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消费及实现途径

生态消费及实现途径

作者:唐英 单位: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一、引言

在“人类中心主义”时代,人类似乎成为生态系统的“主宰”,对生态资源的获取也近乎是“掠夺”式的,进而消费方式的选择也就自然是以牺牲其他生态物种的利益为代价,因而造成了人类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诸多生态问题。生态消费正是基于这些问题的出现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它把人类的消费纳入生态系统之中,接受生态系统对人类消费的约束,使之与生态系统协调统一,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人类消费模式的根本性变革。二、生态消费及其特征生态消费模式是人类文明演绎的必然结果,它是既符合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又符合生态生产的发展水平,既满足人的消费需求,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消费行为方式。具体表现在:消费品本身是生态型的,消费品的来源是生态型的,消费过程是生态型的,消费结果是生态型的。相对于主要由个人或家庭做出决策的传统消费模式,生态消费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可持续性。生态消费是一种可持续性的消费模式,即它具有满足不同代际间人的消费需求的要求与功能。它要求将人类的现在需求和未来需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具有跨时空的特点;将人类发展的永久性需要作为当代人的消费前提,使消费需求的功效具有延续性与持久性。

第二,节约性。生态消费能有效利用地球的承载能力,尽量减少资源的耗费,特别是稀有贵重的资源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尽量简化产品结构,并尽可能地使资源得到最大的重复利用。生态消费提倡节俭,反对过度消费。在我国,节俭是大多数人的日常行为规范。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现代社会,实行节俭消费尤为重要。

第三,无害性。生态消费需求产品从生产到消费乃至废气物都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最小化。提倡生产低污染油漆和涂料,粉末涂料,锌空气电池,不含农药的室内驱虫剂,不含汞和硝的锂电池,低污染灭火剂等等[1]。

第四,科技性。生态消费需要生态技术。工业社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于是人类发明和使用人和自然和谐的新技术。这种技术充分吸收工业技术的合理因素,尽可能地消耗其负责效应。这就是在生态学基础上的生态技术,利用生态学原理,从整体出发考虑问题。

第五,生态性。生态消费也是一种以适度节制消费、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崇尚自然和保护生态为特征的消费行为和过程。它符合经济实惠和生态效益的要求,符合平等、人道,减少不必要的消费,重复使用和再生利用。它不仅包括购买和使用生态产品,还包括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消耗物质和能量的过程。生态消费自身的消费品是生态型的,这些产品从生产到消费以及消费后的每个环节都是符合生态要求的,以避免生产和消费后对环境的有害影响。

第六,协调性。一方面,生态消费要求人类物质消费上不能过度和奢侈,而要以适合人类身心健康发展的程度为原则;要求人类应该大力崇尚有益于创新和创造力的精神消费,作为人类完善自身、追求真善美的动力。生态消费还要求消费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即不能搞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超前消费,也不能只顾“高积累”而抑制消费。另一方面,生态消费要求人类消费与自然环境的协调,自我消费与他人消费的协调,当代人消费与后代人消费的协调,消费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消费需要与民族文化价值观相适应。

第七,和谐性。生态消费很重要的问题是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2]。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之子。由自然孕育、哺育了人类,使人类得以产生和发展。

因此,人类需要重新审视自己,不仅要利用好自然、开发好自然,更要爱护自然、尊重自然,既要考虑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其他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人类和自然要协调发展。同时,建立全新的生态消费观念,不仅科学家要重视,而且政治家、企业家及全体民众都要重视,站在自然之子的角度,人类应当约束自己,摆正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关注自然的存在价值。

三、我国实现生态消费的路径选择

目前我国在生态消费方面的制度还存在诸多尚不尽人意的方面,具体表现在生态法律法规不健全、生态消费宣传不力、生态产品市场管理体制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欠缺、政策体系滞后和生态产品的市场定位错位等问题。对于如何走出这种“危机”,根据当前的情况,我们认为应该强调下面几点:

第一,加强全民生态环境教育,树立现代生态观念。生态消费不仅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命健康的保障,还有利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大力加强消费者的生态消费教育,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生态消费教育,提倡节约、抑制过度消费,呵护自然,让生态消费内化为消费者的自律和自觉行为,实现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同时提倡节约,抑制个人的过度消费,减少甚至拒绝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减少和拒绝一次性包装品,实现生态消费。

第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生态消费法治机制。建立生态消费模式,还需要政府制定完备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生态消费品市场法律体系的建设。在意识教育的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法治教育制度来强化意识和规范行为。整个人类的消费行为都要受到环境资源因素的制约。为了把传统的消费模式转移到适度的、生态化的可持续消费模式的轨道,使全体国民树立起生态消费的意识,摒弃高消费的陋习,就必须制定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把环境的代价纳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范围,以法律手段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以确立新的成本观,即企业在对成本和效益核算时加上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以彻底改变单纯追求GDP增长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考虑环境成本和效率。同时政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制裁措施,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加大企业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成本。

第三,发展生态产业,形成生态效益。生态产业是生态消费的支撑点。发展生态产业就要以高科技为依托,建立生态化产业体系。发展生态产业不止发展生产企业,而且还要发展绿色营销企业,形成生态经济效应[3]。生态产业发展要重视生态导向,大力发展生态科技,使其渗透到消费领域。企业要从可持续发展出发,加强生态产品的开发,从原材料的采购,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存储等都要坚持生态标准。建立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其他生态产业在内的生态化产业体系;建立生态销售体系;建立生态市场体系及其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必须制定优惠政策,扶持生态产业的发展。建立生态消费,不仅需要法治,还要扶持和激励。政府应将生态产业作为国家支持产业进行政策扶持,加大对生态产业的投入,提高企业的科研与开发能力,并促进生态技术的引进和推广;通过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和建立审计制度,促使和鼓励企业实施“生态营销”战略,建立严格的生态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实行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申报登记、环境保护经济刺激等制度,采取强制执行等手段,促使企业加强“生态营销”;制定奖励措施,对开发生态产品、综合利用自然资源、投资加强环境保护的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和鼓励,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p#分页标题#e#

第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执行绿色GDP(EDP)核算体系。人类的经济活动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即“正面效应”;二是以种种形式和手段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即“负面效应”,其主要表现:一是对自然资源无休止掠取;二是人类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仅反映了经济活动的正面效应,而没有反映负面效应的影响,因此是不完善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更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为此,国家要尽快建立和严格执行将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绿色GDP核算制度,改变过去无偿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并将成本转嫁给社会的传统消费模式。此外,严格限制污染环境项目的审批和设立,禁止在中国投资兴建高污染的产业。对入境的有严重污染或污染难以治理的原材料产品,或大量消耗能源和自然资源的生产设备采取限制和拒绝进口的管理措施,彻底摈弃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增长观念和方式,走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此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应逐步提高环保门槛的准入标准,以国家权力强制不利于环保的产品停产或破产,对以各种方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应给与重罚,绝不能姑息养奸。而对于能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应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资助。在市场准入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必然会加强非环保企业的“洗牌”速度,在加速洗牌过程的同时,应对企业综合给与相关的引导、鼓励、资助和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加速向环保企业的转变,推进环保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