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特征及其进展状况

现代农业特征及其进展状况

 

1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   现代农业是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产品商品率为途径,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在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形态和多功能产业体系。现代农业具有以下特征:   (1)要素投入集约化。现代农业通过现代科技和装备的应用、土地的适度集中和组织的强化管理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生产要素集约化投入使粗放经营方式向集约型经营转变,有效提高了自然资源的产出率。   (2)资源配置市场化。现代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机制对农业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分散农户向合作化方向转化以及农业技术的推广,都是在市场拉动下自发产生的,政府并无过多干预。   (3)生产手段科技化。随着现代农业技术体系的形成,农业生产大规模采用现代生产工具,农业生产的科学化程度空前提高,生产、加工、运销各个环节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农业生产不但普遍实现了机械化,而且部分实现了自动化。   (4)产业经营一体化。在现代农业中,农户加入到各种专业化合作组织中,生产经营活动实行产业经营一体化,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产、加、销以及农、工、贸环环相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农产品的商品化、农村服务的社会化全部纳入经营一体化的轨道之中,农户成为市场主体,从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获得利益。   2农村合作经济的现状   改革开放之后,为解决农民耕地少、资源欠缺及小农民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国家大力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合作空间越来越大,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大量涌现,合作服务链条越来越长,合作层次越来越高,合作效益也越来越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龙头企业型   龙头企业创建“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企业利用本身的优势,发挥合作组织的纽带作用,连接基地、农户与市场,形成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合作目的是满足产业化发展的需要,产业化就是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龙头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方面可以投入大量资金,将先进的种养技术、机器设备引入农产品生产,加快农业的科技化进程,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将成熟的现代管理理念引入产业化经营,为农户提供先进理念的学习机会,农户从龙头企业还可以获得种苗、生产资料、机械等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在合作中占绝对优势,比农户具有更强的博弈能力,如果龙头企业压低农产品的协议收购价格,农民的利益就没有保障,农户能够分享的加工销售利润十分有限。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契约具有不完全性,市场信息也具有不对称性,市场价格变化较大时,龙头企业和农户都有撕毁合约的欲望,实施短期行为策略。为了防止毁约,企业和农户都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监督,增加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交易成本。   (2)中介联动型   中介组织牵线搭桥,农村能人牵头创建“能人大户+协会+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依托能人大户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及资金、销售网点优势,从事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引导农民发展生产,为其进入市场疏通产销环节。这种模式有的请政府领导兼任董事长,利用人才、场地和设备优势,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和产品购销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另一方面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强化政府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与龙头企业型比较,中介联动型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内部交易成本过高的弊端。中介联动型引入了委托—关系,中介组织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减弱了企业与中介组织之间以及中介组织与农户之间契约的不完全性,降低了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关系。但是,契约关系变得更复杂,中介组织的多元化目标和利益使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博弈更不稳定,中介组织拥有农户的部分决策权,既可以降低整个组织的内部交易成本,也可能和龙头企业联合起来,共同侵占农户的利益。   (3)股份合作型   在自愿的基础上,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户以入股方式或以劳动与资本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事前协议,把资金、实物、技术、劳力作为投资标的物折成股份加入合作组织,所有成员共担风险,按股份分配利润,共同分享合作劳动的成果。盈余分配以按劳为主,但提拨一定比例作为不可分割之公积金。在股份合作型模式中,农户之间、合作社与下属企业之间具有均衡的博弈地位,有效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和组织的内部交易成本,农户、社员、经营者和股东“四位一体”的身份,使各利益主体形成稳定的博弈均衡,各利益主体受到强烈激励,从而可能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率。但是,由于缺乏实力强劲的龙头企业带动,这种模式受到资金、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当股份合作社经营规模扩大时,就容易遇到融资困难的瓶颈问题,管理结构科层复杂化也迅速增加组织的内部交易成本。   3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国际经验   (1)美国的农村合作经济体系   公司+农场、公司+农户以及合作供销是美国农村合作经济的三种形式。公司+农场又叫公司农场,由国有或私有工商业大公司直接经营,大多以农产品加工销售为其核心业务,从事农业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提供稳定可靠的农产品原料,公司与农户具有产权关系。公司+农户形式是由与农业关联的工商业大公司与农场、农户之间通过各种供销合同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不存在产权联系,以合约形式建立互惠互利的商业关系。联合方式有后向联合:如与农产品生产与食品加工;前向联合:如饲料企业与畜禽养殖。公司+农户的合同形式包括农产品销售合同(订单农业),农场主(农户)购买农用生产资料的合同,农场主(农户)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的合同。合同是解决相互之间责权利的重要方式,在合同制度下,公司与农场主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经济关系。合作供销是由许多合作社整合一体所形成的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多种多样的一体化服务,有专门农协、一般农协和综合农协。专门协会一般不经营信用业务,只经营采购和销售。一般农协的业务对象不只限于特定的农业部门,范围相对较宽,但同样不经营信用事业,综合农协的业务对象包括所有的农业部门,经营范围较广,包括购销、信用、互济保险、农村工业、农产品加工以及医疗卫生等。#p#分页标题#e#   (2)德国农村合作经济体系   农业生产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农业资本积累不足,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都需要资金支持,而农户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获得信贷支持,德国的农村合作经济成功地解决了这一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共性的难题,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农村信用合作服务体系。德国合作银行体系是一个具有三级层次结构的分权型组织。基础合作银行构成了该体系坚实的基础层,其第二层级由一个区域性中心银行和一个区域性银行业务中心组成,该层级的作用主要是保持基层合作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平衡,体系的顶端则是德国中央合作银行,基层性合作银行和区域性合作银行都是其股东。基层性合作银行和商品供销合作社最接近农村和农民,直接为农民服务。经过长期的发展,德国已形成多层级、网络型、分权式的农村金融合作服务联盟体系,合作社联盟自身不从事具体的业务经营活动,而是扎扎实实地为基层社办实事,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对合作社领导人及其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决策水平和经营能力。在德国,政府与农业合作社并没有直接的行政关系,然而,政府通过立法和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政府对合作社用税后利润进行投资的部分免征所得税,对农村信贷合作社实行利息补贴。   4国外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启示   (1)政府支持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是一项群众性极强的社会经营活动,必须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广大农民联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如果说农民自办联办的良好运行机制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的话,那么发挥政府在农村合作经济中的作用则是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农民合作意识不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加以引导,使农户认识到合作组织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激发农户的合作意愿;政府机关、农科院所及农业大学应积极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分层级的业务培训工作;为了鼓励合作社提高质量,改善营运绩效,政府可以举办评鉴活动,选拔优秀给予表扬与奖赏,为合作社树立学习典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出台实施了,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按照合作社法解决具体问题,如何完善相关内容,都需要进一步理论研究,政府可以委托学术机构开展研究,修订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指导和监督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章程,制订财务管理、民主监督、经营决策等规章制度,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2)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户在商品生产中自己创办,自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管理人员从群众中产生,可能是农民技术员,可能是农村能人。为了得到政府的支持,组织领导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但政府直接参与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抹上了一层官办色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生产经营上,农户或家庭农场仍拥有完全独立自主的政策权,不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任何干预,只是在需要活动领域内才进行农业合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其成员不具任何领导和管制职能,只是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对其进行指导和服务,二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3)加强合作组织自身管理   农村能人和大户懂经营,善管理,了解农村和农民,很有影响力和带动力,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合作社的决策无需也没有必要事事都由社员大会表决,日常业务由理事会决策即可,另一方面,必须构建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合作社成员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额大的成员享受一定的附加表决权,重大项目由专家管理。   (4)成立农工贸一体化出口公司以增强综合能力   一体化产业集团的综合功能可以扩大和延伸农村产业的开发,把原来仅停留在初级农产品生产上的生产系统改造为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生产系统,从而使农村产业开发达到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的较理想状态。按农村主导产业建立具有外贸出口权的主导产业集团公司,引入股份制形式,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需要扩大市场,增强外贸外销能力。   (5)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农业自然风险大,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农业保险不能是纯粹的商业保险,而应该是政府扶持的政策性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要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方针,既要保证自然灾害发生时农民不受大的经济损失,又能使农业保险经营者能正常运行。设立农业保险基金或将赈灾经费和补助款转为保险费,政府可以减轻保险公司的负担,对某些非常重要的农业项目,政府可以改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以提供保费来代替农业补贴。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营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农村的产业结构更新速度加快,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因此,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