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和法学的关系探讨

职业道德和法学的关系探讨

职业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同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范畴,研究和探讨地矿行业职业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对于加强地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地矿职工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职工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所谓地矿行业的职业道德,是指地矿工作者在整个职业活动中,从思想到行为,应当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和准则—对社会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地矿行业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规定,同时也是本行业对社会应当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地矿行业职业道德是由地矿行业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决定的。它既是调整地矿行业内部职业之间、职业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一般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在本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先锋队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共同意志的反映,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同职业道德一样,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实现共产主义为目的。这就决定了二者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因此,根据地矿行业的特点,其职业道德的许多规范要求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是相同的。   职业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从二者之间的表现形式、实现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它们的调整范围来看,法律具有明确和严格的表现形式,而且又以国家的权力作后盾,是自上而下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违法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职业道德一般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和具体的条文,而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思想教育和内心信念来维持,其显著特点具有自觉性。即便是制定一些如《文明公约》、《职工守则》之类的条文,也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以便于其成员遵守和监督。它不象法律那样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也没有法律规范那种逻辑结构,通常对违反者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如果从调整范围看,二者也不尽相同。职业道德调整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宽。也就是说,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虽然要受到舆论的谴责,却不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职业道德和法律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现实生活中,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若不及时纠正和制止,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转化为违法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比如,某地质队机台一名青年钻工酒后上班,被机长发现后,受到了严肃的批评。这名青工内心不服,不但不改正错误,反而以报复的手段,趁地质员不在的情况下,偷出钻孔的全部原始资料烧掉,给国家造成上万元的经济损失,超越了道德认可的界限,触犯了法律,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说,法律惩罚那种违反职业道德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职工道德则谴责一切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而不论其是否造成什么后果。一般来说,有着较高道德水准的职工,就会自觉遵纪守法,而道德沉沦的职工,则往往容易违法犯罪。因此,在地矿系统内•部,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把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位。   (二)法律体现职业道德的精神,职业道德促进法律的实施,职业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广大职工能够树立起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情操,就能够减少各种犯罪。地矿行业提出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热爱本职,求实守信,探宝减灾,主动服务”。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它反映了地矿行业职业道德的主要范畴,概括了地矿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义务、职业荣誉、职业精神。如果连这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能遵守的人,很难想像会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用来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由于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不可能对社会所有的行为都能起到规范、调节的作用,因此,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与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证明,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了,不但会自觉遵纪守法,而且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从道义上和社会舆论上支持、维护、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在当前,地矿工作还客观存在着点多、线长、流动、分散、劳动环境及生活条件差的特点,各种消极思想会不同程度地侵蚀人们健康的肌体。因此,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时,还要运用法律手段与多种错误思想作斗争,以保证社会主义道德占领地矿职工的思想文化阵地,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的地矿职工队伍。   国家要走以德治国的道路,地勘院(队)要走以德治院(队)的道路。对职工来说,反映和体现在法律规范中的职业道德要求,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而且也是法律上的要求,这就使得道德规范具有双重保障,因而就能够更好地实现。   (三)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对维护生产秩序和劳动纪律的作用将越来越大。提倡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自觉性,这并不意味着降低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恰恰相反,职工职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正好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的效果和作用。它们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是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结合我们地矿系统的工作特点,这种教育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职业道德教育不能脱离大目标。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对地矿工作提出了不同的新要求,这些要求大多是在更新观念的前提下提出来的。因此,结合地矿行业深化改革的具体特点,要从整体上教育职工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和主人翁的责任感,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下,广大地矿工作者肩负着开创地矿工作新局面的光荣重任。   只有每个职工在思想深处真正树立起全局观念,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劳动,把劳动作为自己神圣的无荣职责,并在劳动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摈弃雇佣思想,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勇于探索,这才是新形势下地矿职工职业道德所需要大力提倡和发扬的品德。职业道德教育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职工的文化、技术、业务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这是当务之急。一个文化素质差、技术业务水平低的人,要他遵守职业道德也是一句空话。目前,地矿行业职工队伍文化、业务素质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p#分页标题#e#   科学文化知识的高低和钻研业务技术的能力,也是衡量一个职工职业道德水平高低的标准之一。在不断对职工进行培训的同时,要鼓励工人自学,走自学成才之路。这样,随着职工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才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职业道德教育要注重从严要求。社会主义生产是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客观上要求有井然的生产秩序和严明的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是对职工的起码要求。一个地勘单位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作保证,就会使生产的连续性中断。纪律,一方面靠各种规章制度,靠组织和行政的约束力来保证实行;另一方面主要是靠职工的信念来维持。同时还要看到,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二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有许多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本身就具备犯罪的条件。因此,要大力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用舆论的力量来制约一些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发生。同时还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广大职工树立法制观念。在劳动过程中,根据道德和法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有赏有罚,纪律严明,步调一致,这样就可以发挥出无坚不摧的力量。   (四)地勘单位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之时,也是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之时。“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准则办事,方能做好那件事,达到预期的目的。职业道德与法制建设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们都是维护社会生活、生产的正常秩序所必须的行为准则和法规。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教育职工树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笔者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以地矿行业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职工的行为。要以马克思主义道德科学为指导,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原则为核心,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运用传授职业道德知识,总结道德实践经验,典型引导、社会舆论褒贬等手段和.方法,结合地矿行业的特点,宣传和灌输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其转化为职工的内在品质,从而明确自己在社会主义地矿事业中的道德责任,模范地自觉地遵守职业纪律,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劳动技能和工作效率,为发展我国的地矿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教育职工深刻认识地矿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职业理想与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作为地矿行业的职工,热爱地矿事业,献身地矿事业,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具体道德体现。把职业义务与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努力提高广大地矿职工的职业道德认识。   要坚持职业道德信念,训练职业道德行为,养成职业道德习惯,不断提高整个地矿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地矿行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四是教育职工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地矿行业内外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做到平等、相助、团结、友爱。同时要正确认识和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顾大局,识大体,培养高尚的工人阶级的道德情操。   五要运用多种形式普及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知识。要使广大地矿职工充分认识职业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的修养,把地矿队伍建设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战斗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