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代盐法以及社会影响探讨

关于明代盐法以及社会影响探讨

明朝对榷盐制度作了发展和完善,实行开中盐法。开中盐法是明朝政府在整顿因元末战事而受破坏的盐法过程中创立的,在洪武年间推广力度很大,但凡涉及缺少粮食的军事卫所都先后实行过开中制,是明朝盐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创新。什么是开中呢?简单说来,“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何珍如对开中盐法作了较为清晰的总结,认为商人纳粮完毕,由收粮机关填写纳粮数量及该给引盐数目,交与商人到盐运司或提举司依数领盐,这就是开中法。由于明初在云南驻军极众,军粮吃紧,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军粮问题,云南地区的平定就无法得到保障。军粮问题首先可以通过军屯所生产之粮解决,但不能完全满足军需,明政府效法宋代解决北方边塞军粮问题的“折中”专卖食盐之法,开中纳粮,补充军粮,即是为“开中”。

开中盐法既是一项经济措施,也是一项军事措施,它之所以得以实施,与历朝的食盐专卖制度有直接联系。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社会,食盐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却又不能任意生产和营销,自然成了历朝官府的重大榷估对象。这种榷估制度正是“开中”盐法在僻远的云南得以实行的历史原因。只要有利可图,商人们就愿意用粮食获取“盐引”。这对官府和商人而言是两全其美之事。从“开中”盐法推行的情形看,其实践和流变情形比较复杂,兹就明代云南“开中”盐法的推行略作考说。

明代云南“开中”盐法的推行

云南盐的运销,在明代以前“大都听民自煎,以后移民渐多,原有煎灶井灶供不应求,除调进部份川盐、粤盐接济外,本省岩盐资源相继开发。”[3]有明一代,见于史载的盐井较前代增益颇多,究其原因,与“开中”盐法的实施不无关系。云南早期推行“开中”盐法的时候,一度靠淮盐、浙盐或川盐支给盐商,史载“凡云南纳米六斗,给淮盐二百斤,米五斗者给浙盐二百斤,米一石者给川盐二百斤。”[4]随着云南井盐生产的回恢复和发展,云南盐井开发数相应增加,洪武年间全国设立的七个盐课提举司中,云南就有四个,即黑盐井、安宁盐井、白盐井和五井,各盐课提举司辖区所开盐井颇盛,其中最著名者如楚雄黑井、姚安白羊井、大理诺邓井、安宁大井、鹤庆桥后井、武定只旧井等等,“其余小井无数”[5]。这些盐井有的是在原有基础上续开,有的是完全增开新井,说明云南各地盐业生产不同程度得到发展,而盐业生产的发展则是朝廷推行“开中”盐法前提,是实施“商屯”之制的重要保障,对边疆巩固意义重大。

从盐法入手来解决后续军饷给养问题是明明朝的重大战略之一,“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二十取一,以资军饷。即而倍征之”[1]后明军南征,及至云南,愈显兵食不济,所以明军入滇伊始官府就于洪武十五年(1373年)二月“命户部令商人往云南纳盐粮以给之。”[6]目的是“盐法、边计,相辅而行。”[1]虽然明代“开中”范围不拘于云南一地,但召商“开中”一开始就成为明朝开发云南的新方式和重要特点。从明朝实施开中盐法的初衷看,主要目的是解决军粮以稳固边防,据《明实录》、《明史》、《滇云历年传》、《滇史》等史料记载,明代几乎在云南全境都实行过开中。而前来云南参与开中的主体也是多元的,大多是江浙、四川等有一定商品经济基础之地的盐商,当然也有云南本地的盐商。我们注意到,明代云南开中盐法的推行大致可分两种情形:其一,要求盐商输送一定数量的粮食到云南,然后就可以凭盐引到内地指定的产盐地支盐,如“于是户部奏定商人纳米给盐之例:凡云南纳米六斗者给淮盐二百斤。”[6]其二,官府规定给盐商一定量的云南本地盐,要求盐商把对应量的粮食运到指定地区,如“户部奏定安宁盐井中盐输米二石八斗,普安府输米一石八斗者,皆给安宁盐二百斤。”[7]从等量盐对应的粮食数量看,与产盐地空间距离的远近决定着开中纳粮数的多少。

开中盐法必然涉及盐引问题。盐引作为商人用以支领和运销食盐的凭证,每引盐的重量互有多寡,有的差别较大,一般额度是“凡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1]。盐的质量是决定盐引额度的因素之一,但运销成品盐的难度才是主要参照依据,比如官方要求“安宁井每引纳米二石,黑白井每引一石五斗,五井每引一石三斗”[8],我们比较安宁和黑井两地,安宁地较黑井交通便利,纳粮数自然也多于黑井,符合客观规律。盐引额度并非一成不变,官府会依据情况的变化适时对盐引作出相应调整,如最初规定在曲靖地区开中盐粮的盐引额度为每引米二石,但是人民反映该额度纳米数太多,到曲靖开中的商人自然就少,一度无法停止开中,“至是户部以闻,命减轻为一石五斗,仍旧开中。”[9]又如“仍请以大理原中黑盐等四井,盐一引米二石,今改作一石五斗,金齿原中安宁、五井盐一引一石二斗,今减为一石,黑白二井盐一引一石,今减作八斗。”[10]这样机动灵活地调整盐引,有助于开中盐法的推行,调动盐商的积极性。

在召商开中过程中,有时官府大乱盐法,肆意滥发盐引,使开中盐法变成财政搜刮的一种手段。史载:“先是命甘肃开中两淮、云南、四川盐,以备军储。至是四川、云南盐无人报中者十三万七千二百七十八引其云南、四川中剩之数,各令布政司鬻之”[11]这种现象在客观上降低了盐引的信用价值,然而考虑到明政府在边境各省开中的实质就是维护其封建统治,这也就不足为怪了。

盐商在云南开中,最初多纳粮给官府,随着全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出现了纳实物中盐和纳钱中盐等情形。史载英宗至治三年(1323年),“准纳马中盐”[12],是为纳实物中盐。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年)六月,“云南永平县并千户所言:云南五井俱被金齿诸处豪右中纳,每引时直米二三石,止输五六斗,今永平军民愿每引纳银三两,于金齿仓交收籴米。从之。”[13]类似以钱代粮中纳的现象不断出现,虽然具体原因多样,但与云南商品经济的起步和发展是相适应。以银代粮开中,必以粮食供应充裕为前提。它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一方面,盐商可以更为灵活的方式参与开中获利,而稍有余钱的百姓也有机会开中并销盐盈利;另一方面,这又加速了封建经济因素在云南的培育和发展,特别是金属货币更为广泛的流通影响深远,在云南货币发展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时间一长,“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加倍,而商无支守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余万。然赴边开中之法废,屯商撤业”[1],开中盐法在完成使命后遂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同时也应注意到,明朝中后期以后,政府推行开中盐法主要已非开发边地以巩固国防,而是通过纳银中盐从商人手中敛聚财富。#p#分页标题#e#

对明代云南“开中”盐法的社会影响

明代在云南实行开中盐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军粮问题,而商屯的兴起本身也成为边地垦殖的一部分。任何事物过犹不及。明政府从开中盐法中看到有利可图,一味开中,会导致盐业生产和销售之间的矛盾。开中会刺激盐业生产产量的增加,但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对盐的需求是容易饱和的,所以产量相对过剩带来的是食盐的积压滞销。进一步说,开中盐法运行过程中在商人和专事盐业生产的灶户之间介入政府这个环节,人为地割断灶户与盐商之间的联系,部分奸商为了谋利,主动与官府勾结,实际上破坏了开中盐法,“这与不断发展着的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也是相矛盾的。”[2]90从有明一代在云南推行开中盐法的历史看,我们认为开中盐法对强化云南与内地联系,促进云南盐区的封建华进程产生了积极作用,内地封建文明的血液一直在浇灌着云南社会向前缓慢发展,召商开中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促成因素。

首先,明代在云南召商开中,直接促进了“商屯”的发展。虽然有的学者研究认为明代云南没有出现过商屯,认为开中盐法本身并不等同于商屯,用开中的推行来说明商屯的存在是不可靠的,只有拿出具体的事例才可以证明明代云南地区确实出现过商屯。此观点以云南大学古永继教授为代表[15]。但是,就连古教授本人在早期的研究中也曾经认为“明代军屯、民屯、商屯并举,大量内地汉族人口被移入云南”[16]。我们并非意在得出古教授研究结论前后矛盾的臆说,因为他对自己的见解作出修正恰好说明该研究在不断深入。我们认为,封建王朝在云南进行商屯始自汉代。到了明代,由于内地移民的大量涌入,云南人口激增,造成粮食相对紧缺,粮价日益上涨。l382年明朝初平云南就开始“兵食不继”,朱元璋“命户部商人往云南中纳盐粮以给之。”[6]到成祖即位后,当时战略地位比云南更为突出的北京诸卫缺少粮食,政府决定把开中的重心放在北京诸卫,其他很多地方则选择性停止开中,“唯云南金齿卫、楚雄卫开中如故[1]。说明明政府依旧重视云南的开垦建设。商屯是明代军屯和民屯的补充形式,在云南,三者的屯种面积计约达150万亩,占当时全省耕地总面积的一半左右[17],这在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史上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在军屯、商屯和开中之间还曾一度出现连环式促进效应,即开中纳粮保证了军队可以更稳定地开设军屯,同时促成商屯;商屯和军屯生产的粮食,有一部分又可供盐商赖以开中。

来云南开中的盐商如果在云南就地购粮缴纳或长途运粮,成本都很高,利润不大,因此,他们选择用较少的资本召募内地的贫苦农民到边疆开荒屯种,盐商用剥削来的地租就地换取盐引开中,在卖盐获利,这类屯种的土地属于“商屯”,而且在云南有一定发展。我们认为,云南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境内缺乏固定、经常和大规模的纳粮开中地点,因此,商屯并不能常态化发展,商人退出后留在边地的移民就转为民屯性质。从人口流动的视角看,军屯、民屯和商屯都涉及移民问题,加之云南各地屯田规模有限,民屯和商屯的界线就会弱化。所以,用开中来说明商屯的存在并非毫无道理。

其次,明代在云南召商开中,促进了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盐作为特殊的商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交换的兴起,围绕重要的产盐区自然就会形成一些以盐业经济为中心的集镇,如连然井附近的安宁。随着盐业的发展,这些城镇也相应繁荣起来,推进云南封建化进程。由于明初统治者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明初社会经济迅速恢复,并有了新的发展。到明朝中期以后,我国的商品经济已空前活跃,在一些行业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在这种浪潮的冲击下,明政府对封建赋役制度加以相应改革。明神宗万历九年(1581年),明政府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杂派一概征银。而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自明宪宗成化以来就已经以银代粮开中。以银代谷米开中后,很多农产品逐渐商品化,城镇经济有了发展。一些有钱的地主相继参与开中,打破了盐商对开中的垄断。而盐商手中用来召民垦田进行商屯的士地也失去了原来的经济意义,不断转入地主手中,变成所谓“民田”。也有一些拥有商屯土地的盐商转变成地主,促进了云南封建经济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云南也和全国一样选择以白银为主币,曾一度在云南流通的贝币则退居次席。货币的统一,进一步紧固了云南与祖国内地经济联系的纽带。

第三,明代云南的召商开中,有利于民族融合和经济、文化的交流。由于开中盐法要求商人必须把实物如粮、茶、马、豆、麦、帛、铁等输送到边防卫所才能取得贩卖食盐的盐引,所以,开中盐法的实施对全国的人力、物力是一次有效的调济,密切了云南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明政府开中最初集中在辽东、蓟州、永平、密云、昌平、易州、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甘肃、固原等所谓的九边地区,后来范围扩大到四川、云南等地,待云南开中时便吸引了一些因开中盐法受益的江浙等地盐商到云南参与开中,同时,个别云南盐商也到省外参与开中。一些客商到云南开中后,就地居留,改变了云南一些地区的民族结构和人口结构,《云龙记往•段保传》载:“(洪武)三十年,子海袭。时田亩日开,客商日众,夷人不善计算,客商侵利,夷日困,或死或迁,客民多渐少矣。”[18]我们认为,当地人未必尽为“或死或迁”,其中被同化者必定很多。这样,民族间相互融合,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利多弊少。一些盐商来云南开中时,还带来了内地的商品,把商品交换意识撒播到云南各族民众之中,使商品交换在云南也迅速发展起来。外来移民的流入改变着盐井区的文化,如“石羊古镇的多元宗教信仰,是随着石羊盐业的开发和繁荣而进入并兴盛的,石羊多元宗教并存所反映的正是以盐业生产为生计之本的世俗生活。”

第四,明代云南召商开中,有利于对盐矿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云南在南诏时期,井盐的开采就很兴盛,仅云南威远一带就有l00多处[20]。安宁一带的井盐也很有名,制盐技术多样,主要用煮卤成盐法,偶用焚薪洗碳法,成品盐有块盐和颗盐等。宋元时期对盐矿的开采基本上保持在这个水平上,发展不明显。到了明代,安宁盐井已采用凿井汲卤,然后用辘轳提升出井。煮盐过程已粗略分作提纯、洗涤等步骤,这不仅提高了产量,还提高了成品盐的纯度,在一定意义上保征了人们的身心健康。某些一度停产的盐井如兰州、黑盐井、安宁井都于明初恢复生产,并设云南盐课提举司总管其事。明代著名盐井除了上文述及的黑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兰州井外,还有剑川弥沙井、洱源桥后井、武定只旧井等。云南盐产量提高后,官府可以用云南当地生产的盐来开中,减少了对外省盐的依赖。客观上,召商开中使明代盐矿资源与粮食得到了合理配置,盐粮互济,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总之,明朝一直在云南实行盐商中纳盐粮的开中之法,开展商屯,一部分汉族人口以移民的形式进入云南垦殖,落籍于云南,成了汉族移民的一部分。他们对云南的开发,对民族关系的改善,对全国在政治上的统一,以及边疆的巩固和边疆经济的繁荣,都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p#分页标题#e#

第五,“开中”盐法刺激明代云南盐业经济发展,成为云南一些地区“改土归流”的经济社会动因。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地区要数大理云龙。云龙盛产井盐的记载可以溯及汉代。明代云龙各盐井俱辖于五井盐课提举司,提举司与地方土司互争盐利。盐业生产的发展必然使外来人口不断流入,不断冲击土司制度。以盐课提举为代表的流管与地方土司之间矛盾不断升级,而矛盾焦点就是盐井之利。从社会学和民族史视角看,当地处于土流兼治的政治局面下,而土官与盐官明争暗斗,“客商侵利,夷人困,客日多,夷渐少矣”[21],这是最直接的写照。外来人口的流入不断冲击着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加之土司统治下的各族人民也在不断反抗土司的统治,土司制度难以维系,天启元年(1621年)在云龙实行改土归流,流官知州周宪章在不到一年后就把州治从旧州移至盐课提举举驻地洛马井。显然,正是那些不断涌入的盐商改变了云龙等地的民族结构,也改变了当地的经济结构,因而“改土归流”也就水到渠成。

结语

开中制度最早在北方施行,在洪武初年扩及至云南地区。开中盐法作为中国古代榷估制度的特殊表现形式,是明政府开发云南等地盐业的一种重要方式,而施行开中盐法的根本目的是让商人把粮食输送到明朝大军驻扎之地,服务于边疆巩固大业。从史料记载看,商人在云南开中输粮,利润回报较高,但云南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输纳粮食的难度极大,以至军中曾经出现缺粮之怨。明政府于是降低开中比率以吸引商人参与开中,同时借助商屯就近纳粮开中,促进尚屯的发展。而开中时也支给云南本地盐,刺激了云南盐业生产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云南封建化的历史进程,引起深远的社会影响。在一些地区(如大理云龙),盐业生产直接导致改土归流,开启云南边地早期内地化的历史进程。

本文作者:李正亭 单位:昆明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