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消费的必要性

绿色消费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需要有人们消费行为的改变。改变消费过程中的物质主义价值取向和消费对资源、环境、他人、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的根本性影响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点。虽然云南的生态基础良好,但仍需探寻符合云南实际的消费模式,特别是在现今消费导向型的经济发展中,建立绿色消费模式,重视消费的可持续性对促进云南经济发展更具现实意义。探索新的、合理的消费模式是实现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1](P12)和“两强一堡”①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把云南建设成生态省,必须有符合云南实际的消费理论的创新研究。   一   关于绿色消费的研究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对生态导向的消费者的研究。主要原因在于人类对生物圈正产生着巨大的环境压力的影响,进而威胁到地球的承载能力,研究的重点是对关心环境保护的特殊人群的特征的描述[2]。1988年,英国学者约翰•艾利奇敦和居里亚•赫尔兹的《绿色消费者指南》首次提出绿色消费的概念。认为绿色消费是要避免使用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商品;在商品的生产、使用和丢弃时避免造成资源的大量消耗;商品包装适度,避免不必要的包装浪费;消费行为不能对动物造成伤害;发达国家在商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应污染发展中国家[3](P21)。目前国际上将绿色消费一般归纳为:节约资源,减少污染(Reduce);绿色生活,环保选购(Re-evaluate);重复使用,多次利用(Reuse);分类回收,循环再生(Recycle);保护自然,万物共存(Rescue)。绿色消费积极倡导消费者选择有助于公众健康的无污染的绿色产品;消费时注重对垃圾的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引导消费者培养有利于环保的消费观念,在追求舒适健康生活的同时崇尚自然,实现可持续性消费。从而形成了人们普遍认同的绿色消费的定义,即当消费者意识到环境恶化已经影响到人类的生活品质,甚至是影响到人类的生活形态时,人们开始尝试购买并要求生产者生产对环境破坏最小的商品,这样既达到了消费目的,也有利于环保。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有可持续性和对社会更负责的方式进行消费活动。[4]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彰显了可持续生活方式的必要性和绿色消费的迫切性。近年来国内对绿色消费的研究,集中在绿色产品、绿色资源分配关系所直接决定的绿色生活消费与个人消费上,即鼓励消费者消费绿色产品,以提高生产者在绿色产品生产上的积极性,通过对绿色产品的消费来实现保护自然与环境的目的。与传统消费模式相比,绿色消费是一种进步的消费模式。但为了促进绿色消费,需要消费者进一步完善对绿色消费的认识,也即培养确立正确的消费观、绿色消费的意识。消费者既要关注产品对人的健康因素的影响,也要关注产品在生产与消费过程对环境影响度的大小。消费者应把自己消费的产品数量限制在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范围内,即注意产品消费量的适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对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生活方式的追求)。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在综合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条件的前提下,提出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经济结构进行重大战略性调整的基础上,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通过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既是我国未来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保证人民生活提高的重要标志。但这种战略的实施可能会导致新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除非我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有根本的改变。换言之,只有当广大消费者确立了绿色消费观念,并且真的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进行消费行为的发生时,扩大消费拉动的经济增长才不会造成巨大的环境压力。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消费与生产是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绿色消费能促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也能促进绿色城市或生态城市的建设。总之,探索科学、可行的绿色消费模式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   二   云南省的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资源丰富、气候多样、生态良好。10年前云南省提出建设“绿色经济大省”的目标使省内各种类型的自然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逐渐形成了有云南特色的多样化的绿色产业,为绿色经济在云南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云南省虽然有良好的自然生态,但是在这一前提下如果人们的消费行为没有可持续性(对野生动植物的不加节制的食用、日常能源消耗量的控制只是以提高能源的价格为手段、私家车的大量增加和“炫耀性”使用有悖于“限制碳足迹”①的主张等),人们的意识中“日常消费会引起环境问题”的观念不够明确(例如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的使用,“限塑”令的有名无实,环保袋的大量使用带来的是“不环保”,为解决就业到会造成环境问题的企业工作等),就需要政府着力提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政策指导。因此,在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中,可行的绿色消费政策和模式的探讨实属必要。它将最终以有利于推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云南良好的生态环境得以为继。   云南省于2009年2月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定》指出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云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绿色消费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积极的消费理念已受到云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强调,在云南要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模式,引导人们走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要完善激励绿色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绿色消费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多样化的绿色消费结构,不断拓宽绿色消费渠道。在此基础上,云南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即“两强一堡”,再次突出了“绿色”理念,同时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上的可持续性也得到了积极的倡导。可持续消费的研究也在促使着人们形成新的消费理念,即要求人们在消费中把握适度消费原则、遵守公平消费原则、建立和谐消费原则,物质消费上升的同时增加精神消费比例的原则。为切实贯彻这些原则,需要消费者和不同的经济主体在消费过程中顾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实现消费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p#分页标题#e#   三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提倡绿色消费以节约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绿色消费观念的培养和绿色消费行为的实施需要政府出台有效的政策对企业和消费者进行指导。为此应当以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为指导,制定符合云南实际的绿色消费政策和有关绿色消费的指南,促进公众消费观念的转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责任意识的提升。既鼓励人们消费时以适度为原则,又鼓励企业生产时以绿色为主导,从而形成云南特色的绿色消费模式。   具体而言,首先是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绿色消费机制。云南省政府应当从云南实际出发,组织专门人员创建切实可行的绿色消费综合评价体系作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衡量体系,而不是仅以GDP的增长作为绩效评价体系。推进“环境责任”经济担保制度和“碳足迹”标示制度的建立等。参照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绿色消费的政策经验(欧盟的做法[5]),制定出基于云南特色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在内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体系。组织专门人员就如何获得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何为环保材料和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法等方面进行立项研究,为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奠定基础,在此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和管理。制定绿色生产标准指南,引导企业放弃传统的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生产消费模式,在生产中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度,使生产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化走向绿色消费行为发生。毕竟生态文明的建设要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重点,其核心是经济增长、社会凝聚力和环境保护的联合发展。   其次,帮助引导公众从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消费观和消费行为中走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由于公众的消费观和消费行为决定着绿色消费的社会化程度,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度变革引导人们改变不利于生态文明的消费观,以逐步改变不合理的消费行为,进而实现“物质经济的生态化和非物质经济的扩大化”,毕竟绿色消费的主体是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理念的大力宣传,对公众和生产企业在绿色消费上的认识与培养,才能促使消费者和生产者增加对绿色消费模式的认知度和趋向。通过媒体宣传指导消费者学习有关绿色消费、绿色产品的知识,才能使人们从根本上转变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观,消除人们在生活中的误解,即物质消费量越大,生活品质越好!然而事实却是即使消费的是绿色产品,也并不是消费得越多就越好。帮助人们从“赚钱+花钱”的生活定式中走出来,改变人们在消费时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倾向,反对盲目追求单纯的物质生活提高,避免巨富们的奢侈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样板。政府还可以积极支持开展“绿色消费示范”、“绿色消费运动”等系列主题活动,促进消费者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保意识的提高,让消费者从心理到行为都接受绿色消费。   最后,建立有云南特色的绿色生产和消费市场。在政府支持和引导下发展有云南特色的绿色商品生产,培育绿色消费企业和绿色消费品市场。依据云南独有的自然资源条件、城镇市场供求状况以及政府相关的产业政策等,推进培育绿色消费热点带动绿色消费的发展(例如清洁能源消费等),从维持“生存型”和“温饱型”的掠夺性生产消费中走出来。根据云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较全国而言处于中等水平的现状[6],政府支持鼓励云南企业设计和研发与云南人民的消费程度相吻合的绿色产品,形成绿色消费模式的合理构建。同时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以帮助消费者实现其符合绿色理念的购买决策和购买方式。在维护消费者权力的前提下,引导人们逐渐形成绿色消费的习惯和行为以最终为云南生态文明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