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种规划的原则与内容

树种规划的原则与内容

 

树种规划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城市绿地系统中,各类乔木和灌木树种是主要绿化材料,与草本植物相比,树木的绿化效果好、生态功能强,但其生长周期也比较长,需要多年培育才能达到最佳的绿化效果。   一、城市绿地系统树种规划的原则   树种规划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生态学与树木栽培学规律和要求,不能仅仅从观赏美化的角度考虑问题,否则树木生长不良,或者不能正常完成其主要生长发育过程,观赏美化的目的也会落空。为此,在树种规划中应遵循以下的生态学原则。   以乡土树种为主体,引进外来树种要积极。在选择城市绿化树种时,首先应重视当地分布的乡土树种,因为乡土树种往往是长期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能够正常生长发育的树种,而且在多数情况下也是当地的特色树种,或者是能反映当地景观风貌的树种,可以保证树种的生态学适应性。   与此同时,要积极引进外来新树种,特别是在类似自然地理条件下分布的树种和已经证明能适应当地条件的树种,以丰富绿化树种的组成。还可以利用局部小地形和小气候进行引种栽培。很多外来树种能够适应城市局部环境条件,在城市绿化中发挥巨大作用。   掌握立地条件,坚持适地适树。树种规划要在全国掌握规划区自然地理条件的基础上,分析主导性立地条件因素和限制性立地条件因素,从气候、土壤、水文、地质、现有植被等方面,分析与树种的关系,确定树种最适条件和极限条件。因此,不仅要了解城市景观的整体自然地理条件,还要掌握局部小气候、地形、土壤、水文等条件,并了解哪些是比较稳定的因素,哪些是可以改造的,可以改造的程度如何等,以便加以利用。由于城市建设会改变城市局部地形、土壤、水文等条件,特别是使土壤属性发生很大变化,所以要给予充分重视,必要时要采取人工改造措施。   二、城市绿地系统中树种规划的内容   现有树种的调查。调查当地乡土树种和已栽培的外来树种,掌握它们的生态习性、对当地环境条件的适应性、抗污染性和生长表现。对外来树种,还要调查它对生态安全和当地树种的影响。   确定城市绿化的骨干树种。在广泛调查和查阅历史资料的基础上,针对立地条件选择骨干树种,如城市干道的行道数种类。骨干树种是城市绿化中应用最多、构成城市景观基本框架的树种。它必须是反映城市风貌、突出城市景观特色的树种,因此应该是适应性强、生长表现良好、深受市民欢迎的树种。   编制绿化树种名录。将适合城市绿化建设栽培应用的绿化树种分门别类地列出来,包括它们的通用名称、学名、类型、形态特点、适宜栽培条件、绿化用途等。根据城市属性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城市绿化中需要控制的主要比例。乔木树种与灌木树种的比例:乔木树种的数量大、生态功能强、绿化效果好,但也要重视灌木美化和观赏功能的特点及其不可缺少的补充和辅助作用,在树种规划中以乔木为主,在占地面积上保证乔木有一定优势地位,也保证灌木树种有相当的比例。   落叶树种与常绿树种的比例:对于温带地区的城市来说,常绿树种能够保证城市四季常绿的绿化效果及防护作用。但落叶、阔叶树种的吸尘、降噪、遮阴和增湿等生态功能更强,美化效果也有很多优势。因此在城市绿化树种的规划中,要根据实际,从景观整体效果考虑,确定适当的比例,以保证整体绿化效果。   确定主要绿地类型人工群落树种的配置模式。为了确保城市绿化整体效果,分别提出以下几种配置模式,绿地类型及其生态功能、环境功能、美化功能或生产功能的要求,立地条件的要求,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树种之间的生态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