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后期海外白银输入途径

明中后期海外白银输入途径

 

引言   海外白银大量输入中国及其影响,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在这方面进行研究的外国学者主要有艾维泗(Atwell)[1]、弗林(Flynn)和吉拉尔德兹(Giraldez)[2]等。中国学者全汉升[3]根据历史资料对明代美洲白银输入中国作了一番梳理,钱江推断“1570-1760年中国与吕宋的实际贸易额可达到三亿比索,约折合白银二亿二千五百万两”[4]认为晚明中国白银货币化的进程刺激了日本、美洲白银的开采。上述学者的论文对笔者写作本文有很大启发,但他们没有清晰详细地对白银流入中国的渠道进行考察。本文的工作是,根据史实,对明代海外白银流入中国的渠道进行一番考察。   明中后期由外国输入的白银,主要是南美洲白银和日本白银。南美洲十六至十八世纪期间的白银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近百分之八十。日本白银矿藏量也极大,被欧洲人誉为“银岛”。据估计,十七世纪初期以前,日本白银产量约占世界的百分之二十。正是由于与中国贸易的另一方“均无他产”,但有丰富的白银蕴藏和储备,所以“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①而中国物产虽丰富,白银却稀缺。中外双方在贸易中找到了契合点,所以导致了丝绸、陶瓷外流,而白银内流的局面。中外海上贸易有三条主要航线:欧洲、美洲、日本。中国对欧洲贸易航线为“里斯本-好望角-果阿(Goa)-马六甲-澳门”,澳门是中欧贸易枢纽;中国对美洲贸易航线西端起点为福建的月港(今龙海海澄)、厦门和广州等地,以菲律宾的马尼拉为中转口岸,其间澳门一度垄断中国与菲律宾之间的贸易,东端终点为墨西哥阿卡普尔科(Acapulco);中日贸易分直接贸易和通过葡萄牙人进行的澳门-长崎转口贸易两条途径。明中后期白银内流,由航海时代的海上“三剑客”———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担纲;而日本,凭借与中国传统的交通往来和地理上的优势,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中国与欧洲海上贸易航路   15世纪是人类大航海时代的开端。1405-1433年中国郑和七下西洋;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发现美洲;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开辟欧洲到印度的东方航线;1519-1522年葡萄牙人麦哲伦作环球航行等航海的伟大壮举,从地理范围上使分散隔离的世界逐渐变成了联系为一体的世界。伴随着西方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黄金热”、“香料热”成为驱使欧洲人一次又一次远洋探险、寻找“新大陆”的强劲动力。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大西洋、波罗的海国家相继进行全球性海上扩张和殖民活动,开启了“地理大发现”和随之而来的世界性海洋贸易时代。   葡萄牙人是海上扩张的急先锋。葡萄牙拥有长达8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众多港湾,其中里斯本为世界良港之一。但至15世纪末,这个国家也只有110余万人口,经济并不发达。葡萄牙是第一个摆脱摩尔人(穆斯林)统治,完成民族统一的欧洲国家。在与摩尔人的长期战争中,葡萄牙建立起一支令人畏惧的海军力量,在建造能够容纳大批水手从事长距离远洋航行的“大船”方面,也胜过其他国家。   1415年,绰号“航海家”的亨利亲王(HenrytheNarigator)率葡军攻占摩洛哥休达(Ceuta)港,揭开了葡萄牙向海外扩张的序幕。自此以后,葡萄牙人开始一系列震惊世界的壮举。1487年,巴托罗缪•迪亚士(BortholomewDiaz)成功航行到非洲南端的“风暴角”,后改名“好望角”。1498年,达伽马率领葡萄牙船队抵达印度。16世纪初,葡萄牙人相继控制了波斯湾口忽鲁谟斯(今伊朗阿巴斯港南的格什姆岛)、印度西海岸第乌(Diu)等有战略意义的贸易据点,建立起印度洋的制海权。1510年,葡萄牙人占领印度西海岸的果阿(Goa),作为控制印度洋贸易的海军基地和东方殖民地的首都。随后占领了当时亚洲最重要的一个商业据点马六甲,在科伦坡(Calombo)、苏门答腊、爪哇(Ja-va)、加里曼丹(Kalimantan)、苏拉威西(Salawesi)和摩鹿加群岛(今马鲁古群岛,Maluku)等地建立商站,控制南海贸易。   葡萄牙王室垄断果阿、马六甲、澳门等亚洲主要商业据点的贸易和香料贸易,对马六甲对香料的垄断持续到1533年,在摩鹿加群岛的垄断地位持续到1537年。葡萄牙商船给各国市场运去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陶瓷等,给中国市场则是大量白银。1516年,葡萄牙人佩雷斯特罗(RafaelPerestello)获得马六甲官员的准许,从那里乘坐一艘中国帆船前往中国。   1517年,葡王曼努埃尔一世遣使臣托梅•佩雷斯(TomePires)抵达广州。托梅•佩雷斯使团出使本欲建立通商关系,然葡萄牙使臣“潜入京师,见部不拜,朝欲位先诸夷”,①全然不顾中国温良恭俭让之礼,使团翻译火者亚三自恃与佞臣江彬关系密切,骄横跋扈,尤为举朝大臣所深恶。武宗驾崩未几,火者亚三即与江彬同案被处死,葡萄牙使臣被遣押回广州,其出使一事无成。葡萄牙人并不甘心,设法赢得了中国地方官员的信任,走私与合法贸易双管齐下,终于打开对华商路。1553年,在澳门附近活动的葡萄牙人买通广东海道副使汪柏,借口晾晒货物,需要上岸短暂停歇,正式获准在澳门暂住。此后,葡萄牙人不断扩充势力,逐渐垄断澳门贸易。澳门自开埠后,拓展了与欧洲、印度、日本、菲律宾、东南亚乃至美洲的贸易,开辟了澳门-果阿-里斯本、澳门-长崎、澳门-马尼拉-阿卡普尔科、澳门-东南亚各港的国际贸易航线,澳门随成为中国对外交流的门户与东西方海洋贸易的一个枢纽。   葡萄牙人起初主要用印度洋、东南亚地区货物交换中国货物,随着中国货物在欧洲销路日广,葡萄牙人逐渐改用现金采购中国货物,1582年(万历十年)后基本全部以白银结算,中国海关向葡萄牙商船征税也均以白银计值。后来荷兰、英国等国商人亦跻身对华贸易“,里斯本-好望角-果阿(Goa)-马六甲-澳门”贸易航线的西端从里斯本扩散到了多处港口,但东端一直集中在澳门,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前,澳门作为欧洲各国对华贸易最重要的中转港口地位由此可见一般。#p#分页标题#e#   葡萄牙人海上扩张的巨大进展刺激着西班牙人的神经。西班牙海军将领米盖尔•洛佩斯•德•利雅实比(MiguelLopezdeLegaspi)于1565年(明嘉靖四十四年)率舰队自墨西哥出征菲律宾,1571年建立马尼拉殖民首府,1585年设都护府,归新西班牙总督区(今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地区)管辖。由于那时的菲律宾群岛尚属蛮荒之地,本地物产低下,难以维持殖民当局开支。在菲律宾刚刚立足,西班牙人就于1575年从马尼拉派遣两名传教士和两名军官前往漳州,希望与中国缔结商约,积极从事对华转口贸易来获取中国方面的日用消费品供给。而且为吸引华人来菲移垦经商,殖民当局对华人商旅、华货采取了一些保护、奖励和优惠措施。从事对菲律宾贸易的华人,为菲律宾早期的开发与经济繁荣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约翰•福尔曼(JohnForeman)在《菲律宾群岛》一书中谈到:“华人给殖民地带来了恩惠,没有他们,生活将极端昂贵,商品及各种劳力将非常缺乏,进出口贸易将非常窘困。真正给当地土著带来贸易、工业和有效劳动等第一概念的是中国人,他们教给这些土著许多有用的东西,从种植甘蔗、榨糖和炼铁,他们在殖民地建起了第一座糖厂。”[5]   值得一提的是,两个原因使得海外贸易有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前提:“御倭战争”的胜利及其随之而来的明朝政府的开放政策。以嘉靖二年(1523年)“争贡之役”②为标志,荼毒中国沿海多年的“倭患”平息。嘉靖四十三年(西元1564年)2月福建仙游之战,戚家军歼灭最后一支倭寇主力,残寇夺渔舟远遁海外;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勾结倭寇多年的大盗吴平从海路窜逃安南途中被闽、粤官军全歼。重回平安的沿海形势使刚刚即位的隆庆皇帝倍加珍惜,他接受了“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的历史教训,史载“隆庆改元年,福建巡抚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③。   明政府随重开中断40余年的海外贸易。隆庆开放海禁后,明政府对私人出海贸易仍有若干限制,例如海商不得前往日本,出海者须由政府发给凭证(称为“由引”),但出海贸易的决不仅仅限于那些有官府“由引”的船只。中国海岸线漫长,海商们熟悉地理形势,没有由引也照样私自出海。当然海商通过向海关官员行贿,可以得到出海凭证。有的海商则通过转借来的出海凭证出海。顾炎武对此现象评价道“:奸民有假给由引、私造大船、越贩日本者矣,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其来也又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愚民蹈利如鹜,其于凌风破浪……违禁私通,日益月盛”④。在出海贸易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明朝的一些官员也卷入到海外贸易中来。1608年前后,西班牙人在澳门购买并输往马尼拉的货物总值20万比索,其中丝织物价值占总值的95%。1619-1631年,葡萄牙人通过广东、澳门每年向菲律宾输出生丝和绸缎价值150万比索。这些丝绸大部分又转输美洲和欧洲。除了输出中国的丝织物品外,西班牙人也把广州的黄金运往美洲或西班牙出售,获利十分丰厚,利润可达75%-80%。   二、中国与美洲的海上贸易航路:“大帆船贸易”   西班牙殖民主义者初次到达菲律宾的时候,就已发现菲岛存有中国物产。1521年,麦哲伦在候蒙洪岛上看到过中国的丝织品,在里马萨瓦岛看到过广州制的瓷罐子,在宿务岛上看到过中国的描花漆碗和黄色丝织头巾,并从宿务居民口中得知,这个岛和中国有直接贸易关系。1565年,墨西哥与菲律宾之间的航线开通。美洲的白银经数条路线运往马尼拉,再由马尼拉流入中国。1574年(万历二年),两艘马尼拉大商帆从墨西哥西海岸的阿卡普尔科启航,横渡太平洋抵达菲律宾群岛。在马尼拉,用白银换取中国的丝绸、棉布、瓷器等物品,再将这些物品运往墨西哥阿卡普尔科,著名的马尼拉大商帆贸易正式投入运营,时称“大帆船贸易”。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贸易航线。中国海商与菲律宾西班牙人的贸易,因中国王朝政府严禁外国商人入境,只能在菲律宾进行,故马尼拉大商帆又有“中国之船”称谓,它装载的货物主要是中国货,船员中有许多中国水手,而且建造者也主要是旅居菲律宾的中国技术人员和工人。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贸易航线自1574年开始至1815年结束它的使命,历时长达近两个半世纪之久。“大帆船贸易”的繁荣,致使西班牙本土原本很发达的丝织业急剧衰落。1573年,菲律宾省督拉米沙礼斯报告西班牙王说,西班牙也好,墨西哥也好,所能输出到中国去的货物,“没有一样不是中国所己经具备的。所以,对华贸易必须向中国输送白银。”⑤1584年,马尼拉殖民政府法官达发洛斯报告西班牙王说,“中国人每年把所有的金银都弄走了。我们没有货物给他们,除去〔银币〕里尔以外,什么都没有,请陛下命令指示我们怎么办。”①1586年,有人自马尼拉写信向西班牙国内报告“此处以大量之银及银货交换中国物品,此项银及银货,除一小部分残留本岛外,其余大部分,均由华人运回中国”②。从马尼拉向西属美洲贩卖中国丝绸的利润,最高可达百分之一千。③大利所在,人争趋之。福建漳州、泉州商人纷至沓来。   1570年(隆庆四年)戈第(MartindeCoiti)船队初抵吕宋时,马尼拉华人仅40名。可至万历十年(1582年)时,马尼拉华人之多,已使马尼拉殖民当局决定在马尼拉市区东北部巴石河畔开设专门的华人社区———八连(Parian)。[6]1589年8月9日,菲利普二世下令给菲律宾总督,对中国商人输入的粮食、军需品、军需品制造原料等物资给以免税待遇,这大大刺激了中菲贸易的发展,旅菲华人数目随之剧增。到16世纪90年代,马尼拉华人数目已达2万余,其中多数是商人和手工业者;而全部西班牙人满打满算,把驻军包括在内,也仅有2000名。[7]马尼拉转口贸易规模之大,从船舶大小及年均进港数目可见一斑。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航线上通常是两艘大商帆编队航行,每艘排水量一般在千吨以上,1746-1761年间航行于太平洋上的罗萨里奥号为1710吨,1762年被英国海盗劫掠的圣特里尼达德号则达2000吨。南下的中国商船多为二桅平底帆船,载200-400人。据学者罗荣渠统计,马尼拉年均进港华舶数目为:1580年代,24.5艘;1590年代,23.5艘;1600年代,年均26.6艘;1610年代,年均36艘;1620年代,年均13.7艘;1630年代,年均28.7艘;1640年代,年均15.3艘。[8]美国学者威廉•莱特尔•舒尔茨(WilliamLytleSchurz)在其《马尼拉大商帆》(TheManilaGalleon)一书中称,1575-1815年间,除特殊情况外,每年驶往马尼拉的中国帆船数一般在20至60艘之间。据估计,中国商船运来的货物一年缴付的关税是4万比索,当时的税率为船运价值的3%,据此计算,每年运入马尼拉的商品价值约130万比索。时任菲律宾最高法院院长、总督的安东尼奥•德•莫伽(AntoniodeMorga)感叹道:“倘若没有中菲贸易,菲律宾群岛便无法维持。”足见对华贸易之重要性。[9]#p#分页标题#e#   依靠对华转口贸易,马尼拉崛起为当时亚洲最大贸易中心之一。1580年,两艘澳门商船抵达马尼拉,澳门-马尼拉航线投入运营,葡船所装载货物以中国货为主,次为日本、印度产品,返程时装运的绝大多数是白银。1594年,西班牙国王敕令,禁止菲律宾、墨西哥直接对华贸易,将此项贸易特权留与澳门葡萄牙人独享。澳门与马尼拉贸易迅速扩大,1619-1631年间几乎独占了中国和马尼拉之间的贸易。费尔南多•席尔瓦1626年称:“如果没有从澳门运来这些东西,新西班牙的船只就无货可运。”[10]   为适应对欧洲、美洲贸易急剧增长之需,自16世纪下半叶左右始,广州形成了一年一度、为时两三个月乃至四个月之久的商品交易会,自1580年(万历八年)起增加为每年两次。两次交易会的时间安排分别与西南季风、东北季风相吻合,商人们在广州采购后可以即刻启航,不致占压资金。每年一月冬季“广交会”开始,澳门的外商云集广州采购货物输往马尼拉、印度和欧洲;每年六月夏季“广交会”开始,澳门的外商又来到广州采购货物输往日本。对华贸易的兴盛,使太平洋贸易量一度超越大西洋贸易,从贸易投资方向可见一斑。1618-1621年间,美洲投入对欧贸易资金为150万比索,而对东方贸易资金为165万比索。[11]1603(万历三十一年),肇始于明神宗派人吕宋机易山“勘金”,西班牙殖民者对马尼拉华人进行大规模的屠杀。据估计,有24,000名华人遭杀害或被投入监狱。对华人的第二次大屠杀发生在1639年,原因与中国商品竞争力有关。   中国纺织品涌入墨西哥,使得西班牙商品销量到17世纪初下降了一半以上,造成墨西哥的西班牙丝织业日渐倒闭,而大量的银元又被走私到菲律宾,甚至连秘鲁的银元也流向墨西哥以购买中国的货物,结果墨西哥的经济走向萧条,马尼拉的财政也遂逐渐枯竭,殖民者不得不大幅度地增加税收,从而导致了政治危机和对华人的大屠杀[12]。西班牙殖民者灭绝人寰的大屠杀,必然使中菲之间的贸易大受影响。1604年仅有13艘中国商船到达马尼拉,中菲贸易额由1603年的133万比索骤减到1606年的53万比索,对中国货物征收的进口税也骤然减少了4万比索。   三、中日海上贸易:“广州-澳门-日本”航线   日本因富产白银,16世纪后期以“银岛”而闻名于世。顾炎武说“日本无货,只有金银。”④日本对中国商品的依赖性很大,“大抵日本所须,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瓷器,湖之丝棉,漳之纱绢,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⑤。然而,中日直接贸易长期受到不正常外交关系的抑制。自元世祖侵日开始,中日关系已不正常。朱元璋虽在《皇明祖训》中将日本列入“不征诸国”名单,同时却告诫子孙:“(日本)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为不轨,故绝之”。胡惟庸勾结日本人谋反、倭患频仍和丰臣秀吉侵朝更使两国关系一落千丈,明廷将对日贸易列为禁止之列,就是到隆庆元年重开海禁时仍将日本排除在外。明廷虽然禁止商人去日本交易,但由于“贩日之利,倍于吕宋”⑥,商人的趋利本性和沿海豪门高官的私欲最终使贸易制裁措施成为一纸空文。日本的石见、秋田、佐渡等矿山都盛产白银,十七世纪中叶又引进的新式白银冶炼法“灰吹法”,使日本的白银产量急剧上升,占世界产量的近四分之一,因而储备了足够的贸易用银。   “日本国银子多产,故上国之人交通往来贩卖,而或因漂风来泊”。⑦走私贸易成为中日贸易的主要形式。1544年12月到1547年3月的两年多时间里,赴日走私贸易因风漂流至朝鲜而被解送回国的闽人即逾千人之众;⑧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4月)朱纨指挥双屿之役,估算在外洋往来走私贸易的海船有1290艘⑨。在中日走私贸易中,葡萄牙人和荷兰人起着很重要的中介作用。他们从长崎把白银运往澳门,再将买来的中国商品运往长崎,如此往来,获利甚巨。葡萄牙人最先敏锐地意识到了中日不和所给他们创造的巨大商机。1555年12月1日,耶稣会士卢伊斯•弗罗伊斯在寄自马六甲的一封信中写道:“对那些欲赴日本的葡萄牙人来说,中日之间的这一不和,不啻是一大帮助;因为,中国人不会到那儿去出售他们的商品,葡萄牙商人便可趁此良机,通过谈判来处理自己的世俗商务。”[13]1543年,葡萄牙人被中国从广东驱逐出来,来到福建和浙江一带活动,随后与中国海盗王直同船到达日本,葡日很快就建立了比较友好的通商关系。1545年,葡萄牙和日本开始通商;1550年前后,嘉靖年间中国海盗王直曾盘踞多年的平户(今长崎县平户市)成为日本外贸中心;1571年,长崎成为葡萄牙人在日本的基地。葡萄牙人经营葡日贸易网络进展神速。甚至在1553年(嘉靖三十二年)刚刚占据澳门时,葡萄牙人就主动招引日本人赴广东方面贸易,还在澳门收容了不少日本人,最终将“里斯本-好望角-果阿(Goa)-马六甲-澳门”贸易航线延伸到日本,建立了以澳门和长崎为轴心、以葡萄牙人为中介的中日间接贸易网络。   由此日本生产的白银开始外流,其中大部分为葡萄牙商人所得。葡萄牙历史学家估计,在17世纪初葡萄牙大商帆每年从日本运出的白银价值超过100万金币。[14]葡萄牙人在日本进展之所以如此迅速,主要原因是,日本沿海诸大名希望借助葡萄牙人,一则从对华贸易中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二则获取先进西方火器赢得对其他大名的军事技术优势,①故均优待葡萄牙人。耐人寻味的是,16世纪基督教在日本传播比较广泛,并赢得部分大名的支持,实际上也存在贸易利益动机,美国学者约翰•惠特尼•霍尔(JohnWhitneyHall)就此指出,九州的若干大名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通商才接受基督教。[15]继西班牙、葡萄牙之后,荷兰殖民者,他们在无法取得直接对华贸易的情况下,于1625年非法占据台湾岛南部,切断中国与马尼拉之间的贸易,企图在中西和中葡贸易中分一杯羹。荷兰人以台湾为据点,对福建沿海实行封锁,到马尼拉、澳门、印度支那以及整个东印度贸易的船只均会遭到拦劫。中国大陆商船在遭到拦劫后,只好转向与台湾的荷兰殖民者贸易。据荷兰驻台湾总督皮特•纳依茨(PeterNuyts)在1629年说:“中国船逐渐转到我们这里贸易,在最近五年里,很少有到马尼拉的。”[16]即使有胆敢去马尼拉的,也不敢多载货物。在荷兰殖民者的这种强制贸易情形下,荷兰在台湾与中国大陆商船的贸易额迅速增长,如1626年到菲律宾贸易的中国商船载运的生丝仅40担,而到台湾的船只却载运了900担。葡萄牙从事中日中介贸易利润丰厚,一直令荷兰人垂涎。#p#分页标题#e#   荷兰人千方百计拉拢德川幕府,不择手段排挤葡萄牙人在日势力,企图取而代之。1636年,荷兰通报日本当局,在好望角附近一艘葡萄牙船上缴获在日葡人和天主教徒要求葡王征伐日本的一封信件;接着又发现一封致澳门葡萄牙殖民当局的“谋反”信件,其内容大同小异。1639年,德川幕府颁发第五次锁国令,下令驱逐葡萄牙人;次年,日本又处死一个从澳门来的葡萄牙使团首脑,葡日贸易网络由此破裂。葡萄牙人被逐出日本之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对日贸易额大增。他们控制了中国生丝在日本的贸易,每年通过他们之手进口到日本的中国生丝数量自1633年开始上升,1637年为15,000斤,但是到了葡萄牙人被逐出的1640年却跃至83,000斤,翌年上升到100,000斤,此后一般保持在6-7万斤[17]。从日本运出来的大多数是白银,基本上都流入中国。据日本学者岩生成一统计,在明嘉靖三十九年至万历二十九年(1560-1601),日本白银每年出口额是33.75至48.75吨,到17世纪初年,达到130-160吨,约占世界银产量的30%-40%。[18]   结语   弗兰克在他的著作《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认为,1400-1800年世界经济秩序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单一世界体系格局。有四个地区“长期保持着商品贸易的逆差。它们是美洲、日本、非洲和欧洲”[19]美洲和日本靠出口白银来弥补它们的贸易逆差,而非洲则靠出口黄金和奴隶弥补逆差。因此,这三个地区都能够生产世界经济中的其他地方所需要的“商品”。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欧洲几乎不能生产任何可供出口来弥补其长期贸易赤字的商品。于是,欧洲只能靠“经营”其他三个贸易逆差地区的出口来过日子,从非洲出口到美洲,从美洲出口到亚洲,从亚洲出口到非洲和美洲,欧洲成为全球贸易网络中的中介。“为了平衡中国似乎永久保持着的顺差,世界白银流向中国”[20]。日本金银矿山开发在16世纪中叶出现激增,从那时开始,到17世纪前半期的一个世纪,是明治以前日本金银产量最多的时代,金银在那个时代出现了大增产,其中以银的增产最为显著。以1596-1623年的50年间是最盛期。16世纪后半叶日本的输出品中,白银据有独占地位。[21]巧合的是,美洲白银的大量开采和出口,也是在16世纪40年代以后,正值晚明嘉靖年间。这个时期中国货币税收的份额越来越大,最终演变成完全用白银交纳的“一条鞭”法的税制。一条鞭法改革之后,明代中国对白银似乎有一种无限渴求。一位英国商人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描述,1635年当他的船停靠在澳门时,他注意到他所遇到的中国人都在寻找机会获取白银,“这种急切程度并没有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地方的情况而有所降低,一旦得到很快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他们获取白银的那种无止境的欲望简直难以置信。”[22]17世纪末在菲律宾的西班牙观察者们也是用同样的词汇来描述这种“无止境的欲望”。这种对白银的急切需求解释了为什么在17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代初中国商人情愿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来菲律宾做贸易。   可以说,中国对白银的巨大需求直接导致了美洲和日本银矿产出的突然剧增,而美洲和日本对中国产品的巨大需求则是其根本原因。由于中国的制造业在世界市场上具有高产出、低成本的竞争力,因此中国能够有效地提供这种商品供给。明朝中后期海上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竞争力,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中国从宋代至元明时期,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市场繁荣居世界之冠,然而在16世纪以前,总是经历周期性的货币短缺。每当商业和市场发展,货币供应量就出现不足。废除海禁,与世界各国通商,带来海外大量白银的输入,促成了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商帮的形成、市镇的兴起。明政府在此形势推动下,改革两千多年来以征收实物为主的田赋制度,明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计亩征银”,最终在制度上确立了以银钱取代实物的纳税方式,由此建立起以贵金属白银为基础的货币制度。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说明:如果没有大量海外白银输入,明代银本位制不可能稳定。明代银本位制的一个致命缺陷在于货币供给的不稳定。由于国内白银无法自给自足,大明王朝的白银来源严重依赖海外进口,海外白银输入为明代银本位制的稳定奠定了基础,由此带来了16-18世纪中国商品经济的繁荣。   本文的研究还有助于纠正一个错误的史学观:中国到了鸦片战争以后才被迫向世界开放。事实上,在1500-1840年间,中国并未”闭关自守”,相反,中国同西方及东亚的国际贸易成长迅速,海外贸易对东南沿海的经济繁荣和市镇崛起及全国市场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23]。当时的中国,虽然政府还是推行闭关政策,但实际上中国的经济已经融入全球化的网络之中了,而且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占有重要的地位“,当时不仅邻近的国家要与中国保持朝贡贸易,或者以走私贸易作为补充,而且遥远的欧洲国家、美洲国家都卷入与中国的远程贸易之中,使以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世界,而作为支付手段的占全世界产量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白银则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24]本文的研究为此提供了实证资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