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的中国化

影子银行的中国化

 

一、“影子银行”概述   “影子银行”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PaulMcCauley)提出,指的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正规和及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1],具体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包括表外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而在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最新研究报告把“影子银行”定义为:“在传统银行体系外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组织实体和业务活动,其具有的期限转化功能、杠杆率和不恰当的信用风险转换特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2]。由以上的定义,不难看出“影子银行”主要有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与传统银行体系相关却不同,其资金来源不是存款,因此不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管;第二,是一个中介体系,不仅包括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包括相关业务活动;第三,受到监管较少,杠杆率高,风险大。总的来说,“影子银行”是通过以市场为基础的信用创造[3]方式,借助各种设计复杂的金融工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体系。由于其资金来源不依赖储户存款而是短期借款,也没有存款准备金率的硬性要求,为追求高利润,“影子银行”多采取高杠杆运作的模式,该体系隐含着无限的金融风险。自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影子银行”便受到各方的诟病,更被归咎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诱因之一,其巨大的风险性和影响性不言而喻。   二、“影子银行”的中国化   相比国外市场,我国的“影子银行”则起步较晚。自2004年国内商业银行开始推出理财产品和服务起,“影子银行”体系的才在我国形成雏形。尽管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影子银行”仍然规模相对较小,发展也较为不成熟。然而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温州民间借贷引发的一连串“老板跑路”、“跳楼血案”等事件,“影子银行”这个词在我国各大媒体、网站上曝光频率逐年上升,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事实上,中国版的“影子银行”与国外的“影子银行”是有着很大差别的:后者主要是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进行;而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的存在形式则主要只有两种:一种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据相关人士保守估计,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总数再次刷新历史纪录,发行总数将超过2.2万款,比上年增长65%,累计发售额可能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平均余额将超过6万亿元[4]。另一种则是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体系——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等,它们将多方资金归集起来,再通过自己的平台放款,从而获取高额的利差。   为什么在金融危机之下没有凸显出来的“影子银行”系统,这几年以来能够在我国迅猛扩张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紧缩的货币政策压缩信贷业务。自09年以来,由于国内通货膨胀形势日趋严峻,央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流动性日渐收紧,信贷业务大幅收缩,国内资本市场呈现出供需失衡的局面,多家银行均不同程度出现存款负增长,银行后续贷款能力缩水。据统计,2011年前三季度,人民币存款余额增加8.11万亿元,同比少增2.09万亿元;连网点密集、吸存较具优势的中国农业银行第三季度的存款也较上半年减少了27.6亿元[5]。为了摆脱这种现象,各家银行纷纷通过人民币理财产品、承兑汇票、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实现存款。利率双轨导致壮大了“影子银行”的规模。利率双轨是指我国的利率体系中,存在着受管制的存贷款利率和已完全市场化的回购利率两种利率体系。由于这种制度的存在,银行间拆借利率不时会高于信贷利率,因此银行仅需要简简单单设计一个理财产品,通过低利率获取存款,再立即拆借出去,即可获得之间巨大的利息收益。这种简单的套利行为在目前紧缩的政策环境下更受到银行的追捧,使得“影子银行”之风愈演愈烈。房地产市场火爆,资金需求量扩大。房地产行业可谓是近年来中国最炙手可热的行业,房价的飙升使得投资房地产的收益相当可观,因而大批资金进军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量急剧攀升。然而在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下,信贷业务受到了严格的控制,开发商和个人获得资金的途径均被限制。在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等则推出多种理财产品、银信产品等为企业发放贷款;而一些小额信贷公司、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开展行民间借贷业务的机构也看准商机,加速了信贷扩张的脚步。   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尽管如此,融资难问题却是始终是禁锢其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虽然国家很早便提出要采取措施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在现行环境下,这依旧是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近年来通货膨胀形式日趋严峻,银根缩紧,信贷萎缩,中小微型企业想要融资更是难上加难。为了维持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家们不得不采取“饮鸩止渴”的方式,转向利率高的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等。此举虽然助长了“影子银行”的气焰,但实属被逼无奈。   三、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双重特性   (一)风险性   毫无疑问,“影子银行”的过度扩张对我国金融体系和社会的稳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首先,“影子银行”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宏观调控措施的施行,弱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效果,使得本该受到调高的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影响,应该被回收的资金不能有效收回。这不但不利于通货膨胀的抑制,同时也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力;其次,“影子银行”大多属于多头管理,像民间借贷这样的由社会经济活动中自发形成的体制外金融市场,甚至不受到监管。由此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之下便产生了一个真空地带,而“影子银行”在其中就像一颗潜在的定时炸弹,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p#分页标题#e#   (二)合理性   然而在巨大的风险性之外,我们仍然得承认,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影子银行”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首先,对于那些处于资金欠发达地区,融资相对较难的农村或小微型企业来说,“影子银行”的存在可以暂时缓解其他们短期资金紧张的局面,帮助其渡过难关,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金融机构职能空缺;其次,商业银行为了缓解存款下滑的局面,而转向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方式,也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我国的商业银行已经具有从单一功能的传统银行向提供一定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业转型的意识[6]。   四、中国式“影子银行”的出路   鉴于我国版的“影子银行”具有双重特性,形式也远不如其他国家复杂的特殊背景,在如何对“影子银行”进行合理的监管与控制的问题上,除了借鉴国外的措施外,更重要的还是从现实出发。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用围追堵截的办法去遏制“影子银行”,而是要在其风险性和合理性之间寻求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引导其走向规范化的道路。具体来说:尽快将“影子银行”纳入金融监管体系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各监管主体,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和框架,恰当利用“影子银行”现有优势,缓解部分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的现象。游离于监管机制之外的“影子银行”就像一个幽灵,在我国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的蓝图中投射下一片阴影,如果不能及时受到控制,阴影必将越扩越大,最后酿成系统性风险,引发市场混乱,金融体系震荡。因此,国家应该完善金融立法,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确定监管的范围和权限,将“影子银行”收归己用。在不影响基本调控政策的基础之上,将“影子银行”的存在合理性扩大化,充分发挥其在弥补金融机构职能缺位的优势。例如,可以让一定规模以上的“影子银行”和大型的、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同时规范其运作,共同开发民间借贷市场。如此以来,不仅“影子银行”可以浮出水面,公开其风险,同时也帮助了民间企业攻克资金紧缺难关,促进其发展。完善竞争体制,实现利率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   在我国市场经济下,所有的价格都基本得以放开,却唯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形成了利率的双轨制。利率的限制以及经营主体的区别对待,导致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竞争性不强。这种机制逐渐沦为某些商业银行获取利润的保护伞,在其中坐享收益。毫无疑问,这种没有竞争,没有激励的模式钳制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严重制约了其创新性,也极大地损害了我国的金融多样性。由此,“影子银行”中的民间借贷才会悄然滋生,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暗处极速扩散。因此,适时地实现利率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除了遏制“影子银行”的过度膨胀之外,也有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创新。   探索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体系[7],尝试评估“影子银行”的规模与风险。“影子银行”长期蛰伏于地下,其规模性与风险性均不易估量。但监管机构可以借鉴国外监督机制的做法,建立一套科学的检测评估体系,分别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来评测当前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以及引起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以确保国内金融形势的稳定。   完善公开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善,尤其是“影子银行”这一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体系,所公开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因此,监管机构应该尝试建立一套全新的专门针对“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以简洁易懂的信息传达给投资者,使其充分了解各理财产品、衍生工具的风险及收益状况,达到控制衍生产品市场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