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管

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管

作者:张书娟 单位:河北电视台新闻中心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三鹿“毒奶粉”到重庆“毒血旺”再到近期波及全国的“染色馒头”、“避孕黄瓜”、“西瓜爆炸”事件,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媒体及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纵观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第一个出面披露的往往都是媒体,媒体对食品安全的新闻舆论监督,使民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使监管部门高度关注问题食品,从而加快了对问题食品的处理速度,保障了民众的食品安全。新闻舆论监督虽然不同于食品安全行政法律法规的监督,不能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产生直接的法律和行政效力,但是舆论对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间接的法律和行政效力,它的存在延伸和补充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不足,是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中一种特殊监督方式,对食品安全起着强有力的监督作用。[1]但是往往在媒体对问题食品的报道中,由于新闻记者对科学信息的误读,导致传受双方理解上的分歧,产生了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督的负面效应。

二、传播不规范挑战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众、代表老百姓、代表人民对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会对受众习惯性思维、行为产生强大的影响。有论者认为,媒体力量之于食品安全,就是媒体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对经济环境的净化和维护。[2]如果媒体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运作不规范,很容易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对食品安全监督起到不利的影响。馒头染色、黄瓜抹避孕药装嫩、西瓜爆炸,一时间“色素”、“避孕药”、“膨化剂”瞬间成为全国热词。近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中,一些媒体记者为吸引受众眼球,制造骇人听闻的效果,信息传递不够准确,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受众。以下列媒体刊发的标题为例:《食品含避孕药的岂止黄瓜?!》(中国食品科技网);《带花黄瓜抹避孕药激素帮“扮嫩”》(生活新报);《黄瓜靠激素‘顶花不谢’菜农称使用激素是惯例》(浙江卫视);《西瓜‘喂药’后变‘地雷’每天狂炸两三千斤》(湖南在线)。虽然有些报道援引专家的看法对一些错误的观点和谣言进行了纠正,但是受众在错综复杂的信息面前似乎失去了判断力,谬误的信息占据了主导地位,导致受众谈馒头、黄瓜、西瓜色变。根据贝尔纳的科学传播观点:“科学传播是指科学知识信息通过跨越时空的扩散而使不同个体间实现知识共享的过程。”[3]科学传播的根本任务就是使公众更好地理解科学,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科学传播对人民生活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在当前广大受众“盲目崇尚科学”的背景下,一条科学信息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和对事物的看法。如果在进行科学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者对传播的信息不加以认真揣摩,就极易产生错误,从而影响公众正确地认识科学、理解科学。

三、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督负效应产生的动因

导致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督负效应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可能是传播主体的因素,又有可能是信息接受者的自身因素。媒体作为科学传播内容的载体,是传播者与受传者沟通的桥梁。科学传播效果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从传播者到信息接受者中间有着许多的环节和因素,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对传播效果产生影响。

(一)话语体系不同:传媒工作者对科学信息的误读

科学的话语是一种严谨的、无歧义的,精确的话语体系。科学信息主要依靠大众媒体进行传播,媒体工作者承担着科学信息传播的任务,对科学传播的效果起决定性作用。科学信息因其严谨性、规范性,往往不被广大受众所接受。因此将枯燥的科学语言转化为通俗语言是媒体进行科学传播的一个重要环节。[4]但是目前媒体工作者大都专业背景与所报道的内容并不相关,因此媒体工作者对科学信息的误读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误读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以曾经轰动一时的“多宝鱼致癌事件”为例:2006年《新民晚报》的一则“多宝鱼抽样30件件件药残超标”消息,引起了众多媒体的跟风报道。一些媒体在进行事件转述过程中,将“多宝鱼”扣上了“致癌”的帽子,加之近些年“致癌”食品频频见诸于报端,一时间广大受众对食品安全产生了极大的恐慌。身价不菲的“多宝鱼”在抽样检查中药残超标,媒体报道时直接将抽检的“含有致癌物质的多宝鱼”转述为“致癌多宝鱼”,这种转述是不科学的。中国毒理学会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传令博士指出“含有致癌物质的食品”和“致癌食品”并非同一概念,因为“含有致癌物质的食品”对机体产生危害需要有一个剂量上的积蓄过程,只有在长期摄入危害物质的情况下才可能对机体产生危害,偶尔微量的摄入一般不会对机体产生危害。目前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成为传媒的一个热点,这类报道可以说是科学普及的最好方式,但是媒体记者往往误读科学信息,经常把简单的科学常识扭曲,导致了公众对媒体问题食品报道的不信任。

(二)信息场效应:大众媒体对受众的影响

所谓信息场是指“信息的传者与受者之间,在媒介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影响下,通过相互作用并能顺利畅通信息的诸环节过程。由此在广大受众和社会中产生的直接而显著的效能(或效应),即信息场效应”。[5]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媒介虽不能决定公众“怎样想”,但能决定公众“想什么”。大众传媒通过对一些问题予以重视,进行大量而集中报道,同时忽视或掩盖对其他问题的报道,以此来制造社会的中心议题并左右社会舆论的生成和走向,并产生信息场效应。“西瓜爆炸”案还没有消解,近期有媒体又爆出“避孕药黄瓜”来,引发了社会对事件的极大关注和广大媒体对其争风报道。各大媒体纷纷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对“避孕黄瓜”事件的进展进行了报道,一时间有关“黄瓜含避孕药食用大量致不孕”的信息充斥媒体,媒体对事件的极大关注,使得“黄瓜致避孕”的信息凝结成一股巨大的错误信息流,强烈冲击着广大受众,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新一轮恐慌,草莓、西红柿……过去有关避孕药食物的种种传闻,也再度成为坊间热议话题。著名学者、科普学家方舟子对此明确指出,给黄瓜涂抹避孕药一说纯属无稽之谈。他提出了媒体报道失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避孕药是属于人的性激素,与植物激素完全是两回事。避孕药不可能对草莓、西红柿等植物的生长产生作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的典型性新闻事件越来越受到更多媒体的共同关注。媒体对事件持续和重复的报道,势必会产生一种“累积效果”,这种“累积效果”必定给受众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p#分页标题#e#

(三)人际传播:简化信息的口耳相传

科学传播是一个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不仅传播主体、内容和技巧会对传播效果产生影响,信息接受者因其自身属性不同,即使同样的信息经同一渠道同一方式传达,也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加拿大的著名传播学者麦克卢汉在20世纪60年代曾提出:“传媒所获得最大经济回报来自于‘第二次售卖’——将凝聚在自己的版面或时段上的受众‘出售’给广告商或一切对于这些受众的媒介关注感兴趣的政治宣传者、宗教宣传者等等。”[6]传媒要想从广告商中获利就必须吸引受众的注意力。随着传媒产业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新媒体不断地出现,一时间海量的信息呈现在受众面前。然而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视“时间为生命”的受众却无暇于认真研读信息,只能随机地浮光掠影地阅读信息,可以说注意力资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众多媒体竞相争夺的稀缺资源。食品安全是一个敏感问题,人命关天,公众反应强烈并不为过。特别是关注百姓生活的突发事件,往往会引发受众的恐慌。媒体记者在进行新闻标题撰写上,为追求受众的注意力,往往会对事件进行渲染报道,使得新闻失实。以下列媒体刊登的新闻标题为例:《霉馒头+色素=玉米馒头洪湖捣毁‘染色馒头’窝点》(长江网);《专家:顶花黄瓜含避孕药长期食用影响健康》(鲁中网);《地产西瓜未现大面积爆炸》(苏州日报)。如果单纯的阅读上述标题,受众无疑会产生“错误”的看法,而这种理解是与事实的真相是有偏差的。人际传播是真正的“多媒体传播”,是最能够影响受传者的传播方式之一。尤其在突发事件中信息往往通过人际渠道进行传播。如果受众对信息理解偏差,将会以讹传讹,从而更加偏离事实真相。

四、结语

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是一种传播活动,它通过新闻媒介影响广大受众的舆论,从而对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及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舆论压力,以此对其起到监视和制约的作用。大众媒体时代,媒体肩负着科学传播的重任。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可以说是科学普及的最好方式,然而科学传播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媒体进行食品安全事件报道时,应该认真核对科学信息,做到事件真实、描述准确、评价客观,避免出现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督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