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资源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作用

林地资源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作用

 

1自然概况   东乌珠穆沁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北部、大兴安岭西南麓。地理坐标为北纬44°40′~46°46′,东经115°10′~120°07′。全旗土地总面积4254033hm2。地势呈东北高西南低,海拔高度由1500m逐渐下降到830m。境内地势开阔坦荡、起伏平缓、切割轻微。地貌类型以波状高平原为主,东部边缘为大兴安岭中、低山山地,北部为低山丘陵区,南部为乌拉盖盆地。土壤由东北至西南依次为灰色森林土、黑钙土、栗钙土,栗钙土中嵌有大范围带状沙质土,其中部分地段已沙化为流动、半流动沙丘。栗钙土主要分布在满都宝力格镇,风沙土主要分布在萨麦苏木、额吉淖尔镇、嘎达布奇镇、道特淖尔镇和呼热图淖尔苏木,灰色森林土、黑钙土主要分布在宝格达山林场境内。东乌珠穆沁旗是草甸草原向干旱草原过渡地带,植物种类多,贝加尔针茅、羊草、线叶菊、隐子草、冷蒿等草本植物较为普遍,灌木树种有红砂、小叶锦鸡儿、山杏、杨柴、沙柳等,乔木树种有白桦、山杨、兴安落叶松、榆树、杨树等。气候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由于地域东西跨度较大,气候特点不尽相同,东部的中低山区属于森林气候特征,年降水量较多,年日照时数少,无霜期短、蒸发量小。西部地区则相反。由于地处大兴安岭西麓的中低山丘陵向蒙古高原过渡地带,东北部山区的降水量高达600mm,是本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区,降水量由东北向西南逐步减至210mm。   2林地资源   全旗林地保有量459763.5hm2,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10.81%。森林覆盖率3.12%,其中有林地覆盖率0.52%,灌木林地覆盖率2.60%。林地资源是林业发展和草原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在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草原生态保护和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东乌珠穆沁旗无立木林地面积17930.3hm2,占全旗林地面积的3.90%;宜林地面积288083.4hm2,占62.66%,林业发展储备资源比较丰富,具有较为广阔的林业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森林保有量132828.3hm2;有林地面积22353.6hm2,占全旗林地面积的486%;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10474.7hm2,占24.03%;疏林地面积240.6hm2,占0.05%;未成林地面积6968.5hm2,占1.52%;苗圃地面积73.7hm2,占0.02%;辅助林业生产用地面积13638.7hm2,占2.97%;林地生产率73.13m3/hm2。   3森林资源质量   3.1自然度   按照现实森林类型与地带性原始顶极森林类型的差异程度或次生森林类型位于演替中阶段。天然林按自然度等级划分,Ⅱ级自然度面积126826.3hm2,占天然林面积的100.00%;Ⅲ级自然度面积仅0.7hm2。说明现实森林类型大部分与地带性原始顶极森林类型尚有一定的差异,次生森林类型位于演替的中期阶段,可以向Ⅰ级自然度的原始顶极群落森林类型发展。   3.2群落结构   全旗乔木林群落结构划分为两类,其中,完整结构面积14585.3hm2,占乔木林面积的65.25%;较完整结构面积7767.1hm2,占34.75%,具有较理想的森林群落结构特点。   3.3林木健康状况   森林资源质量按健康状况分析主要处于中健康状况,面积99240.3hm2,占74.58%;处于健康状况的面积33712.7hm2,占25.33%;处于不健康状况的面积114.7hm2,占0.09%。说明林木健康状况大部分是处于亚健康状态,有待于通过森林防护措施提高林木健康水平。   3.4森林灾害调查   林木所发生的森林灾害类型主要有虫害和旱灾,其中:虫害面积70.7hm2,占森林灾害面积的10.76%;旱灾面积586.1hm2,占89.24%。   4林地资源对草原牧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东乌珠穆沁旗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区位等级、林业生产条件、资源分布情况、林地生产力状况等,按照主导功能和利用方向,将林地划分为地域上连片、主导功能相对一致的生态功能分区。东乌珠穆沁旗主要包括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水源涵养林区和锡林郭勒高平原牧防林区两个生态功能分区,针对各功能分区的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林地保护利用措施和林地保护利用发展方向。   4.1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水源涵养林区   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水源涵养林区在地域上包括东乌旗宝格达山林场、乌拉盖管理区、呼热图苏木。本区地处大兴安岭南端,其森林草原植被构成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在我国北方具有最好的代表性,该地区是以中山为主,平均海拔1000~1500m,总面积2262037hm2,沙化土地面积60615hm2,其中:流动沙地面积2605hm2,半固定沙地面积6122hm2,固定沙地面积51888hm2。本区域是锡林郭勒草原的主体,也是锡盟天然次生林的主要分布区。多年来,依托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舍饲禁牧工程,林业生态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本区域全面推进“两项基本制度”,即草畜平衡制度和休牧、禁牧、轮牧制度,森林草原生态总体上得到改善,森林生态系统保持相对稳定状况,林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生产经营方式向集约化、科学化转变,森林资源实现面积、蓄积“双增长”,湿地保护、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功能得到加强,有效涵养了乌拉盖水系,为大范围草原生态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完成生态建设面积14680hm2,其中:人工造林面积2330hm2,封山育林面积5815hm2,退耕还林面积6535hm2,森林覆盖率达到3.09%。营造林面积超过了前50a总和,林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实现区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p#分页标题#e#   通过实施以保护现有森林植被为主,大力发展水源涵养林体系建设,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抚育更新、低产林改造和建设保护区等措施,有利的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本区域是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森林草原过度带之一,是大兴安岭南麓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兴安岭南的山地森林和森林草原是乌拉盖河及东、西乌旗草原诸多河流的发源地,区域生态系统呈现出森林、草原、湿地等类型,其结构和组成均较复杂、多样,由于地处交错带其物种过度带的边缘,效益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   区域存在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本区域地处大兴安岭南部山地,是锡盟营林造林自然条件较好地区,分布有大量宜林地,但人工林发展相对滞后,现有的森林资源远远满足不了区域生态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林地生产力不高,区域森林资源以天然次生林为主,林种、树种单一,地处内陆,降雨量少,风沙危害大,无霜期短,造成林木生长量小,又处于交通不便地区,劳力缺乏,更新复壮不及时,林分质量有待提高。林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由于地处森林与草原过度地带,周边牧户聚集,牲畜繁多,禁牧问题已成为森林资源管理的突出问题。同时,由于林分单一,林下灌丛密布,防火、防病虫害问题也十分突出,“一禁两防”(禁牧、防火、防病虫害)是本区域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   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分析:地处锡林郭勒草原与大兴安岭南麓交汇地带,东接大兴安岭,南临燕山北麓,西连阴山山脉,地形地势以高平原和浅山丘陵为主,低山阴坡普遍发育天然次生林,具备林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宜林地资源丰富,地域优势明显。牧民群众对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加强,社会各界对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参与程度越来越多,区域林业发展的主体明确,多元化结构初步形成,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林种大部分为防护林,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只有少量的商品林满足本区一部分木材需求。非木材资源在本区发展潜力很大,主要是林下的山野菜、药材、食用菌和林副产品等。到2010年年均产量达0.75万t,预计到2020年平均产量可达2万t,2050年平均产量可增加到5.25万t。   4.2锡林郭勒高平原牧防林区   锡林郭勒高平原牧防林区包括东乌旗额吉淖尔苏木、嘎达布其镇、乌里雅斯太镇、萨麦苏木、道特淖尔镇、满都胡宝拉格镇。本区是乌拉盖盆地和额吉淖尔盆地所组成的广阔地带,东部靠近大兴安岭西麓,地势由东向西,自北向南倾斜,区内岗丘平缓相间排布,本区总面积4351765hm2,林地面积20171hm2,森林覆盖率0.14%。沙化土地面积65174hm2,流动沙地面积1072hm2,半固定沙地面积5977hm2,固定沙地面积54796hm2,露沙地面积3329hm2。本区是自治区重要的草原畜牧业基地,中外闻名的乌珠穆沁旗大草原的主体,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牧业经济是本区的主体。   本区域地处锡林郭勒盟东北部,属于中纬度的西风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多年来,由于干旱、大风、过牧等因素的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十分恶劣,退化草场逐年扩大。特别是近几年来,连续遭受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本区沙化、荒漠化程度有所加剧。据统计,当地大范围的沙尘暴天气由20世纪50年代的每年6d增加到20多d,生态的恶化不仅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威胁着华北地区的生态安全。由于气候连续干旱和超载过牧,草场严重退化沙化,草原生态系统失衡。借助国家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有利时机,采取综合配套治理措施,生态状况明显好转,但由于该区域地广人稀,地类复杂,治理速度远远不适于生态建设的需要,林业生产力不发达,需要加大投入,加快治理步伐。   本区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锡林郭勒大草原是温带草原最有代表性的类型,该区域包括草原、林地、沙地、湿地、湖泊等不同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其中草原生态系统是主体,约占总面积的90%以上,草原生态系统中有典型草原生态系统和草甸草原生态系统。本区地域辽阔,有良好的隐域性地类,适宜发展林业,林业主要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促进和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区域生境多样,为林业资源发展和基地建设提供了很大空间,所以本区发展林业的方向是以保护性林业为主,即在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因地制宜,结合基本草牧场建设大力发展护牧林。   5林地经营保护和治理措施   ①严格保护森林。设定全旗森林保有量目标,切实加强对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的保护,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作用。②实行森林面积占补平衡。强化对征占用林地的控制和引导,征占用林地收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优先用于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的森林植被不得少于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面积,并且不降低林地生产力。③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对于生态重要区域的陡坡牧地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沙化草原,按照国家部署逐步实行退牧还林还草。④对于荒漠化严重地区,针对退化土地特点,符合森林植被恢复条件的,应积极封育恢复、造林绿化、修复生态,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原则,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快沙化土地的治理和荒漠化防治,以封为主,灌草乔、带网片相结合,提高生态防护功能,扩大林地资源面积。⑤对于废弃工矿、废弃的牧户居住地,应加强整治,特别是坡度25°以上的,应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⑥营造林要作为本区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途径,根据土壤、水分、地形等条件,选择适宜林木生长的地段发展饲草料基地防护林建设,对荒漠化、沙化土地要大力营建防风固沙林体系,加快治理步伐。依据草原地类状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封山(沙)育林、育草、保护好现有天然灌木林地,适时进行人工促进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尽快恢复封育区植被,扩大林草植被。   6结语   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决定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关键指标,也是生态状况优劣的重要评判指标。森林不仅有巨大的木质、非木质林产品再生产能力,而且具有稳定强大的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环境、防灾减灾、丰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合理的保护和利用林地资源,对改善和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