生活垃圾堆生态修复及监管

生活垃圾堆生态修复及监管

作者:诸毅 王辉 宋立杰 袁文祥 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1上海垃圾简易堆场存在问题剖析

1.1生活垃圾堆场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隐患[1-3]

①填埋气体污染与安全隐患。堆场散发恶臭气味(主要是氨(NH)3、硫化氢(H2S)、氮氧化物(NO)x和甲硫醇(RSH)),存在甲烷(CH)4爆炸安全隐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②渗沥液污染。缺乏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渗沥液直接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③堆体稳定性差。稳定化过程中不均匀沉降,易产生滑坡危险。④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周边景观,威胁居民健康及生活生产,使土地资源贬值。

1.2生活垃圾堆场存在原因分析

①垃圾源增多,数量成倍增长。随着城市扩大和经济发展,垃圾增量较大,处置能力不足,导致垃圾简易堆场迟迟无法关闭。②环卫管理重设施建设、轻堆场治理。堆场治理在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资金分配中往往未能体现或体现较少,对垃圾堆场污染环境问题和后续开发利用的重视程度不足。③堆场治理投入不足。财政在急需解决的环卫设施建设、职工待遇等方面仍遇到困难,资金缺口长期较大。④堆场基本信息掌握不全。由于日常管理薄弱,造成对垃圾堆场现状信息掌握程度和统计深度比较低,对主管部门决策也造成一定影响。

2国内外垃圾堆场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管理

2.1堆场修复利用模式借鉴

2.1.1美国西科维纳市[4]: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和BKK公司签订修复协议———取消土地使用限制,与加州有毒物质控制局(DTSC)签订购买协议———保障土地持有者环境安全,其他协议———土地销售收益分配;投入2020万美元用于堆场治理系统建设和设施购买等;原土地转变为31587m2的商业和娱乐休闲用地。明尼苏达州[5]:明尼苏达州污染防治处长期负责该州112个允许封场的市政固体废物填埋场的治理和监测等工作,并实施填埋场封场利用计划;立法通过填埋场封场治理法案,在填埋场治理协议(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中确定土地使用属性,要求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计划与州填埋场封场利用计划相一致,推广垃圾填埋处理场再生技术。缅因州[6]:立法机构通过一系列的关闭和整治414座垃圾填埋场法案,所有整治费用的75%由州政府承担,其余由美国环境保护署承担,共投入近16亿美元参与这场整治建设项目中。

2.1.2北京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模式:制定政策和专项规划(见表1),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思路,审核治理方案和项目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仅用于治理修复技术标准研究的科研投入就达到2000余万元(2006—2007年340万元,2009—2011年1850万元);依托工程管理新技术,包括信息污染检测和影像识别、信息化数据库管理和工程治理等技术,同时推广应用生态修复新技术[7-9]。

2.2主要城市堆场修复利用现状

垃圾堆场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10-12],需要从政策、资金、技术和管理上保障落实,既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改善城乡环境,又可以激活并拓展城市闲置垃圾堆场的土地价值,并赋予其新的发展内涵,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由于受发展水平所限,国内简易堆场修复工作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原先位于城郊的垃圾堆场逐渐转变为人口聚集区,具有较大的土地再利用潜质,我国少数大城市已将堆场修复提到议事日程并开展修复工作,制定了一些堆场管理和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如北京制定《2007年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实事项目工作程序》及上海制定《郊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管理办法》等,但国内大多数城市堆场修复工作进展不大,综合利用的成功案例更少。

3上海生活垃圾堆场运行现状及污染分析

3.1上海市生活垃圾堆场运行现状近年来,随着上海市《固废规划》和几轮“环保3a行动计划”政策措施的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关闭了一大批垃圾堆场,加强了在运行堆场的日常管理。截至2010年底,共撤销了1251个村级堆场,关闭了205座镇级简易填埋场。据统计,上海市生活垃圾堆场(镇级以上堆场)有219处,占地约201hm2,其中,目前处于运行状态的简易填埋场有14座,分布于金山、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占地面积21.5hm2,处理量约为572t/d;已开发利用的垃圾堆场占地3.9hm2,覆土或已种植绿化的占地175.6hm2。下一步,各区县将根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逐步关闭简易填埋场。由于设施“先天不足”,生活垃圾倾倒入这些简易堆场后,仅进行简单的推平、压实操作,无日覆盖和中间覆盖,现场条件较为恶劣,基本无渗沥液和恶臭气体等污染控制措施。

3.2生活垃圾堆场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现状近年来,上海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和世行贷款,完成了浦东江镇、青浦赵屯等垃圾堆场生态修复工作,启动了老港一至三期、闵行华漕、宝山顾村等大中型堆场生态修复工程。同时,随着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迫切,垃圾堆场的后续利用也逐渐纳入了议事日程,给垃圾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由于受制于政策、资金、土地性质、技术等多种因素,总体来说,上海垃圾堆场生态修复的覆盖面不大,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仍有一批堆场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已关闭的垃圾堆场中,通过对上海市5个垃圾堆场填埋气体测定结果显示(见图1),其甲烷浓度总体上随着关闭时间的增长而降低,其5a内甲烷浓度为10%~30%,存在爆炸的安全隐患;由于上海雨水充沛,堆场产生的渗沥液水质随年限差异很大,如表2所示。此外堆场重金属监测发现,短期内土样中重金属基本均高于农田土样对照值,为安全起见,堆场在封场10多a后仍不适宜复垦农用。以青浦青东农场堆场为例,虽然该场已于2008年4月停止堆放垃圾,并进行了覆土,实施了一期臭气治理工程。但由于填埋垃圾量较大,距城区较近,垃圾散发的异味对青浦城区还有影响,引发大量居民投诉。2009年6月,区主管部门制订了进一步治理臭气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排水—开挖—喷洒A级EM菌—覆土—种草”的技术方案,获得了较好的效果。尚在运行的垃圾堆场中,以金山区中丰村生活垃圾堆场为例,由于本地垃圾出路不明,缺乏设施建设管理经费,堆场内放养着鸡等畜禽,且相邻处有一个大型蔬菜种植基地。此类堆场环境风险较大,急需加强规范管理,尽快关闭堆场,并采取覆土等初步修复措施。#p#分页标题#e#

在垃圾堆场修复及利用方面,主要通过垃圾搬迁、加速垃圾稳定化、渗沥液处理、填埋气体处理和植被再生多种修复技术,将已关闭堆场建设成为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如闵行体育公园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广粤路垃圾堆场于1987年关闭后,种植雪松、黑松、白玉兰、棕桐和水松等万余株树;青浦徐泾堆场通过垃圾搬迁、土方回填后建设厂房并投入使用;青浦金泽堆场通过覆土、设置导气管和四周开沟渠、设置截污坝等方式,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

4上海生活垃圾堆场管理对策

4.1工作目标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改善生活垃圾堆场区域环境、提高堆场废物和土地综合利用率为主线,加大郊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力度,加快推进已关闭堆场的环境改善和生态修复工程(见表3),因地制宜地实现污染场地分类综合利用,为提高郊区环境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4.2主要措施[13-16]

(1)切实落实管理主体。上海市级层面加强对堆场修复和综合利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各区县政府应属地化管理,切实承担垃圾堆场生态修复的责任,区县规划土地、农业、环保、绿化市容等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合作协同机制。

(2)强化专项规划引导。顺应上海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的趋势,结合新城规划和大型居住区建设,启动上海市垃圾堆场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垃圾堆场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3)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从加强立法支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入行政考评等方面促进堆场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工作。政府可通过城维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各区县堆场修复工作给予扶持和奖励;各区县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堆场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城维资金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修复工作和综合利用。

(4)研究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大科研力度,组织专业单位编制垃圾堆场修复、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导则、设计标准和施工与验收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探索各项新技术推广与应用;要探索推进政府主导的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市场化运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项目进行市场化项目建设和开发,落实垃圾堆场整治和利用项目资金来源。

(5)加强堆场日常监管。要推进郊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健全郊区生活垃圾堆场监管体系,加强行业指导和属地监管,落实日常监管力量。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堆场监管能力,将垃圾堆场监测数据纳入全市环卫信息化系统。要建立填埋场封场修复土地数据库,加强区域再利用的信息管理研究,反映不同时段修复土地数量、类型、分布、开发利用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