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虚增形成与预防对策

财政收入虚增形成与预防对策

 

近年来,由于产值、梢售收入等指标的水分过高,许多地方改用封政收入来衡t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人们认为,封政收入的来源主要是税收,是亦硬打硬的钱来支排的,所以对政收入也被称为“最实的数字”。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本应该“最实的数字”也被注了水,一些地方对政收入也出现了失真现象。   一、财政收入盛增的主要体现   (一)对政收入毅据信息失真问题产重。目前,虚假财政收入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一是亥吃卯枚,即在当期应纳税毅不足以完成收入任务时,采取预征、预借等手段将纳税人后期(即还没有实现的)应纳的税毅提前移入本期入库的方法;二是应退不退,对那些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先征后退的税收,采取不予退还或延期退还的办法,以保证当期税收收入的相对增长;三是空转,就封政、税务、金融三家联手开单据作手续,虚列财政支出,皮增封政收入;四是引税,将不属于本地区的税收人为地在本地区入库,实行异地入库,以达到本地税收增长的目的;五是列收列支,封政将预算外收入列入预算内,实行封政虚收虚支。   (二)对欢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封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这使得财政收入总t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封政也难以满足杜会经济发展的支出需要,必然导致财政收支困难,对政收入质t也就难以提高。   (三)说收占对政收入的比重不高。近年来,由于加强了封政收入管理,非税收入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因此,税收占对政收入的比t在不断提高,但这一比重仍然不商,政府收费等非税收入占材政收入比重还相当高,这在县乡尤为突出。   (四)对政收入征收成本校高。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美国、日本、加幸大、法国等国家的税收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在0.6%、0.8%、1.6%、1.9%左右,而我国目前省以上政府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则在5%以上,而省以下政府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一般都在10%左右,有些地方甚至达到4口%。此外,组织非税收入所发生的成本一般比组织税收收入所发生的成本更高。如果较高的财政收入征收成本没有形成较高的材政收入的话,财政净收入必然会受影响,财政收入质t也不可能高。   (五)实际可支配对力比重不高。财政收入增速与可支配财力增速度不一致,政府真正的可用封力并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已经成为制约地方封政收入质t提高的重要因素。   二、财政收入虚增的成因   一是分税不彻底。1994年实施分税制时,各地为保地方利益,普遗都将“两税”(增位税、消费税)墓数做大,宜吃卯粮,甚至凭空虚增。分税制实施后,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的税制改革,强化中央对地方的财力集中,特别是2002年的所得税分享改革更为明显。为了地方利益,一些地方又虚增了所得税墓数。不管是1994年的分税制还是2002年的所得税分享改革,各地都经历了当年争墓数,以后保墓数的过程,一些地方当年为争基数做假,以后年度保不住墓数,仍得做假。   二是目标任务和政蜻考核机制不科学。目前,各级政府一般都以封政收入年年递增为一项重要的目标任务,而且实行目标任务与当地政绩相挂钩的考核机制,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把是否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作为考核下级政府政绩的一项硬指标,搞“一票否决”。由于这种不科学考核机制的存在,必然会诱导个别部门领导及人员为早日出政绩而虚报财政收入数据。   三是一些地方领导认为,别人在这里当领导时,对欢收入很高,如果把毅字减下去了,一方面卫得自己工作能力差;另一方面还得照顾上下任的关系,不能摘上一任领导的姐。这就形成了“虚收空转,一任跟着一任干”。   四是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这主要表现为地方本权过大和中央对税权的高度集中。当地方政府无法通过正常的税收获得足够的封政收入时,就会利用其行欢权力征收各种收费、墓金、集资等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很难降下来,尤其在地方,越到墓层这种情况也就越严重。   五是税收征管“条块分荆”。目前,我国国、地税两套税收征管系统的“条块分割”管理形式,强调要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分格局,但在实际中却没有做到。现在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墓本上还是按行政区设!的,但是在税收任务下达上却条块分割,往往税务机构垂直下达的收入任务,要小于地方下达的收入任务,地方要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就需要税务机构的配合,税务部门就要政策,提条件,这块收入的税收成本特别高。   六是材政监赞块位,监专效能显现不足。各级封政监奋部门除了级次检查以外,对于收入质t的检查,墓本上没有纳入日常工作职责。造成了封政收入监奋检查工作显得比较薄弱,使得整个监奋检查工作缺乏全面性、深入性。另外,审计监冬也存在失效。审计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虽然有对财政收入宾实性检查的职能,但受多方面的影响,加之没有有效的处罚措施,导致审计对封政收入的监奋流于形式,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政收入监仔工作的效能,同时也影响了财政监奋的工作效率。   三、财政收入虚增的危容   财政水分比产值水分的危害要大的多,因为产值仅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参照数字,而财政收入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要用来给发工资,用于各项公用事业支出,比如兴修墓础设施等,特别是当前封政体制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其财政与事权是相统一的,上报了多少对政收入,相应的就要办多少本,不可能“画饼充饥”。同时财政又是重要的经济杠杆,杜会经济生活是要通过封政、金融、税率等工具来进行调节,一个有水分的封政无法发挥社会调节能力;从深层次上来看,封政状况是经济决策的依据,封政造假会造成经济信号失真,导致上级政府决策失误,使宏观经济运行失衡。度假的财政收入,不仅影响公共财政职能的发挥,而且削弱宏观调控措施对经济的调节力度。度假的封政收入会使预算约束流于形式,造成弄虚作假和腐败之风芡延。一些贫困地区本来就发展缓慢,采取预征税教增收方式无疑是杀鸡取卵,对企业来说更是釜底抽薪,给企业发展人为制造阻力,必将使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更加滞后。另外,从外地引税,必须支付大t的回扣,不仅增加倾外负担,而且容易滋生腐致,其结果必然是国家利益受损。虚很的封政收入致使出现泡沫封政,封政风险加大。由于封政收入有水分,掩盖了赤宇矛盾,加重了今后封政收入任务压力,造成一种表面上的经济繁荣,而实质上财政吃紧,从而引发财政风险,最终必将影响杜会政治德定。#p#分页标题#e#   四、预防财政收入应增的对策   (一)健全以“分悦制”为基础的对政体制。现行的非完全分税制模式是过渡阶段的产物,完全分税制才是我国财税改革的科学与理想的模式,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的固定收入,地方也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将加快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与解决当前封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还不可能全面引入因素法的情况下,应率先将地方政府的基本行政经费和教育经费作为墓本因素引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保证地方政权的顺利运转。   (二)建立科学的时政收入目标任务与政蜻考核机制。首先,从各地财源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封政收入目标任务,明确财政收入应该依法征收。与此同时,将封政收入质t纳入封政工作目标管理和公共对源建设考核的必要内容,度止单纯以收入任务完成作依据的“一票否决”办法。其次,建立以加强收入征管和提高收入质t为主要内容的封政收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封政收入预算管理质t考核,主要包括是否空转列收列支、是否混淆基金预算与一般预算、是否混淆预算级次、是否违反规定将事业性收费纳入一般预算等,从而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封欢收入考核机制。最后,政绩考核不应单纯以收入数字为依据,而应以工作考核、群众评价为主要依据。   (三)加快欢府职能转交。一要按照公共产品的受益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二要道循事权与封权相统一的原则,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方式,适度下放税收管理权限。对中央税、共李税和全国统一开征而且对国家宏观经济有影响的地方税种,其税收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以有利于全国税收政策的统一;对全国统一开征但对统一市场影响不大的地方税种,可由中央行使立法权,其他管理权则归地方;对收入较小,具有明里地区经济特点,不宜统一开征的税种,可将所有税收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地方;同时,应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中央批准,开征部分地方税种。三要加强封政分权领城的法制建设,用法律来规范封欢分权。   (四)健全法律制度,规范对玻职贵。规范封政自身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如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等法律制度,规范封政工作行为,增加对扰乱封政工作秩序的惩治规定,坚持抵制和检举违反会计制度、应报浮夸等不法行为,对授意、指使、强令封政部门编造度很封政收支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严惩,以维护国家法律的葬严。同时封政税务部门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展行自身职贵,顶住各方面压力,严把会计信息关,力求财政收支宾实可方。   (五)扩展对欢监赞的内容,健全对欢收入质全监份机制。今后一定时期内,财政监奋要圈绕若封政收入征收部门和国库的征收、划分、留解、退付等各个环节扩展,将封政收入质t监奋列入各级封政监奋专职机构的工作职贵,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封政收入质t的内部监奋和上下级之间的监奋,并逐步建立封政日常监奋机制,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奋。同时加强审计部门的监奋,明确对造成财政收入皮假的单位和相关贵任人的处理处罚措施,增大收入造假的风险成本,有效扼制造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