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贸易论文范例

版权贸易论文

版权贸易论文范文1

 

本研究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万方数据、互联网上以“版权贸易”、“走出去”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时段为2003年1月至2007年5月,经筛选共得到有关“版权贸易”研究论文123篇。本文对近5年有关版权贸易的研究进行评析,并同前期研究成果对比分析,以期对版权贸易特别是有关版权贸易逆差的研究再度梳理,通过阶段性总结找到新的重点和方向,并对如何促进我国版权贸易及扭转逆差有所借鉴①。   一、文献源分析   (一)文献分布以近两年为重点   对文献时间分布的分析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对版权贸易的关注程度,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2006年研究版权贸易的文献最多。联系文献所关注的话题,对比前期的研究成果,发现研究的总体趋势由对版权贸易现状的剖析及对版权贸易逆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影响国家安全)等,转向如何促进版权贸易输出及我国出版业如何走出去等问题上。对逆差的关注、版权贸易发展的对策以及如何“走出去”等研究,大部分集中在2006年和2007年,研究重点由现状分析转向对策分析。   (二)文献源类型以业内期刊为主   对文献源的类型进行分类可以了解关注话题的载体情况。从图1可看出对版权贸易问题的关注除了业内期刊外,业外大学学报、学术类(《河南社会科学》、《学术交流》)、经济类(《对外经贸实务》)、法律类(《时代法学》)期刊也在关注,其中以经济类期刊居多,互联网上的文献基本上都是对版权贸易的一些新闻性质的报道。其中,业内期刊80篇,占65%,可见真切关注该问题仍在出版业内,主要集中在:《出版参考》、《出版发行研究》、《中国出版》,分别是27篇、15篇和13篇。其余的业内期刊如《中国编辑》、《中国图书评论》、《编辑之友》等均不超过4篇,大部分为1~2篇。业内期刊的研究文献也主要集中在2006年,有30篇。对比前期研究成果发现,对版权贸易的关注保持了集中在期刊特别是业内期刊的这一特点;而载体范围的广泛性说明,对版权贸易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业内,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同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相吻合。   (三)文献研究主体以高校和出版社为主   研究样本中,100篇可以获得作者的情况,发现关注版权贸易的作者主要集中在高校、出版社、媒体、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见图2)。高校教师最多,达40篇,分散于25所高校,地域和专业分布较广,如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北京印刷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学科也较为广泛,如传播学、信息管理、国际贸易、法律等。 高校最集中的是北京印刷学院,共有8篇文献,其次是武汉大学4篇,剩余高校大部分为1篇。高校作者的研究从多角度展开,这也是由不同学科和专业决定的,但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现状的解读、分析,特别是对逆差现象的关注,如何解决逆差,促进版权输出以及对现有版权问题的研究综述及述评。前期研究也反映出高校学者作为研究主体的重要性,以及研究所具备的便利条件。对比来看,高校学者的研究开始转向对逆差现象的剖析、寻找对策及“走出去”等。对比高校学者和业内人士的研究,发现前者比后者的研究相对宏观,能够关注实务背后和上层的理论及规律,虽然有所欠缺,但是一种进步。其次是出版社和媒体,分别为25篇和21篇,作者分布于23家出版社。中央出版社11家,集中在一些具有特色资源的出版社;地方出版社12家,集中在华南和华中等出版业相对发达的地区;出版社人员主要关注版权贸易的实务操作。媒体从业人员主要分布在业内期刊(最多的是《出版参考》7篇)和网站,及少数社科类期刊和综合性报纸,主要关注事件的报道和简短分析。政府部门研究以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版权局为主,研究机构中,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已成为有关版权贸易研究的主力,文献有8篇。综合来看,研究队伍有不断壮大、学科背景更趋多元化的趋势。但研究主体在领域和视野上的局限也成为导致目前我国版权贸易理论研究整体落后于实践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文献研究对象、主题与方法分析   (一)研究对象侧重国内版权贸易   本文将研究对象分为国内、国外及国内外情况对比三种。国内研究116篇,占94%;国外研究只占2%;中外对比研究占4%。这表明国内媒体及研究人员主要关注本国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重视本土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同时也说明有关研究离不开具体的国情。部分中外对比研究是从借鉴经验的角度出发,落脚点也是促进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   (二)研究类型以实务研究为主   本文将研究类型分为理论研究、操作实务及其他(一般的介绍性文献和新闻报道类)三类。操作实务类84篇,占68%;理论研究16篇,占13%,这表明研究主体关注点在操作层面,而理论研究则相对欠缺。在少有的理论研究中,理论都来源于国外,因此,有关理论研究还需要创新,这个问题在前期课题研究中已经发现,但近年仍未得到很好的改善。大量实务分析使实践探索成为我国业界关注重点,说明在现阶段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主要为操作实务型发展,趋向是在实践分析基础上推动理论研究的创新,并给予实践以正确的指导。   (三)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   研究方法指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定性研究有92篇,占74%,多是纯文字的描述,少有数据的分析,或者通过少量的数据来佐证观点的描述,这是目前有关版权贸易研究的主流。定量研究仅占7%,比例偏小,但部分文献属于综合性论题,涉及内容较多,在谈到版权贸易的现状时,基本都采用数据说话。虽然定量研究的篇幅不多,但对比2003年之前的研究,发现采用数据说话已经渐为业内人士接受并成为发展趋势,在数据分析基础上所做的定量研究也将为定性研究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   (四)研究主题侧重输出、对策   本研究将文献的主题分为:引进、输出、逆差、对策、综合、国际对比、述评、其他八类,其中,对策研究里,包括引进、输出等各个方面的对策,也包括一些实务操作类的文献,综合研究即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的文献。从图3可以看出,有关输出的研究文献最多,达25%,从年份分布上来看,七成多集中在2006年和2007年;对逆差问题的研究位居第四,占11%,同输出的研究类似,近六成集中在2006年和2007年;可以看出,研究趋势是如何正确地看待版权贸易逆差问题,以及如何促进逆差的缩小,其中一个重要和直接的途径就是促进版权输出。另外,有关对策的研究也很多,占18%,对策研究一般是从较宽泛和宏观的角度来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相应的对策,其中大部分研究都会提到促进输出及缩小逆差。对引进的关注只占6%,是直接关注输出研究的1/4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我国版权贸易发展的趋势和“拐点”的出现。#p#分页标题#e#   三、研究内容分析   (一)版权引进———我国出版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版权引进与输出同知识在全球的分布和流动有密切关系,是知识传播在国际和地区间的流转。我国科技文化知识总量与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是经济建设对先进科技文化成果的需求旺盛,形成了现阶段我国对国外引进需求强劲的局面[1]。从宏观层面来看,版权引进是吸收国外先进科技和文化知识,既满足了读者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又客观促进了我国经济与文化建设,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某些领域的差距。从图书市场看,开卷图书市场研究所2004年引进版图书消费分析表明,2000年至2004年上半年,引进版图书市场规模的同比增长均高于同期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的同比增长,引进版图书市场的发展比整体图书市场快[2]。从出版社来看,随着版权贸易的发展和国内、国际环境的变化,出版社认识到版权贸易的重要作用,引进不是目的,是加速自我发展的手段,版权贸易(特别是版权引进)作为出版社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了出版社的可持续发展[3-4]。   (二)版权贸易逆差———我国出版业的长期困扰   1996年以后,我国版权引进以年均57%的速度迅速增长;而版权输出的增长速度则十分迟缓。1996年以来,中国图书版权引进和输出的比率基本维持在10∶1左右,2002年升为7•9∶1,2003年又跌至15•4∶1;从2004年开始,版权贸易逆差开始逐渐缩小,见表2[5]。 政府部门曾一度从国家安全的高度来关注版权贸易逆差问题。随着版权贸易研究的系统和深入,普遍认同版权引进是知识流动的正常现象,是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的需求所致,在一段时间内将持续引进。但国家及出版业内人士也认识到应从各个方面加大版权输出,通过版权贸易实现我国的文化输出,推动我国版权相关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版权贸易“顺差”———我国出版业的“拐点”   2006年第1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我国版权贸易协议和议定版权合作意向达到12064项,版权输出和引进基本持平。签订版权输出协议1096项,引进协议891项,输出引进比为1•23∶1,这是我国出版业在大型国际图书博览会上首次实现版权贸易顺差[6];同年第58届德国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上,我国共输出版权1936项(合同820项,意向1116项),与版权引进1254项相比,又一次实现顺差[7]。虽然这两次顺差不是我国版权贸易整体意义上的顺差,但具有重要意义,给我国版权输出带来了新动力,被称为我国版权贸易的拐点。之后,我国出现了大量的研究及报道,国家许多政策纷纷出台,以促进我国的版权输出及文化输出,为实现文化强国而有所作为。   (四)版权贸易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当前版权贸易中的主要问题有:版权资源合理利用率低、版权贸易结构不合理、版权贸易的市场定位模糊不清、操作模式不灵活、引进与输出比例严重失衡、运营思路和手段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版权贸易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量质失衡等。   1•宏观层面原因分析   宏观分析,我国的经济实力还不足以影响全球,文化感召力弱,科学技术不够发达,运用市场的能力不高,出版业对世界图书市场把握不够,版权管理也存在一定问题,省市版权管理部门对版权贸易重视不够,管理力量不足,对新技术产生的新内容和形式还没完全适应[8]。中西文化上的差异,图书阅读习惯、阅读心理的不同,给我国的版权贸易特别是版权输出造成了障碍。贸易的发展有赖于市场化分工,而我国实现版权贸易国有专营,行政垄断导致版权贸易低效,版权贸易不可能完全遵循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则有效交易和竞争,导致版权市场化程度不高,版权门槛过高,市场优势难以发挥,业务狭窄等不利因素。另外,几个政府部门分管文化产业,造成条块分割、行业壁垒重重[9]。   2•中微观层面原因分析   版权输出的弱势反映出版界乃至民族原创力的缺乏,以及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弱势地位。我国出版业特别是出版集团创新能力差,没能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未实现集团内部一体化,也没能按现代企业经营制度来运行,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品牌效应的发挥。版权贸易工作与出版工作机制不匹配、发展速度与出版发展速度不匹配、发展战略和定位与出版发展的战略和定位不匹配[10]。从行业来看,版权贸易的专门机构和人才严重匮乏。版权市场信息不畅通,版权作品的产生和使用发生“断链”,版权要素市场发育不健全,版权价值未能得到体现,版权增值能力差[11]。版权贸易人才缺乏,我国目前从事版权贸易的人才多为编辑或总编室人员的兼职身份,很多出版社没有专门的版权机构,难以完全适应国际化专业分工的高要求。另外,从业人员的收入和处境(职称、晋级等受到限制)都比较尴尬,人员流失比较严重。版权不成熟成为限制我国版权输出的“瓶颈”。无论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提供的服务及介入的流程都十分有限,无法满足需求,无法同国外的版权抗衡。版权委托人市场还没有形成,输出版权未形成规模,版权资源需求不足,缺乏经验和操作规范,对版权信息的把握能力不足[12]。   版权市场不规范,无序竞争和违规操作情况严重,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起来,我国的版权贸易观念是“以产定销”,而国际上是“以销定产”[9]。此外,有的出版社不熟悉版权贸易的流程,大部分出版社受利益驱使,不维护市场,对热门选题盲目跟风引进,或者通过哄抬版税的方式来竞争,导致市场混乱、无序。另外,对外出版的信息沟通十分薄弱。出版者和读者之间的信息不通;出版者相互之间的信息不通,选题雷同,相互撞车;中间服务商(图书公司)与出版者之间、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也不畅通,很少提供客户的需求信息,难做到个性化服务[13]。   (五)促进版权贸易发展———政府、行业、出版社齐抓共管#p#分页标题#e#   文献中涉及促进版权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层面。   1•政府层面着重在政策倾斜和促进建立市场体制上   (1)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在文化输出方面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走出去”的速度与强度。特别是在海外中文图书市场开发难度较大、单靠出版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大规模突破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外国许多政府都扶持文化产业,如韩国提出“文化立国”的方针,设立文化产业振兴基金、出版振兴基金等,德国、法国设立国家基金资助翻译出版[14]。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适时制定明确的扶持版权输出的规章制度及资助办法,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根据海外读者的需求,策划选题,让出版社竞标,通过多途径保证版权输出的规模和力度。出版“走出去”是新闻出版总署的五大战略之一。政府积极鼓励图书出口、版权贸易、合作出版、开设境外书店。版权输出是出版单位开展版权贸易和“走出去”的传统形式和主要形式。国内一些出版单位已与境外有实力的出版集团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走联合出版发行之路取得了成效。到境外举办书展、开办公司或与境外的出版单位合资办出版、发行等也可以促进“走出去”,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版权输出和合作出版将是走向世界的主要形式。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外版权贸易竞争中的核心目标是如何保护本国出版企业的利益和如何搞好对外宣传,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虽然可以通过制订“倾斜性”甚至“不对称性”政策帮扶本国媒介获取优势以保证和保护本国政治利益,但又需要考虑全球一体化背景下的多边利益平衡[15]。此外,政府除了政策上的扶持,也采用经济手段,以财政、税收、融资、投资等经济政策为杠杆,运用多种措施鼓励出版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激励版权输出。   (2)建立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加大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步伐,打破贸易壁垒和行业垄断,营造开放有序的市场新格局;建立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打破垄断经营,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此外,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版权贸易统计制度和统计口径,使统计数据能客观准确地反映版权贸易引进和输出的真实情况。   2•行业层面着重在版权机构、版权和人才培养上   (1)整合出版资源,发挥规模优势。我国出版业应该发挥出版集团的规模优势,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入手,推进集团化建设,塑造新的市场竞争主体。产品开发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行业、跨媒体的开发,转变规模化经济模式,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资源。主张出版企业输出版权时组建版权集团,以壮大输出版权的资源、人员、渠道力量;联合共同参加大型国际书展,集体推出自己的版权;联合共同策划对外宣传的方法、手段、策略和渠道;联合外设机构[16]。出版集团自身也要引进先进版权及版权贸易运营理念,实现版权定位与出版定位统一:集约化发展,以集团为平台进行部署;专业化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和强势方向;多元化发展,围绕品牌建设进行相关衍生品的开发[17]。不盲目引进与输出,利用国外出版商的产业链资源,立体开发经营,实现国内外出版资源统一整合,共同开发。   (2)促进版权的发展。版权要健全法律体系,并不断修订。同时,也需规范化建设,对版权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2]。行业力量要促进版权的专业化发展,应介入选题的策划、营销,与出版社和著作权人深度广度合作,为图书、报刊、音像、广播、影视等多媒体全方位版权,将出版社为主变国内外作者为主。出版社可与版权机构实行专业化分工,避免不正当竞争。   (3)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要加强与文化、教育、外宣等部门合作,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选择重点院校培养专门人才,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选用海外学成归国专业人才,增加人才储备;有的放矢地选派一些外语基础好、业务素质强的人员赴欧美等地考察或短期进修。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国际化人才的集聚,大力推进引进人才方式的多样化,开创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模式,扩大人才国际化的流动趋势,聘用“洋教练”,取长补短,从工作实践中积极加快国际化的接轨与运行[18]。   (4)建立版权贸易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出版行业协会是政府和出版社之间的桥梁,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涉及图书的版权贸易进行有效规范的专门行业协会。目前版权经理人仅在北京有一个民间组织,亟待成立一个全国性的版权贸易协会,建立信息完备的专业网站,深入交流,维护我国出版社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规范和解决我国目前出版社在版权引进时互相抬价、无序竞争的问题,使版权贸易更趋理性[19]。   3•出版社层面着重在经营管理战略和策略分析上   (1)实施外向型战略。我国出版走出去的关键是出版企业走出去,以资本输出带动文化输出,参与国际资本竞争。出版企业走出去的关键是实施外向型战略,要放眼国际市场,从海外市场需求的角度统筹规划产品的内容和形式;在中国优秀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开发;进行版权产品的综合立体开发、跨媒体开发和深度加工,实施图书出版产业与其他传媒产业的联动。要建立市场主体,组建业务范围立体化的文化企业集团,多渠道融资,推进文化创新[15]。注重开发有利于中国移民了解祖国的图书;开发外国人学中文和介绍中国成就的图书;以多种形式译介中国的古典名著,如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连环画等;将民间故事和传说改编成连环画或动漫输出[20]。   (2)利用视觉文化传播输出版权。视觉元素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比语言符号传播失真少,有其优越性。可以充分发挥图片、绘画、音乐、影视等形式作品的优势促进版权输出。针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生动的视觉形象取代部分纯文字内容,如以漫画或连环画的形式推向国际市场,利用图解传达信息,开发音乐作品输出文化等等。   (3)注重宣传营销。图书版权贸易的宣传包括出版社总体实力的宣传,出版专业特色宣传和品牌图书的宣传,以及寻找理想的版权等。可以借助区域文化合作、多边文化会议、各类国际性书展主动地向外推销优秀出版物;有计划地组织国外重要媒体人士来华进行专题文化采访,组织驻华外国记者参加国内举办的各种涉及出版业务的文化活动;积极与旅游部门合作,促进对外出版物进入旅游市场,直接面向国外游客,可以开发衍生版权产品,发挥各方面优势,多层次多渠道推介我国出版物。#p#分页标题#e#   四、结 语   我国版权贸易受诸多因素影响,引进与输出之间的差距在一定时期内还会持续,版权贸易逆差的扭转还需经过一定的过程。政府不仅要加强政策宏观指导和扶持力度,也要增大资金投放力度。行业协会和业界必须认真贯彻政府的各项政策,根据市场运行规律,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加强对外贸易宣传和贸易渠道的建设,推进版权贸易特别是版权输出的发展。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关版权输出的研究正在崛起,并不断深化,能够揭示一些规律,但仍处于尝试阶段,在这个阶段,版权输出必然会继续经历失败以吸取经验才能成功。可以预见,今后的版权输出会保持增长的趋势,但因为其不稳定和不畅通,可能是螺旋式的上升,受大的事件或政策的影响,版权输出也容易表现出震荡。但随着国家政策扶持的加大,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行业层面的建设和规范,出版集团规模效益的发挥以及出版单位在具体操作层面的成熟,版权输出会有大的突破,最终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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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出版①产业已经成为传统出版业必然要经历的飞跃。   一年一度的两岸出版高峰论坛,是两岸出版业界加强沟通、携手共进的重要平台,2010年该论坛以“数字出版与两岸合作”为主题,掀起两岸数字合作探讨的浪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表示,两岸出版界在推进华文出版的数字化方面肩负着共同的使命,应携手合作,共创华文数字出版的美好未来。他建议加强两岸数字出版产业合作。他欢迎台湾出版企业到内地去落户发展,与内地业者共同打造华文数字出版产业集群,两岸共同开发华文数字出版的内容资源,不断拓展中华文明成果的数字化呈现方式,提升中华文化在人类文明进步中的影响力;同研发华文数字出版的核心技术。在重大数字出版项目的研发方面,充分利用两岸科研力量的各自优势,联合攻关,相互借鉴;共同培养华文数字出版既懂技术、管理,又懂出版的复合型人才。[1]2011年10月29日,以“数字出版产业链的构建”为主题的高峰论坛再次提出,面对数字出版发展的大趋势,两岸业界要在出版内容、产业链赢利模式、版权保护、数字出版标准4个方面加强合作。[2]论坛上,内地和台湾出版业界人士共同描绘了推动两岸数字出版产业合作与发展的蓝图,积极寻求推动华文数字出版走向世界的对策。北京大学肖东发教授在2011年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数字出版是文化产业的生力军。在数字出版的广阔市场前景下,应注重出版产物的人文精神的核心,让数字出版与服务社会相统一,保持独立的价值和理性的出版方向。[3]   在两岸各自推动数字出版的时代背景下,本文以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机制与前景分析为视角,藉此探讨两岸数字出版的合作框架。   一、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基础   所谓数字出版,是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数字化的图书产品具有存储海量、搜索方便、传输快捷、成本低廉、互动性强、环保低碳的特点,比传统纸业出版拥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纵观数字出版的产业链,可以分为3个板块,第一是内容制作环节,比如作家、出版社、新闻媒体;第二是交易服务环节,比如传输、资料库的交换和结算服务,主要指资讯服务商家;第三是阅读器的生产环节,比如手机、IPAD等。   随着网络和无限移动使用者的增加,民众的阅读习惯逐步向数字化转移,这是数字出版市场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在大众出版领域,发达国家电子阅读数的人数不断增加。相关业者亦引用研调机构数字表示,至2010年9月底,仍有进1,100万名北美地区的消费者,希望能拥有至少1台电子书阅读器。[4]由于网络的影响,不少图书的线上版的需求量超过了纸质版,比如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甚至高调宣布,因在线版需求大大超过纸质版,在编的第三版《牛津英语词典》将不再以“砖头”面目示人,只出电子版;而荷兰威科集团2009年数字出版收入已经占到其34亿欧元营业收入的52%。[5]可以说,世界发达国家的数字出版蓬勃发展,而且已经成熟。   内地的数字出版要追溯到1995年内地第一份网络期刊《神舟学人》的诞生,以及2000年第一个由传统出版商开发的电子图书产品“掌上书房”。而由清华同方集团建设的“中国期刊网”从1999年开始运作,至今已经成为集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硕博士论文、专利标准、海外文献资源等于一体的大型网路出版平台,是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同时,不少通讯业者也相继推出数字出版公共平台,民众可以运用数字产品得到资讯信息,数字化出版也由此更贴近民众。很多专业从事数字出版的数字传媒公司也不断出现,2008年上海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的成立更是加快了内地数字出版的步伐。   在2010年7月的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的《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年度报告》显示,2009年数字出版收入799.4亿元,比2008年增长50.6%;手机出版的收入超过网络游戏。同期,艾瑞的2009年~2010年全球在线广告市场规模数据显示,尽管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在线广告市场规模仍以2%的增长率增至552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增至618亿美元,同比增长11.9%。2011年~2014年将以超过11%的速度持续增长。[6]十一五期间,数字出版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平均增长速度达到50%,2010年总产出超过千亿元,占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比例超过8%,成为新闻出版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等数字阅读开始普及,国民各类数字媒介阅读率达到32.8%,为数字出版产品的传播与消费创造了条件。[7]   再看台湾地区,全球四大主要电子纸技术供应商中已有两家为台湾厂家掌控,为台湾的数字出版技术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台湾的电子加工制作业一直以来都很强,因此台湾在自主研发电子书阅读器上有很强的优势。近年来,不少出版相关产业比如软件商、印刷商、出版社等纷纷转身关注数字出版。台湾政府在2002年将数位出版列为“新世纪两兆双星产业发展计划”,新闻局将2004年定为“数位出版年”,“行政院”于2009年通过了为期5年的《数位内容产业发展旗舰计划》,并予以新台币1.77亿元补助,到年底时更追加至38.85亿元新台币。   由此看来,内地和台湾的数字出版经过几年的发展,技术不断创新,政策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也日益成熟,数字化阅读方式广泛普及,华文数字出版业已经具备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正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二、两岸数字出版合作走向国际的互补优势   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各有长处,现在的电子书大部分还是以实体书为基础,加上后期制作才能完成,未来或许可以实现独立出版。电子书潜在购买人群存在年龄低、学历高、以互联网为主要购买渠道、完全电子化付费等特点。在数字出版方面,台湾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而内地则拥有巨大的市场优势,两岸合作没有谁大谁小的问题也没有谁依赖谁的问题,而是优势互补,增加产业的主动性与突破性,因此合作空间必然广阔。#p#分页标题#e#   2010年,内地数字出版的总体规模和营业收入都达到1千亿元。内地的出版集团与出版社,产业规模远远大于台湾,这也是因为内地经济的崛起,文化需求量提升导致的结果。同时,内地出版的内容比较丰富,2008年,内地共出版图书275668种,与上年相比图书品种增长11.03%,内地共出版电子出版物9668种、15770.64万张,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了11.74%,数量增长了16.10%。[8]2009年内地共出版图书301719种,电子出版物发展态势较好,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了10.76%,数量增长了45.30%。[9]2010年全国出版图书328387种,图书品种增长8.84%,电子出版物品种与数量也稳步增长。[10]再加上人口数量,内地将会是数字出版最具潜力的受众市场。   而在数字出版技术上,台湾的步伐比内地要早,发展也快。近年来,台湾电子阅读器产量不断扩大,电子阅读市场比较大。同时,电子阅读器的用途范围涵盖休闲娱乐、工作阅读以及学习课程阅读。2008年7月,由台湾52家出版业者与电信业者、通讯服务业者、图书馆共同筹建的台湾数字出版联盟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台湾数字出版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9年,台湾元太收购拥有“电子墨水技术”(电泳式电子纸)专利的E-Ink,该种电子纸易读性强、低功耗,强光可看,通过这次收购,元太成功成为电子书行业上游技术的主导者。同时,台湾的友达与台达电均在电子纸领域投入,实力强悍。在阅读器生产领域,台湾明基等生产厂商与内地有很多技术合作。   如果两岸出版产业界合作,充分将经济规模与市场潜力这块蛋糕做大,让两岸出版产业与技术上的优势相互补充,并辅以台湾对欧美市场的了解,以及台湾过去较为优质的内容编排、发行与作者因素,共同抢占国际市场,将是在数字出版上重振华文的盛事。   三、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框架与重点   两岸数字出版,对第一序位的板块内容关注是最重要的,丰富电子出版物的内容资源,必然要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出版物的数字加工制作,形成传统出版单位与电子书出版单位以及著作权人之间的良性合作机制,促进传统出版与电子出版在内容资源上的协作共享。笔者认为,以下是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框架与重点。   (一)繁简字标准化互换以及专业名词互换。如何将那些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繁体字与现在内地民众所使用的简体字相互转化融合,是两岸数字出版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先制定出一套完整完善的规则,比如繁简体字转化固定所使用的软件与程序,比如当繁体字变成简体字或者当简体字变成繁体字时,相关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要明确界定等,这样才能让两岸数字出版的内容传播更有保障,也更能够为两岸民众所接受。应该说,尽管繁简有区别,但毕竟同文同种,文化相近,因此这一障碍的消除并不困难。   (二)合作培养两岸数字出版人才。内地缺乏数字出版人才是事实,因此未来两岸携手对专业人才的共同培养必然是不可或缺的。内地的出版教育专业虽然被统一称为“编辑出版学”,但各高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却各有侧重;出版专业虽然都设有实习制度,但大都偏重理论教学。从出版编辑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融合度来说,内地的编辑出版专业与新闻传播等专业的密切度显然不够,出版专业涉及的各环节其实并未被紧密结合。反观台湾的出版类专业教育,早已将编辑出版、新闻、大众传播、传播管理与信息管理、广播电视与视觉传播、出版与印刷传播、传播科技、图书信息、广告等密切关联,甚至中文系也开始普遍设置与编辑、采访、创作相关的课程,这种“跨科系”、“整合性”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式,为台湾新闻传播与出版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两岸数字出版人才的合作培养不能单靠市场调整,必然要有政府部门的介入,内地的教育部门要对高校涉及出版类的相关专业进行调整并完善,将数字技术和相关内容落实于教育中,并且让两岸的出版教育专业与行业界的师生、从业人员有更多交往、交流的机会。   (三)规范数字版权贸易和保护。数字出版的诞生是出版业的一次革命,但只有保障著作权人的权利,数字出版才能真正繁荣。数字出版中的著作权保护和传统的出版业并无不同,但现实的状况是很多出版社大部分内容的电子版权都没有厘清,毕竟从前书稿在出版之时并不会连带电子版权一起授权。中文在线公司董事长童之磊在2011年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数字出版需要寻求新的运营模式,而保护版权是数字出版的重中之重。[11]为维护著作权不受侵害,两岸相关部门应该赋予电子出版品法定权利,鼓励自由出版与销售,授权纸版书版权的同时考虑电子书的版权,并尽可能在关税减少设限等问题上达成共识。两岸在版权合作时必须积极考虑数字版权的合作。   著作权是数字出版界要遵守的最重要的法律,但由于两岸法律、版权立法及执行存在差异,同时数字出版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因此在数字出版合作中,还有两部法律也值得关注。一是台湾2010年修正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出版业者,往往因商务营销等掌握读者的相关个人资讯,而数字出版与电脑技术等高科技紧密相连,利用数字的技术很容易造成用户资料泄露。虽然内地也有隐私权保护,但是目前还没有单独的一本隐私权保护法,对具体的隐私权的保护语焉不详,在实际操作中具有盲点。反观台湾,2010年修正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对个人隐私保护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因此,在两岸数字出版合作中,可参照这部法律,就读者个人资讯搜集、保存及管理上要多费心思,防止遭恶意或者无意之外泄,在管理上不得不慎。另一部法律是台湾的《公平交易法》,出版业者之间为了竞争所进行的联合行为可能导致对市场产生限制竞争,或者出版业者可能为之进行的搭售行为等都可能触及该法律。两岸数字出版合作应以此法为准绳,积极维护交易秩序与消费者权益,确保公平竞争,共同繁荣出版市场。   这些年,两岸出版交流日益活跃。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的版权贸易中,台湾地区位居内地版权输出、引进品种数的首位。[12]2009年内地图书版权输出第一位的依然是台湾地区。[9]2012年2月15日的国台办新闻会上,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在两岸出版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出版交流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在图书贸易、版权贸易、合作出版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们也会继续推动加强两岸的出版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两岸民众在文化和感情上的相互融通,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13]#p#分页标题#e#   华文是海峡两岸民众的共同财富,共同开发华文数字出版的内容资源、核心技术,共同打造华文数字出版和出版产业集群,以及共同培养华文数字出版人才,必然将是未来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方向与内容。

版权贸易论文范文3

由于开放获取(OpenAccess,简称OA)可提升学术期刊的影响力,相比其他利益相关者,学术期刊参与OA的积极性较高,这为公众提供了多样的信息资源获取途径。笔者前期调研发现,我国学术期刊有基础有条件转型为OA期刊,现阶段应当以高质量学术期刊的转型为发展重点,同时推动其他订阅期刊以多种方式参与OA。学术期刊参与OA离不开OA政策的支持与指导,这就要求我们重视其政策的研究与制定。笔者通过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检索发现,学术期刊OA政策研究成果少,研究内容归纳为两方面:以某出版商政策为研究对象的案例研究,以政策内容为研究对象的内容分析。案例研究成果主要对各出版商的期刊OA政策进行介绍,如Springer、Elsevier、NPG、OxfordPress、Wiley等国际著名商业出版商的OA政策和PLOS、BMC等OA出版商的政策。例如,韩婧对PLOSONE的期刊政策从同行评审制度、经费来源、版权问题、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在政策内容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对OA政策的某一组成要素进行研究,如对OA期刊版权政策、收费政策的探讨。有的学者则对学术期刊的OA政策进行综合研究,如李麟和张晓林以国外著名出版商为例,分别分析完全OA模式和复合OA模式期刊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版权、使用许可、存储政策、费用、OA声明等方面,为传统出版者支持开放出版提供政策参考。初景利对中国科协科技期刊的OA政策状况进行调查,包括开放程度、是否有开放政策、资助与收费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方面。张晓林将政策分为支持开放存储的政策、延期OA政策、支持完全OA的政策,并从存储版本、时间、费用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梳理出学术期刊OA政策内容的框架。综上所述,不管是案例研究还是政策内容研究,现有成果多以国外OA政策为研究对象,鲜少结合我国学术期刊现状提出明确的政策内容建议。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OA政策的调研,分析我国学术期刊OA政策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政策初步构建政策体系,并使用主观赋值法确定政策要素权重,为我国学术期刊OA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1我国学术期刊OA政策的制定现状和问题

为了掌握目前国内学术期刊OA政策制定情况,笔者选取CSSCI(2017-2018)来源期刊目录的533种核心期刊进行调研分析。调研时间为2018年2月28至3月17日。CSSCI来源期刊为高质量期刊集群,其政策现状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代表我国学术期刊的政策现状和问题。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对533种核心期刊进行网上在线调研,主要调研期刊是否为OA期刊,以及期刊的OA政策制定情况,包括OA期刊的政策和订阅期刊的OA政策。在调研OA现状时,将OA期刊细分为完全OA期刊、部分OA期刊和延时OA期刊。完全OA期刊是指那些论文一经发表就可以为读者提供免费全文访问的期刊,一般采取对作者收取论文出版费用或接受出版基金资助的方式来弥补期刊出版成本;部分OA期刊是不少出版机构在传统出版与OA出版之间采取的折中做法,在此模式中,由作者选择是否将科研论文OA,如果作者选择OA,则支付出版费用,读者可以免费访问这篇论文,所以又称为复合OA期刊;延时OA期刊则是指论文出版一段时间后提供免费访问的期刊。调研数据的获取方面,大部分期刊可从其网站或链接的中国知网电子期刊数据库获得相应信息。但也有15(2.81%)种订阅期刊网站在多次访问后,依然无法打开或网站维护中,无法获取调研内容。

1.1我国学术期刊OA政策制定现状

通过调查,CSSCI来源期刊的OA现状和期刊的政策制定现状为:①在所调研533种期刊中,OA期刊为140种,占26.27%,非OA期刊为393种,占73.73%,OA期刊占比较低,我国学术期刊对OA的认知与认可程度有待提高;②OA期刊中,完全OA期刊、部分OA期刊、延时OA期刊分别有88种(62.86%)、1种(0.7%)、51种(36.43%)。半数以上OA期刊选择完全开放,近4成OA期刊对读者延时开放,说明我国OA期刊的OA意识较强,重视学术资源的交流和广泛传播;③在政策制定方面,可以获取调查内容的378种订阅期刊均没有制定与OA政策,这对作者的自存储行为会有一定影响。140种OA期刊中,99种有OA政策,占全部OA期刊70.72%。经过对已有OA期刊政策的分析发现,政策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OA声明,即明确说明该期刊为OA期刊;版权政策,即对论文版权归属问题的声明;费用政策,即说明如何缴纳审稿费、版面费和投稿费等费用的政策;质量控制政策,即说明审稿流程和审稿方式的政策。首先,只有6种OA期刊OA声明,明确本刊为OA期刊,读者可以免费下载、阅读并使用本刊内容。例如,《经济学(季刊)》声明:“自2015年1月1日起,《经济学》(季刊)授权北京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网(PKU-OAJ)刊载全文,并在法律框架的支持下,提供OA的全文。”《图书情报工作》声明:“本刊决定,自本刊创刊起,对本刊发表的论文实行立即完全的OA出版。”[14]《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声明:“本刊面向非商业用途‘开放阅读’,请尊重作者的署名权等权利。”另外134种期刊只提供全文阅读下载,并没有OA声明或相关内容。其次,70种OA期刊有版权政策,均强调著作的专有使用权和独家权,并说明刊物与部分知名网站、期刊数据库和其他网络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作者投稿也视为授权该刊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合并一次性给付,如作者对著作权有保留,需在投稿时声明,该刊将另作处理。《管理评论》明确说明:“后,版权即属于编辑部所有(包括上网的版权)。”《当代中国史研究》提出:“本刊编辑部自之日起即自动享有该项作品为期一年的专有版权和使用权。”[17]《中国农村观察》明确说明:“凡向本刊投稿者,将视同已授权本刊编辑部专有使用和独家其所的著作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人文地理》提出:“后,本刊保留已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并可授权第三方使用(如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等)。”再次,44种OA期刊有费用政策,主要有五种类型:(1)不收任何费用的期刊。这类期刊会郑重告知作者,该刊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借该刊名义收费的均为诈骗。《中国农村观察》说明:“本刊对作者来稿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审稿费、版面费。请作者注意甄别任何网站、组织或个人以本刊名义索取审稿费、版面费的欺诈行为。”(2)收取少量审稿费及版面费的期刊。《管理评论》《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等审稿费100元,版面费100—600元不等。(3)不收审稿费,收取版面费,但版面费根据论文版面或是否为在校学生决定。《人口与发展》说明:“按照所占版面计算,平均约2500元。”[21]《出版科学》说明:“通过外审后最终录用的论文收取一定的版面费,收费标准为400元/版面,学生减半,即200元/版面。”(4)对非项目资助论文不收版面费,有项目资助的论文收取0-1000元不等的版面费,如《大学图书馆学报》。(5)使用在线投稿系统的期刊,通过系统告知作者费用情况。如《中国管理科学》《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最后,在质量控制政策方面,70种OA期刊有质量控制政策。绝大部分OA期刊采取匿名评审,通常有三轮评审,分别为编辑初审、专家复审、主编终审,最后确定稿件录用情况。《社会学研究》说明:“本刊采取匿名评审稿件及三审定稿制。”[23]

1.2我国学术期刊OA政策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可知,我国学术期刊的OA政策存在以下问题:①政策分散。多数OA期刊缺少明确的OA板块,所有的政策分散在期刊网站的各个部分,缺乏系统性,不利于科研人员对政策的发现。②政策的非针对性。我国学术期刊在转型为OA期刊时,其已有政策也相应成为OA期刊的政策。但除OA声明外,其它政策并非针对OA期刊的特点而制定,不能有效支持OA期刊的发展。③政策不完善。由表1可知,从政策角度来看,我国OA期刊已有的四类政策中,并无一类政策是所有期刊共有的。从学术期刊角度来看,仅有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完整制定了四个方面的政策。OA期刊和订阅期刊均缺乏自存储政策,而自存储政策应当是期刊OA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④政策制定情况与OA意识不成比例。在所调研OA期刊中,完全OA期刊居多,但政策制定现状完全不能反映我国OA期刊较强的开放意识。政策缺失使得科研群体不能全面了解期刊的OA现状,不能充分合理的利用学术资源,必然影响OA期刊推动学术交流和创新之目标的实现。

2国外学术期刊OA政策的制定实践

国外学术期刊OA政策制定进展较为迅速,实践经验丰富,对其进行调研分析,有助于为国内政策制定提供借鉴。笔者于2018年2月选取PLOS、BMC[25]和Elsevier、T&F四个期刊出版商,对其OA政策进行调查。选取这四个期刊出版商的原因是:PLOS和BMC是OA出版商的代表,而Elsevier是全球最大的传统学术期刊出版商,T&F是从其他几个著名传统出版商中随机选取的代表,这四个出版商的政策可以代表原生OA出版商和转型传统出版商的OA政策。从调查结果看,国外学术期刊OA政策有以下特点。

2.1多途径、全方位展示OA政策

(1)学术期刊使用多种展示方式向用户传递有关OA的政策信息。从形式看,既有文字,也有视频;既有网页介绍,也有下载文件;既有政策内容陈述,也有常见问题集锦(FAQ);既有英文,也有包括中文在内的其他常用文种。Elsevier除了以丰富的网页信息介绍期刊支持的金色和绿色OA途径、两者的运行方式和各类相关政策之外,还专门的OA出版指南文件供用户下载,文件图文并茂,更为详细地讲述OA出版方式的运行机制、版权和许可政策、分享政策、其他领域OA政策的影响等内容。此外,大部分政策均搭配FAQ,以保证作者和用户对政策的全面了解。T&F除了有网页文字介绍、下载文件、FAQ外,还有视频和中文版本的政策内容。PLOS和BMC主要采用网页文字的形式展示政策,同时也有FAQ和中文版本。(2)多重列类,广泛应用链接,用户可根据需要及时获取相应政策内容。多重列类是指同一内容出现在不同类目下,方便用户的政策获取。例如,Elsevier的OA政策不仅有专门的版块,也出现在其“policy”版块中,“policy”版块是Elsevier期刊出版政策的大集合,融合了传统期刊和OA期刊的出版政策。T&F的OA相关政策也会出现在“作者指南”中。POLS既有相对简单的整体核心政策介绍,也在每一个期刊下详细列出这些政策。相比之下,BMC的政策则比较集中。同时,四个期刊商的政策都有广泛应用链接的特征,帮助用户随时获取相关信息,有助于用户对政策内容的详细深入了解。有的期刊商在政策内容中设置多个链接,例如,所有提到CreativeCommons(简称CC)的内容都链接指向CC网站或者对CC的介绍页面。有的期刊商在政策结束后链接若干延伸信息,例如,Elsevier在每一类政策结尾处都设置若干相关信息链接。总体来说,传统商业出版商由于其出版方式多样,订阅型期刊、完全OA期刊、复合OA期刊并存,政策的表现方式与手段也较OA出版商更为多样。

2.2具有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

国外学术期刊出版商更为关注OA的最新进展,并将这些进展体现在政策中。例如,近年来,数据开放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学术界、商业界和其他领域的重视,学术期刊也纷纷将数据政策列为重要的政策内容,这使得其政策体系越来越完整。通过对四个代表性期刊出版商政策的调查,发现OA模式选择、论文处理费(APC)收取和支持政策、版权和许可政策、自存储政策、数据政策等是国外学术期刊出版商基本的政策组成部分。在所调研的四个期刊出版商中,Elsevier和PLOS的OA政策最为完善。Elsevier的“Policy”版块,包含有获取、文章移除、版权、保持学术记录完整性的政策、定制出版政策、数字存储、编辑独立政策、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其他平台转载文章的政策、开放文章的用户许可政策、使用病人或其他个人信息的政策、OA和订阅选择的收费政策、数据隐私政策、出版伦理、研究数据政策、文章分享政策、文本和数据挖掘政策、贸易制裁和出版等内容。POLS是完全OA出版商,采用最为宽松的CC-BY用户许可。其中译本政策包含了PLOS期刊之间的关系、出版费、版权和授权规定、作者身份、利益冲突、人体试验与动物研究、数据和资料和软件共享、具体研究设计报导指南、关于提交新类群名称的政策、相关文稿的提交、审稿人和编辑回避条款、保密性、勘误与增补、出版道德、媒体禁令、特定资助方支持的研究、生物安全及双重用途研究、数据政策常见问题等内容。OA期刊的质量是利益相关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从以上政策要素来看,虽然没有以“质量控制政策”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政策内容,但各期刊出版商均在政策的不同位置说明同行评审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实施、编辑独立、出版伦理、科研标准等相关政策,来保证OA期刊的质量。

2.3政策内容个性突出,多样化特点显著

学术期刊出版商政策有相同的政策要素,如OA模式介绍、论文处理费(APC)收取和支持政策、版权和许可政策、自存储政策、数据政策等,但与机构库政策、科研资助机构政策相比,个性化、多样化特点较为突出。从调查的四个政策对象看,并无统一的政策模板,各出版商按照不同方式、次序自行组织阐述OA政策,并且各有自身个性化的政策内容。例如,各期刊商政策均对OA和所选择的OA模式进行介绍,但BMC还在政策中专门设置“BMCOA章程”部分,用精炼的语言说明在BMC期刊上发表文章意味着什么,包括文章的获取方式、作者给读者的授权、读者应遵守的规范、BMC对开放出版政策的坚守等。BMC还设置了其他政策均不包含的广告政策。PLOS的个性化内容较多,比如要求明确作者、编辑、审稿者的经济利益冲突、职业利益冲突、个人利益冲突等的利益冲突部分,资料和软件共享的规定,新类群名称、研究报告和特殊领域研究标准,媒体禁令,作者身份确认等内容。T&F政策对使用第三方材料相关问题的关注程度超过其他政策。Elsevier政策中的其他平台转载文章的政策、文本和数据挖掘政策、贸易制裁和出版等也是其他政策所没有的。

3我国学术期刊OA政策体系的初步构建

根据上文对国内外学术期刊OA政策的调研,结合前期各利益相关者政策需求的调查与分析,笔者构建了包含国家宏观指导政策与学术期刊OA政策在内的政策体系,来指导我国学术期刊向OA的转型与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3.1国家宏观指导政策

在学术期刊OA政策体系中,国家宏观指导政策从政府层面对期刊OA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强有力的规范和约束,其指导对象主要是学术期刊,政策应涉及国家对学术期刊OA的态度、期刊OA模式的选择建议、延时OA模式下开放时滞的建议、质量控制要求、版权和许可的规范、出版费标准等内容。在国家层面上对以上问题进行引导、规范,有助于在保证开放出版优势的同时,提供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并形成良性的出版市场。由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期刊的主管部门,国家宏观政策可由其颁布,也可由其上级部门国务院颁布。同时,由于中央已颁布政策,将一部分政府职能转移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承担[28]。因此,期刊OA模式的选择建议、延时OA模式下开放时滞的建议、质量控制要求、版权和许可的规范、出版费标准等方面的政策也可由中国科协下的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和中国期刊协会等代表国家政府负责研制并监督实施。国家应明确对学术期刊OA的支持态度,通过政策鼓励学术期刊以金色或绿色方式参与OA。若选择金色模式,政策应鼓励期刊选择最有助于学术成果传播和创新的完全OA模式,对于采取延时模式的学术期刊应对其时滞期的选择给予宏观指导。在OA模式选择方面,所调研国外期刊多采用完全OA和复合OA模式,这两种模式均可实现对开放论文的即时无限制获取,并没有选择延时模式的期刊。但从对我国学术期刊OA模式的调查来看,选择延时模式的期刊占有一定比例,因此需要对其时滞期进行规范,以免影响OA的传播优势。同时,质量是OA期刊发展的生命线,国家应对OA期刊的同行评议机制、期刊制作到出版的各个流程提出严格要求。在版权与许可方面,所调研国外OA期刊的版权都归作者,而国内的传统期刊转型为OA期刊后,长期存在的版权转让制度仍然没有发生改变,一方面,这与国际做法不符,另一方面,不利于我国OA期刊版权制度的规范发展,不利于科研人员甚至整个国家形成正确的版权观,影响我国版权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因此,国家层面政策应对OA期刊的版权管理给予正面引导,明确作者和学术期刊在学术成果生产中的具体贡献与应获得的权利。作为OA期刊,有清楚的用户许可是必不可少的,国家政策应要求学术期刊为作者提供明确的用户许可选择,并从提高成果与期刊影响力、推动创新的角度,鼓励学术期刊选择较为宽松的用户许可协议。最后,出版费也应有相应的标准。我国学术期刊版面费有愈来愈高的趋势,且缺乏价格控制。由于OA期刊是作者付费模式,更需要规范期刊的收费行为,使得学术成果的传播不被出版费所阻碍。

3.2学术期刊的OA政策

在国家宏观政策为学术期刊的OA行为提供方向指导和基本规范的同时,学术期刊还需要制定适合自身的期刊政策来指导期刊的日常运行,指导作者和读者的相关行为。根据OA的实现途径,可以将期刊政策分为OA期刊的政策和订阅期刊的绿色OA政策。

3.2.1OA期刊的政策

OA期刊与传统订阅期刊的运营方式有较大区别,当传统期刊转型为OA期刊后,必须在政策方面进行调整,以使政策符合OA期刊的特点和运营需求。笔者认为OA期刊可构建包含以下内容的政策体系。(1)学术期刊的OA章程。金色OA期刊应在政策中提供正式的OA声明或章程,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告知用户本期刊的运行模式,具体应包括同行评审、版权、许可、相关承诺等科研人员较为关心的内容。目前,国内只有少数OA期刊通知性质的OA声明。可以借鉴BMC的OA章程,通过设置正式、简明且内容丰富的声明文件帮助用户快速把握学术期刊的出版模式,清楚期刊的同行评审制度、版权政策等,提升用户对期刊的信任。(2)OA模式介绍。在OA章程的基础上,对OA的含义、特点、实现途径以及期刊选择OA的益处、影响力等基本信息进行介绍,有助于作者和读者全面了解OA模式,增进对该模式的认可程度。目前,国内OA期刊在这方面比较缺失,国外OA期刊则较为完善,所调研的四个期刊出版商均对OA模式进行详细介绍。例如,BMC在介绍OA模式的同时,对OA期刊的同行评审、影响因子、版权等方面也进行了说明。(3)OA出版费政策。由于OA采用作者付费模式,所付费用被称为论文处理费或文章出版费(APC),因此,有关OA出版费用收取的政策要素必不可少。政策应明确说明出版费或论文处理费的收取机制,这包括:是否收取出版费?如果收取,收费标准是什么?出版费涵盖哪几方面的费用?出版费的收取时间与流程?何种情况会退还出版费?出版费豁免或补助政策等。Elsevier的政策还特别指出出版费的定期审查制度,审查依据包括期刊影响因子、竞争因素、市场条件、其他收入来源等。(4)版权政策。版权法是保护版权人利益、促进知识传播共享的法律工具,OA期刊政策应保障作者和出版者双方的合理权利。OA期刊论文的版权由作者保留是国际学术期刊界的普遍做法,因此,我国学术期刊也应在政策中明确期刊论文的版权归属,且认可版权属于作者。同时,由于期刊在学术成果同行评议、制作、出版发行等方面的贡献,可在版权协议中规定由作者让渡专有出版权、发行权等部分权利给期刊。(5)许可政策。OA模式允许用户最大限度的利用学术成果,但各期刊的可利用程度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即是通过期刊和作者所选择的不同用户许可协议来体现,许可协议使用户可以利用期刊论文而不需要获得许可。因此,学术期刊应在政策中明确作者可选择的用户许可协议,以及每种许可协议所授予用户的利用权限。在许可政策方面,除了需要考虑用户许可协议外,利用照片、图形、表格等第三方材料的许可问题也是要考虑的重点。期刊应在政策中明确,获得第三方材料利用许可的具体要求,以免出现文章许可与第三方许可不一致的问题而侵犯第三方权利。(6)分享政策。分享政策主要用来指导作者对个人所发表文章的分享行为,即在机构库、学科库、预印本库、社交网络等网络平台张贴文章的自存储行为,还包括会议分享、个人分享等线下分享行为。OA期刊应从发表文章的不同版本、分享文章的不同环境、期刊所采用不同许可协议等多个角度对分享行为给予详细的指导。从OA期刊不同模式的角度来看,完全OA期刊可以根据所选用的许可协议和期刊对分享的态度制定相应的分享政策。而复合模式期刊由于订阅文章的存在,应分别针对OA文章和订阅文章制定不同的分享政策。延时模式期刊则需要考虑时滞期内和时滞期外分享政策的差异。(7)数据政策。随着数据重要性的日益凸显,数据共享政策或开放数据政策已成为OA期刊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数据政策,明确如何对期刊所的基础研究数据进行开放共享,推动数据重用,推动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发展。数据政策具体包括数据开放的要求、政策适用的数据类型、数据提交与数据管理政策、推动数据开放的措施、数据重用的许可协议等内容。Elsevier不仅重视数据的提交共享,还支持正确的数据引用实践,以确保作者获得分享研究数据的荣誉,这对鼓励作者参与数据共享有积极意义。(8)长期保存政策。数字信息资源在利用便捷的同时,依然存在诸多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其利用稳定性。OA期刊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出版发行,如何对期刊文章进行长期保存,以保证其永久可用性应当是期刊政策的重要内容。BMC和Elsevier都制定了保障数字出版内容永久可用的政策。以BMC为例,在其“文章永久可用性”政策部分,BMC承诺:其发表的所有OA文章都将被存储到安全的开放存储库,并永久无条件OA;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原始文章,若需纠正或撤销,将张贴相关提示。但也有例外情况,若出版内容违法,BMC会将其迁移到其他网站,但在文章索引中仍会保留其条目,并附带不可用提示。(9)其他政策。除了上述政策内容,PLOS等期刊的利益冲突、作者身份、出版道德、研究内容相关标准等政策和BMC的广告政策虽然不是OA独有的政策要素,但对提高期刊质量都有重要的影响。例如,PLOS的利益冲突政策要求期刊编辑、审稿人、作者等相关角色公开表明自己的利益冲突,如作者是否就职于所投期刊的编辑部,审稿人是否与稿件作者共事等,以保证PLOS公正的对待所有研究成果。作者身份确认政策明确了作者资格审查标准、确认流程、作者资格变更规定等内容。我国《图书情报工作》等学术期刊已开始实施作者资格确认工作。出版道德政策主要对作者在研究中的学术道德行为和编辑、审稿人公正审稿、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约束。此外,PLOS还根据旗下经营期刊的内容性质、稿件提交需要等列出一些需要遵守的标准。BMC的广告政策详细列出了投放广告的原则、审查标准,明确所有广告和商业赞助都独立于编辑部的决定,审稿决策不会受赞助商或广告商的影响。这些政策都值得我国期刊在制定政策时进行借鉴。

3.2.2订阅期刊的OA政策

订阅期刊虽然在期刊出版发行机制方面没有发生改变,但仍可以绿色OA方式推动学术信息资源的广泛传播共享。因此,在OA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订阅期刊应制定OA政策。首先应明确其对绿色OA的态度。不管订阅期刊是否支持自存储,态度声明都有助于其自身政策的完善,也有利于研究人员自存储决策的制定和实施。Elsevier和T&F在政策中都明确表示提供两种OA出版方式,即金色OA和绿色OA。两者均对绿色OA进行了界定。T&F指出其绿色OA是指对所出版文章早期版本,如预印本等,通过在线资源库进行存储和提供访问,通常要遵守一定的时滞期。Elsevier推荐两种针对订阅文章的绿色OA方式,分别是:对早期版本的自存储,或提供指向文章出版版本的链接。支持绿色OA的订阅期刊在声明的基础上,可详细的文章分享政策,指导作者的分享行为,具体内容与OA期刊的分享政策类似。

4学术期刊

OA政策要素权重调查在上文初步构建政策体系要素的基础上,为了明确各要素在政策体系中的重要性,为政策制定提供更具体的建议,笔者采用主观赋值法获取政策要素权重。具体过程为:首先,设计政策要素必要程度调查问卷。其次,确定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包括专家和利益相关者两类。专家是对学术期刊开放获取政策这一主题进行过研究并发表相关成果的群体,通过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中检索有关的研究论文,并将结果限定在CSSCI来源期刊,获取本领域专家联系方式。由于部分学术期刊不提供作者联系方式,最终共获得五位专家的联系方式。在利益相关者中,笔者选取前期调研中曾给予回复的55种OA期刊,并随机选取11位对OA有所了解的科研人员作为调查对象。最后,于2018年3月1日至11日,8月20日至27日,两次向调查对象发送调查问卷。共收到12份反馈,其中,专家一份,科研人员八份,学术期刊三份。由于权重调查对象人数控制的一般做法是十人左右,人数过多不利于结果的收敛,因此,本次调查反馈人数合适。在调查中,调查对象依据自己的主观认识,对政策要素的必要程度进行非常重要、重要、一般、不重要、非常不重要共五级的选择,五个级别分别用5、4、3、2、1代表。经过对各要素必要程度选择的加和平均计算,得出各政策要素的权重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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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获取期刊作者的权利

开放获取期刊一般都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4.0国际协议(CCBY-NC-SA4.0)”。在此协议下,作者的权利:

(1)可以分享本人出版文章的电子版资源;

(2)可以将本人文章打印下来用于非商业目的,比如作为讲座或课程的讲义;

(3)可以在文章出版后把本人未经编辑加工的终稿在个人或所属公司的网站上;

(4)可以在所属机构或公司内部使用本人的文章;

(5)可以在会议中展示本人的文章;可以在第三方出版的其他出版物中使用单个图形或表格或文本摘录(最多250个字);(6)可以把本人文章内容扩展写成书,等等。

2.创作共享协议

允许作者选择不同的授权条款和根据不同国家的著作权法制定的版权协议,版权持有人可以指定以下的条件:

(1)姓名标示(by):作者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但必须按照作者或授权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标示。

(2)非商业性(nc):作者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但不得为商业目的而使用本作品。

(3)禁止改作(nd):作者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但不得改变、转变或改作本作品。

(4)相同方式共享(SA):如果作者对创作进行了重混、转换、依据本创作进行再创作,必须依据本创作采用的许可证来分发新的创作。

3.商业使用

(1)以收费为目的的复制或下载文件,或链接到此类而进行的重新发表、出售或许可;

(2)由包含广告和此类内容的网站或服务进行复制、下载或;

(3)将文档内容包含或合并到其他作品或服务中(法律许可的带有适当的引用除外),然后可以收费出售或许可使用;

(4)使用文件或文件内容(法律许可的带有适当的引用除外)用于促销目的的组织,无论是否收费;

(5)通过销售、转售、许可、贷款、转让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开发为货币奖励目的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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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获取期刊作者的权利

开放获取期刊一般都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4.0国际协议(CCBY-NC-SA4.0)”。在此协议下,作者的权利:

(1)可以分享本人出版文章的电子版资源;(2)可以将本人文章打印下来用于非商业目的,比如作为讲座或课程的讲义;

(3)可以在文章出版后把本人未经编辑加工的终稿在个人或所属公司的网站上;(4)可以在所属机构或公司内部使用本人的文章;

(5)可以在会议中展示本人的文章;可以在第三方出版的其他出版物中使用单个图形或表格或文本摘录(最多250个字);

(6)可以把本人文章内容扩展写成书,等等。

2.创作共享协议允许

作者选择不同的授权条款和根据不同国家的著作权法制定的版权协议,版权持有人可以指定以下的条件:

(1)姓名标示(by):作者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但必须按照作者或授权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标示。

(2)非商业性(nc):作者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但不得为商业目的而使用本作品。

(3)禁止改作(nd):作者可以自由复制、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但不得改变、转变或改作本作品。

(4)相同方式共享(SA):如果作者对创作进行了重混、转换、依据本创作进行再创作,必须依据本创作采用的许可证来分发新的创作。

3.商业使用

(1)以收费为目的的复制或下载文件,或链接到此类而进行的重新发表、出售或许可;

(2)由包含广告和此类内容的网站或服务进行复制、下载或;

(3)将文档内容包含或合并到其他作品或服务中(法律许可的带有适当的引用除外),然后可以收费出售或许可使用;

(4)使用文件或文件内容(法律许可的带有适当的引用除外)用于促销目的的组织,无论是否收费;

(5)通过销售、转售、许可、贷款、转让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开发为货币奖励目的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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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带一路”战略为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提供新的机遇。但在“一带一路”战略下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面临着文化产业区域发展失衡、文化资源整合不足、沿线国家的文化差异带来不确定因素、沿线国家和国内地区文化产业的挑战等问题。基于此,从整合文化资源、构建“一体带动两翼,两翼支撑一体”的文化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合作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提出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一带一路”;福建;文化产业;发展

2013年中央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战略。“一带一路”战略不仅包含了文化产业,还需要文化产业带路、搭台,让文化产业搭车[1]。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将福建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为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是福建各地市文化产业发展失衡、文化资源整合不足、沿线各国文化背景差异等各种因素,使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因此,福建文化产业要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大放异彩,合理调整其发展布局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一带一路”战略与福建文化产业的关系

“一带一路”战略为福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拓展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空间。“一带一路”战略也需要依赖文化产业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搭台,可以让文化产业搭车传播福建形象、福建故事,提升福建文化影响力。

(一)“一带一路”战略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提供新的机遇

福建地处中国东南沿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是连接台湾海峡东西岸的重要通道,是太平洋西岸航线南北通行的必经之地,也是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一带一路”战略为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福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发挥文化资源和对外开放的优势,拓展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和渠道,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把更多具有福建地域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向世界,文化贸易额持续增加,位列全国第四位[2]。但福建文化对外贸易缺乏中高端文化产品,文化产品出口大多为低端产品,高端文化产品难寻其踪,特别像动漫、电影、电视剧出口数量非常少[3]。这就表明福建与“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和地区之间发展文化贸易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带一路”战略无疑将给福建带来文化贸易伙伴增多、地域拓展、更加开放的历史机遇[4]。

(二)文化产业是顺应“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现

的现实需要“一带一路”战略是在中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程中被提出来的,文化产业是这一战略重要的转型基础与融合性产业,是新常态下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民生的重要领域[5]。“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过程中的内在需求,文化产业以其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市场潜力大等特点,成为顺应经济发展形势,缓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也顺势成为了国家战略[5]。“十二五”以来,福建把发展文化产业摆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战略位置,紧密结合自身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既有本土核心竞争力,又与其它省份差异化发展的格局,推动福建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2015年福建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1%,总量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文化艺术精品不断涌现。比如,电影、电视剧、戏剧、歌曲、广播剧、文艺类图书荣获第十二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实现“满堂红”;创排大型舞剧《丝海梦寻》,受邀在联合国总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欧盟机构以及台湾、香港、澳门等地演出。上述优秀文化产品将拓展福建文化产业的文化辐射功能,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民众提供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福建文化影响力。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制约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的因素

“一带一路”战略为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提供了新的机遇,而文化产业发展拓展了“一带一路”战略的内涵与视角,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基础。但存在着影响文化产业发展优化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文化产业区域发展失衡

区域文化是地理区位、资源、气候、人文等因素的影响在人类历史长河中逐渐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地域文化。区域文化的发展取决于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同时,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也决定着地域文化发展的结构、类型、性质等,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互动互进的关系[6]。福建省各地市经济基础不同、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也存在差异,使得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相对不平衡,发展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福州、厦门和泉州,法人单位数占福建的66.1%,实现的增加值占福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约为77.3%,它们是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城市。而漳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等六个城市经济基础发展水平低,文化市场发展水平也较低,文化产业发展不尽如人意,相对比较落后,对GDP的贡献率相对较低。但这些相对落后的城市也已开始结合自身的特色文化和优势着手发展文化产业。例如,南平在武夷山规划了8平方公里的创意产业园区;龙岩依托古田会议旧址群、长汀革命旧址群、才溪乡调查会址,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宁德设立福建畲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莆田大力发展妈祖文化产业和工艺美术业等。这表明由于受地理区位空间条件制约,福州、厦门和泉州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优于省内其他城市,而省内其他城市是“一带一路”战略架构中的“开放重地”,这是福建文化产业腹地拓展的重要支撑,也是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7]。

(二)文化资源整合不足

文化资源整合就是对传统文化进行发掘、选取和价值再造的过程,根据市场的需要加以集中优化,形成具有较高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的文化资本[9]。文化资源开发是一个保护、传承和品牌化的过程,资源整合往往会形成1+1大于2的合力和裂变效应[9]。因此,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趋势所向。目前福建文化资源整合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南平市政府提出大武夷旅游概念,整合了延平溪源峡谷、顺昌华阳山、建瓯根雕城、大安源、瀑布林等重点景区,将奇峰怪石、险滩飞瀑、森林氧吧、温泉禅茶、畲族风情、根雕文化等地域自然、人文资源融为一体。但从总体上来说,福建各地市文化资源整合面不大,过于狭窄,文化产业发展散点化问题较为突出,缺乏整体形象定位和共同开发保护的政策和项目协调,导致各地市在文化旅游推广过程中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抱团”打造拳头产品和品牌化的核心竞争力,无论是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还是配套服务能力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9]。比如,一些城市单纯利用实体性文化资源开发旅游业,往往忽略传说故事对旅游景点的提升价值[10]。

(三)沿线国家的文化差异带来不确定因素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曾经是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宗教的发祥地,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孕育出许多各具特色的古老文明,文化多元性和多样性较为明显,造就各国的文化差异。而各国的文化差异有利于发挥自身的文化禀赋优势,促进文化交流与借鉴,实现文化精神产品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同时也会阻碍它们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甚至存在文化壁垒和文化冲突。比如,一些民间社会团体和民众受宗教信仰、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文化相对主义的倾向,注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本土文化的独特性。少数民众和社会团体趋于保守,消极应对本土文化的更新和与异质文化交往,排斥外来文化,会阻碍沿线国家的文化交往特别是精神产品的贸易和价值观的相互传播[11]。因此,沿线部分国家与福建在文化上的差异、冲突,会影响双方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寻求合作点,也就难以真正让福建文化产业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发展,最终影响福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的整体推进[1]。

(四)沿线国家和国内地区文化产业的挑战

“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60多个,包括东南亚11国、西亚18国、南亚8国、中亚5国、中东欧16国、独联体7国、蒙古国、非洲等;同时也涉及中国内陆地区,包括西北五省、东北三省、广西、云南、西藏、上海、浙江、天津、福建、成都、重庆、武汉、郑州、长沙、南昌、合肥等,以及香港、澳门、台湾。这些沿线国家和国内地区,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和文化资源优势,开发出文化产品,在文化产业竞争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与福建文化产业共同分享国内外市场这块巨大的“蛋糕”。随着福建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国内外文化产品正在融入福建文化市场,对文化消费者的欣赏口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刺激文化消费者不断产生新的更高的文化需求[12]。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优势表现为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较好的文化设施基础条件和较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独特的区位、人文优势[13]。但福建要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发展本土文化产业面临严峻的现实问题。从企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看,沿海多数城市的文化龙头企业实力较强、文化知名品牌影响力较大,与省外其它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从文化创意人才数量和储备来看,沿海城市高等教育相对发达,高端文化人才集聚力强,有较强的文化创新活力,这方面福建也存在差距;从文化消费需求看,福建与沿海城市比较,辐射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高雅文化消费需求不足,大众文化消费市场不旺。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福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的路径选择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发挥文化先行优势,加强福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

(一)整合文化资源

文化资源是“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中的宝贵资源,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整合现有文化资源,不断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着力解决文化产业“小、弱、散”的问题,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提供组织结构保障。福建文化资源丰富,但对文化资源的整合,总体上还很不够,造成在国内外文化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不多。因此,应充分整合现有文化资源,紧扣“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把福建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建构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享利益、共识推动的文化平台,形成文化产业发展优势,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由独唱到合唱[7]。比如,在利用和开发茶文化时,可以将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这四大名茶进行同类串联,又可以将中华茶道与日韩茶道、宫廷茶道与民间茶道等进行相近串联,还可以将茶道与禅道、瓷器、奇石、书画等进行相关串联,达到文化资源的多角度、全方位开发[10]。因此,应对福建文化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合理摄取、保护和利用,打造文化产业运营新平台,提高文化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构建“一体带动两翼,两翼支撑一体”的文化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一体”是指以福州、厦门这两个中心城市为支撑,由沿海城市群组成的区域,该区域以福厦、厦漳铁路和福泉、泉厦、厦漳高速公路为轴线,南北绵延300公里,其经济发展水平高、人民收入水平高、人口数量多,是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彼此间联系较为密切,正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机整体[14]。“两翼”是指以北部闽江流域和南部九龙江流域为依托,基于相同文化内涵的次发展区域,此两翼以内陆中心城市南平和龙岩为端点分别与福州、厦门和泉州形成了城市对称分布的发展格局[14]。以福州、厦门、泉州为核心的沿海城市是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的绝对力量,切实发挥其对“两翼”的文化辐射功能。以三明、南平和龙岩为核心的福建内陆地区,是福建古文化和客家文化的发源地,是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一体”和“两翼”各具优势又存在有机联系,在发展要素、产业层次、功能定位等方面,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有机整体,合力推动福建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

区域合作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不同区域间形成上下游产业链。促进区域联动发展,是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文化资源分布和文化产业开发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必须打破行政区域束缚的羁绊,实现跨行政区域合作[15]。因此,福建各地市要明确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着眼全局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分类推进文化产业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提高中心城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合作水平以及中心城市对中小城市文化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16]。从实践来看,泉州和厦门地缘相邻,文脉相通,文化产业互补性和联动性强,合作空间大。为此,需要建立跨区域文化产业协调机制,通过结对帮扶、建立联盟等形式,加强政策互通、相互投资、项目对接,构筑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链,解决区域间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文化资源浪费以及无序竞争[17]。此外,还要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和项目,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国际合作[13]。

(四)促进文化产业合作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战略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人类发展的新思维,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人类的和谐发展,以建构面向未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18]。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立在于寻求世界文化产品的共识,其目的在于抵制文化霸权,调和文明冲突,引领世界文化发展新方向。而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要加强文化产业合作共赢,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因此,应秉承互不干涉文化发展政策,尊重“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文化差异,共同维护沿线各国文化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发展各自特色的文化产品,促进各国文化禀赋互补。福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秉承包容性发展的文化理念,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以“海丝”文化品牌培育为重点,突出“海丝”文化主题,将“海丝”文化融入文化产业体系各领域,打造“海丝”文化产品与服务品牌。同时,加大“海丝”文化品牌“走出去”的力度,构建互利共赢的文化产业蓝图,将“海丝”文化作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产业合作的纽带,促进文化对外贸易新空间的拓展、新格局的形成,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各族人民群众对文化日益增长的需要。

作者:陈登源 单位: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政治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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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明浩.“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

第二篇:文化产业发展亮点和思路

摘要:

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经济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将三明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着力构建地方文化产业群,形成产业集群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投资导向与消费导向“双轮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三明文化产业发展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加快三明市文化产业发展应该提出的新思路。

关键词:

三明市;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新思路

一、三明市文化产业发展呈现新亮点

近几年来,三明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呈现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增加值持续增长、产业投资力度加大的新亮点。2015年全市实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47.96亿元,居全省第7位,增长12.5%,居全省第5位,占GDP比重为2.8%。这些新亮点具体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着力完善文化改革发展三项机制。三明市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均成立以市(县、区)长为组长的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形势分析会、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会议、全市文改办主任座谈会、市属文化单位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加强对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完成《三明市“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推动重点项目列入福建省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工程)。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累计下达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扶持165个文化产业项目(企业),推荐万寿岩文化遗址、泰宁明清园、永安竹天下、沙县小吃文化城、泰宁文艺创作基地等一批项目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补助突破1亿元。其次,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三项任务。三明市7个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其中市歌舞团推行专业文艺团体竞聘上岗等内部改革,组建三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主体不变机制变、主业不变功能变、公益不变服务变”的渐进式改革经验多次获中央和省里肯定。三明歌舞团实行“渐进式”改革,营业收入由改革前的不足30万元,发展到现在的突破1000万元,被评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由三明人民广播电台和三明电视台合并而成的三明广播电视台挂牌运营,“三明网”和“今日三明网”合并成立三明市新媒体发展中心。荣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六联六创”工作机制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第三,着眼于增强县域文化竞争力。三明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一县一品牌、一县一园区、一县一实体”的“三个一”工作重点。三明市各县(市、区)以“做响品牌、做大园区、做强实体”为抓手,着力落实。梅列区的城市文化广场园区,依托市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设立不同功能板块,目前已入驻企业18家。全市有10个园区列入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名单,评选命名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沙县小吃文化产业园等6个园区为“三明市文化产业重点园区”,泰宁丹霞文化产业园入选“全省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9家。尤溪朱熹公园建成开放,永安竹天下文化广场“五馆一城”投入使用,泰宁丹霞文化产业园累计入驻企业64家,年产值比增12.5%。第四、着力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结合各地发展定位和资源特点,建立了全市文化产业项目库,健全文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包联系、每季一通报、半年一点评等工作机制,促进项目滚动开发。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推动实施了114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超150亿元,市图书馆、市艺术馆、泰宁明清园、福建(泰宁)文艺创作基地等重大项目建成开放。实施16个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三明万寿岩遗址公园、尤溪朱子文化城入选“福建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大型客家历史电视连续剧《大南迁》在多家卫视播出,红色电影《绝战》在全国院线上映,三明学院动画作品《望海的灯》获厦门国际动漫节第七届“金海豚”奖金奖。福建省华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创作了林博会吉祥物、世客会动漫介绍片等30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作品,在全国动漫专业大赛中10多次获得大奖,“红印山1号”被省政府列为“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被省文化厅评为“省级文化示范基地”;福建华悦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也先后被评为“省级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重点创意企业”,原创动画作品在全国动漫专业比赛中获多项荣誉,纯手绘动画片《少年陈景润》和儿童科幻动画电影《万寿岩历险记》获批发行播出;三明传奇文化传媒公司推出旅游实景游戏《三明传奇》,开辟地方旅游营销新渠道。三歌文化传媒公司依托新创办的朱熹杨表正古琴艺术研究会、三歌古琴传习所推动古琴斫制、培训、演出向产业化方向迈进。

二、三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思路

鉴于三明市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所呈现出的新亮点,必须对加快三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相应的新思路。一是加强规划,将文化产业作为创新型城市的支撑产业来培育。要尽快编制出台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三明市发展文化产业行动方案》,对未来几年三明市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产业重点、产业品牌、文化企业、文化园区建设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推进方法和实施步骤进行精心设计和科学规划,把各项文化发展指标列入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力争将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创新型城市的支撑产业。二是创新体制,拓展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分类实施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党报、广电、博物、群文、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维持原有事业体制,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文化产品,发挥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引导作用。其他文化经营单位向企业转制,事业单位转制可以转为国有企业,也可以重组为股份公司形式,确立文化经营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三是整合资源,对文化基础设施和传统文化产业进行改造、扩张和提升。要整合印刷业。要整合艺术培训业。要调整市区休闲娱乐场所的布局。要做大三明市文化网络业。要鼓励文化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建好基地,形成以重点项目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聚区。要以三明学院为龙头积极打造数字动漫和创意设计产业基地。要以下洋商圈为中心打造会展经济平台。要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做强特色文化旅游业。要发展与文化旅游相配套的艺术品产业。要以汽车商圈为基地积极发展汽车文化产业。要以专业园区为依托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五是引导扶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方面,政府要建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另一方面,要鼓励民资进入文化产业。

作者:黎莉 单位:中共三明市委党校

第三篇: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一、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文化,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名片,代表了民族和地区的软实力。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正渐渐挥手告别以往粗放型的高增长模式,文化产业在改革发展的大流下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文化产业作为朝阳行业之一,代表了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新方向,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从国家统计局披露的公开信息来看,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在2015年达到2.72万亿元,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2.75%一跃上升至3.97%,比2014年名义增长11%,文化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名义GDP增长速度约4.6个百分点,其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更是达到6.5%。而在广东,根据省统计局披露的信息来看,2015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达到了3648.8亿元,占广东省GDP比重约为5.01%,其总量依然稳居全国首位。而从文化产业的分布区域来看,汕头市是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百亿元的七大城市之一,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市GDP比重持续维持在8%左右。截止目前,汕头市有文化类上市公司奥飞娱乐、凯撒文化、骅威文化、星辉娱乐,占到当地上市公司数量的15%,总流通市值约为374亿元。不论是从全国、广东省或者是从汕头市本地来看,文化产业总量持续增长,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活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其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结构的优化升级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现状及困境

(一)文化产业自身特性问题。首先,相较于其他传统行业,文化产业是一个“物质资产轻”的行业,存在无形资产占比重而有形资产占比轻的特点,另外还存在投资周期长、风险高、还款来源不明等情况,导致文化类企业很难通过以抵押有形资产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其次,商誉品牌、专利权、著作权、知名度等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难以衡量,其成为制约金融对文化产业支持的客观因素;最后,根据汕头市“十二五”规划文件来看,汕头市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布局不均衡、产业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是制约本地文化产业融资发展的现实困境。

(二)融资渠道来源单一、贷款结构失衡。企业融资来源主要分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对于直接融资来讲,虽然已有奥飞娱乐等上市公司珠玉在前,但是由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严苛的上市制度,能够直接通过IPO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融资的文化企业少之又少,大部分中小文化企业依然强烈依赖于银行信贷支持,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风险投资所获资金占比甚少;另外,由于本市文化企业自身结构与布局的不合理现状,使集中度较高的文化传媒、动漫娱乐企业获得了更多的资金青睐,而在此之外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企业的融资发展相对滞后。

(三)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行业经验缺乏。针对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浪潮,银行显然普遍缺少对该类“轻资产”的文化产业放贷借款的行业经验,加之金融信贷部门对文化类企业经营运作不熟悉而持相对谨慎态度,导致了银行并未过多区分信贷政策,未针对该行业的贷款需求设计专门的金融产品。

三、金融支持汕头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此简略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无形之手”的扶持与推动,在尊重市场导向为主的前提下,政府也应积极发挥引导与示范作用:首先,针对文化产业制定细致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需要减少创新型文化产业公司的税收负担,一方面又可利用税收优惠优势积极吸引产业外资金流入;其次,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是逐年提高财政在文化产业的支出金额,一方面是设立文化产业扶持专项基金,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与公司予以更多支持,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产业类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行业结构布局优化,扩大行业规模和提高产业集中度,以此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最后,政府应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与文化产业的合作,出台相应的文化产业融资指导意见与监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

(二)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方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在政府直接投资与传统的银行信贷基础上,文化类企业应当更积极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本地券商、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可以建立统一业务信息平台,统一收录市内各类文化企业财务、经营等信息,减少信息流通不畅带来的交易成本。针对平台上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文化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并帮助其去主板、创业板或新三板上市融资,支持现有上市类文化企业通过定增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同时,经营状况良好的文化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短期票据、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最后,政府可引导建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当中来,另外还需要抓住“华侨板”在汕头设立的契机,吸引海外资金在未来更多的投资汕头文化产业。

(三)加强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别于传统行业通过资产抵押的方式获取贷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来为文化产业设计专门的信贷政策与信贷产品,这些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如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针对山东影视集团的贷款需求就采取了信用担保的方式,为其授信3000万元人民币,并为其提供了“一卡通”+“记账宝”的特色服务方案,大大方便了企业资金周转。在我市,针对动漫类文化企业,就可以采取“企业商业品牌价值评估+股权质押”的贷款模式。

(四)针对文化产业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可以成立文化产业融资的担保与再担保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文化产业类贷款保险,甚至可以更进一步建立再担保公司,以此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担保体系,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的顾忌,提升文化产业担保资金的避险能力。

(五)加快建立或引进权威的无形资产产权评估机构。文化产业相关公司难以获得金融支持的一大桎梏就是无形资产难以评估,因而建立或引进权威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建立令市场信服的专业评估机构,推动文化产业商标、品牌、著作权、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登记与托管服务;第二需要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正常流通的产权交易所,方便金融机构对无形资产的变现处置;第三是要健全信用监管与违约惩罚机制,并结合上条所提的担保与再担保机制来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作者:汪玉涵 单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砂路证券营业部

第四篇: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摘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国家无论是在对社会的建设中还是在对人才的培养中,都对文化素质有了更高的关注。因此,相关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其发展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有着紧密的联系。鉴于此,本文主要针对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相关浅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

金融;文化产业;发展;问题

近几年来,经济的全球化得到了普遍的发展和普及,而知识在整个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化产业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目的是加强对文化产业的重视,通过对文化产业的建设来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因此,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

一、我国目前金融支持文化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国家的各个地区已经不断通过金融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度,但是与当前文化产业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偏差,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并不乐观,支持的力度也达不到要求,支持的渠道也非常狭窄。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金融的投入额度比较少

文化产业也是一种重要的企业实体,它在发展和逐渐扩大的过程汇总,在不同的时期,会根据企业的特征和现状额的不同,遇到不同的风险,出现不同的问题和阻碍,机遇与挑战,这就需要不同程度的资金需求。但是,通过对很多资料和参考文献的统计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地区的文化企业的规模比较小,更多的都处于创业的阶段,在这个企业成长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和阻碍,需要的金融资金的投入也就比较多,但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商业银行考虑到了风险的问题,利率的定价不能够满足整个文化产业的范围,在信贷方面实行对总量进行控制。从贷款的比例上来看,我们会发现,体育、文化和娱乐的贷款在不断地降低,与文化产业国民经济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及其快速增长的趋势相比,金融机构对于文化产业的信贷方面的投入力度还不够大,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2.金融的支持在结构上缺乏针对性

我们从信贷结构的主体上来看,会发现,在现存的金融机构中,对于文化产业进行支持和帮助的银行主要是国有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而其他的银行例如股份制的银行对于整个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就比较小,在信贷的客体上来分析,金融机构更支持在大城市和大企业中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而对于一些偏远的地区或者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产业就不会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样就会导致文化产品在整个市场中的份额比较小,消费额并不多。而且在审批结构的过程中,贷款的审批程序繁杂,周期还比较长,成本也比较高,这就会使一些小型的文化产业没有条件去达到贷款的要求,在这种强大的限制中无法有效的发展起来[1]。

3.融资的渠道比较单一

国家的相关的部门在对文化产业的发展给予支持的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法和手段是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奖励等方法。项目补贴比较适合一些国有成分比较高的文化产业,后期的奖励主要的是针对一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这些企业在资金的运营方面都比较顺利和请轻松。贷款贴息主要针对的支持对象就是那些在银行取得贷款的企业,政府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其一定的支持和补助。但是我们不应该忽略的是,在实际的文化企业发展过程中,很多文化企业由于公司的规模比较小,而在贷款这一个环节就已经遇到了阻碍,无法实现有效贷款,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根本没有办法获得政府的这种资金上的帮助,因此政府在帮助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辅助的对象不够全面,这样就会导致政府的资金对于文化的产业支持缺乏力度。从银行取得贷款来获得融资的方式已经过于单一,严重的忽略了很多个小型文化产业的发展[2]。

4.金融机构缺乏创新意识

在整个文化产业中,它和普通的产业存在的区别就是它更多针对的是无形的资产,而有形的资产比较少,或者比例比较小。很多中小型的文化企业的经营场所都不是自己建造或者购买的,大多都是采用了租赁的方式。因此在抵押过程中,就不能满足一些房产和设备的抵押条件要求。在现有的银行制度为背景下,这些企业就很难获得贷款。在这个阶段,国家的一些银行还没有采用国外的方法,即选择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抵押的方式,他们对此还在慎重的考虑当中,因为这样的决定和政策的实施和很多因素都有着紧密的关系。例如:整个国内的知识产权市场的建设条件和现状,知识产权的评估系统的建设,以及国内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程度等等。

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对策

1.通过对金融产品的革新来完善差别化信贷服务的机制

首先,为了更好地实现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有效支持,相关的金融机构已经采取对文化信贷产品进行逐步扩展和丰富的方式来实现差别化的信贷服务机制,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选择将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和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无形的资产作为抵押的物品。通过这样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的信贷产品的开发和创新,能够更好地满足文化企业贷款和发展的需求。但是,不同的文化项目都有特定的文化发展周期和不同的风险特征,对此金融机构要采取有差别的定价机制,在贷款的环节过程中,做到灵活的处理,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3],根据不同的文化产业出台相应的贷款抵押产品组合,这样才能够避免更多的金融风险,同时有效的促进了相关企业在这方面的发展。其次,针对与目前的文化体制的发展机制的不同,部分文化企业正在进行市场优化运作的有效实现,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相关的金融机构就要建立一些相应的金融服务措施,这样才能有效的支持重大的文化企业在发展中做大做强,同时也能够加强与产权交易等相关机构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一些资金方面的结算业务和供应链融资以及并购贷款等多方面的业务,这样可以有效地拓展融资的方式,为文化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更大的便利条件。最后,相关的政府部门还要建立一些信用评价机制,在文化产业的内部采用一些信用的评价体系。将企业的长期性的发展的指标纳入整个评价体系中,这样与其他的企业进行明显的区别。与此同时,还要综合考虑企业项目的创新性和独占性,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建立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模型。

2.不断地拓展融资的方式和路径,提高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

一方面,中小型文化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阻碍,最主要的就是融资比较困难。为此,相关的金融机构应该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的规模,对于一些已经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要进行更好创新和培训以及辅导和推介工作,通过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多种方式来进行融资,这样才能使货币市场得到更为迅速的增长;与此同时,相关的金融机构应该鼓励风险投资资金、对于一些比较偏爱风险和挑战的投资者要积极地对其进行引导,对其的创作过程和企业计划在合理的基础上给予支持和帮助[4],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地拓展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渠道。另一方面,要学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社会的文化产业过程中,社会上有很多零散的资本家,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这样也可以对文化企业的融资问题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通过不断地拓展社会资本在文化领域的范围,不仅为社会的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机会,同时还积极地促进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使文化企业在社会上有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实现文化产业的有利发展

任何机制想要得到有效和健康的发展,首要都要有相关法律制度对其加以保障,在对文化产业进行帮助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这点,不仅要不断地完善金融体系[5],同时还要对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中的具体的知识产权和项目价值的问题进行更好地完善,这样才能够为文化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在信用担保方面,金融机构和文化产业双方才能够有效的都达成一致,这样也能有效地保证金融在对文化产业进行支持的过程中,降低一些金融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有效地提高金融服务对中小型文化产业支持的积极性。对于那些中小型金融服务体系,政府也要不断的加以完善,应该构建一些多层次和适合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和交易环境,积极地开发适合文化需要的产品,在此基础上,相应的金融机构还要不断地研发出对于一些金融风险进行有效应对的决策和方案,使整个程序的运行更加专业化和金融化,为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保障[6]。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在整个经济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的部门必须对其加以重视,不断地完善各种制度体系,在整个金融结构和文化产业的评价体系过程中进行优化和调整,实现文化产业的复兴发展。

作者:荆典 吴佳琦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杨琪.论金融支持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对策[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2]张文静.金融支持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D].兰州商学院,2014.

[3]喻敏.湖南省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金融经济,2013,02:146-148.

[4]胡?.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3.

[5]李建柱.基于新经济增长点的东北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吉林大学,2014.

[6]史小建,李艳,张李娜.河北省农村生态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湘潮(下半月),2011,01:59-60.

第五篇: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增长极培育

[摘要]

随着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发展县域文化产业成为提高县域经济的有效手段。湖南省县域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但其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在产业定位、资源整合以及品牌塑造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发展县域文化产业必须明确文化产业定位,打造知名文化品牌,科学整合文化资源,建设县域文化发展片区,增强文化消费内需。

[关键词]

县域文化产业;增长极;创新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其创造的文化价值和经济利益也在不断增加。县域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区域内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落实“十三五”规划的过程中促进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非常必要。

一、县域文化产业概念

“文化是一种活生生的生存和发展方式,是活泼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所有成果。”[1]不同区域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文化内涵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由此形成了迥然不同的地域文化。县域文化就是以县域区划为中心形成的地域文化,是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和历史积淀后形成的反映该县域地理特征及生活习惯的独特文化,县域文化产业则是依托于这一独特的地域文化形成的一种产业。县域文化产业以县城文化为中心、以城镇文化为依托、以乡村文化为背景而产生,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一方面,离开了特殊的地域位置,县域文化产业会失去自然资源和环境依托,失去其相对于工业、商业以及城市服务业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县域文化产业依赖的文化背景小众,在区域范围内才能被文化个体接受,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阻碍。但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和区域特点,在千篇一律的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其特殊性产生的是文化的创新点和增长极。县域文化与城市文化作为区域文化的重要部分,两者相互依存,城市文化为县域文化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支持和政策支撑,城市经济的发展能够有效地反哺县域文化产业的建设,县域文化则为城市文化的发展提供坚固的历史和文化基础,为城市文化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内涵。

二、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县域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类型齐全且种类多样,加之独特的地理位置,良好的自然环境和鲜明的民族特色,2014年湖南省正式将县域特色文化产业作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着力点[2],在以常宁为代表的多个县域内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定位不明

县域文化产业因鲜明的区域特点和民族特征,产生了独特的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湖南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其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数量上,湖南有包括武陵源、南岳衡山在内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60处,其中部级风景名胜区20处,省级风景名胜区40处,部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在全国位列第一,占全国近l/lO。在文化底蕴方面,湖南风景名胜区包括古城、古镇、古村落、历史民居、古园林、书院、古祠庙、寺观、牌坊、石窟石刻、古墓葬、革命陵园、文物纪念馆和旧址等重要的历史遗存,其中全国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就有180多处,每一处都承载蕴涵着浓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品质,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不可忽视的时代价值。在民族特色方面,湖南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行政区域,是“湖湘文化”的发源地,境内汉族、苗族、土家族等民族世代居住,创造了民族语言与文字、民间文学与美术、传统音乐与曲艺、传统舞蹈与戏曲、民间工艺与技艺、民风民俗与信仰等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数量庞大且内容丰富的文化资源使湖南在发展县域文化产业时具备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在发展县域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湖南许多地区对县域特色文化产业的认识不足、定位不清。主要表现在缺乏对县域文化产业战略意义的认识: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新兴的产业模式尚未被全面认知,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的农业、工业和商业模式上。以湘绣为例,目前,湖南湘绣年销售产值只有5亿元左右,在国际市场上,苏绣占了80%,湘绣仅占5%;在国内市场,湘绣只占20%,而苏绣却占75%。随着苏杭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苏绣作为地域文化的代表开始面向国内外旅游者销售,江苏省政府投入近16亿元,在苏绣的发源地镇湖建设了苏绣一条街,在西湖、乌镇等著名景点周边都存在着许多有关苏绣的景点或店铺。但湘绣在文化产品的塑造上却缺乏亲民化,在湖南的各大旅游景区中缺少湘绣文化的塑造以及湘绣产品的展出,即便有其价格也十分昂贵。另一方面,许多县域对本区域内的文化资源缺乏充分的认识,往往是简单的借鉴其他地域发展模式,套用至本区域资源开发和文化发展规划中,缺乏对本区域内文化与环境的宏观把握和微观调查。以凤凰古城为例,作为土家族、苗族聚居地,古城不仅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更有丰富的民族文化支撑,上刀山、下火海、咬锌口、吃炭火、吃瓷碗、口技、魔术、杂耍、老君打铁等传统民俗技艺能够为景点创造大量的文化价值和经济效益,但古城却主要依靠酒吧、私营店铺等实现经济的增长,完全丢失了地域文化独特的区域特点。因没有正确对县域文化的特点、优势以及不足做出分析与判定,造成县域文化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

(二)县域文化资源缺乏整合

县域文化产业依托于区域自然资源和区域文化资源进行发展,简单的县域文化无法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通过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共同作用,对区域内已有的粗放型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集约型的整合,将其从单纯的资源向产业化转变。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地理形成过程中,湖南省目前已形成了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中心的凤凰古城区、以自然资源为中心的张家界风景区、以历史文化为中心的岳阳楼景点等不同类型的小范围县域文化。湖南省文化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省域辽阔,文化资源密度并不高,县域文化资源较分散,且聚合性差、规模小,不足以成为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载体。这就需要县域在发展文化产业时合理对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整合的范围、层次、密度等决定了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和核心竞争力。然而,湖南省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对文化资源的整合、集约开发不足,文化与旅游发展两张皮,融合不够,难以抢占文化旅游发展的先机。有的县域想挖掘历史文化名人,但缺乏挖掘历史文化名人文化元素的人才,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县域有红色文化资源,但缺乏系统策划,还没来得及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载体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就慢慢消失了。例如岳阳县有驰名全国的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相思山爱情文化、张谷英古建筑群等旅游资源,但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整合,没有发挥其对县域文化产业应有的作用。再如凤凰县,尽管其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实施“以文化强旅游,以旅游强文化”的“旅游带动”战略,助推文化产业快速崛起,但是承载着凤凰千百年历史文化的古城、古街、山山水水、城池楼阁,以及凝结着民族文化的民间传统工艺等还远未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结合湖南省的行政区划以及地理位置分析,不难看出,省内各县域成熟的文化产业在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历史资源时,忽略了区域整体性和规模化发展,未能将各自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零散的文化产业未能形成“链条式”的产业带。[3]文化资源的分散,加之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相关团体对资源开发过程缺乏整合,使湖南具有显著特色的县域文化呈现出分散式点状分布,资源开发和利用单一无序。

(三)文化品牌效益较弱

文化产业与商业发展一样,对知名度、品牌效应的要求较高,知名的品牌口碑和影响力能够转化为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推动力。湖南特色文化中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力强的知名品牌,如湖南卫视,但县域文化产业却缺少竞争力强、影响范围广的品牌。近年来长沙城区周边的宁乡、望城等县域开始发展休闲文化产业,大量农家乐形式的旅游品牌开始出现,但这些农庄普遍规模小、行业不规范、经营模式无新意,大部分品牌经营困难,生存能力弱。如何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文化品牌,是湖南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在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文化产品的品牌效益不明显,加之产业的资源整合和定位上存在的严重缺失,县域文化产业在湖南的发展整体推进速度缓慢。2014年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和大湘南地区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59.4%、16.5%、9.4%和14.7%。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看,2014年长株潭地区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GDP的7.78%,而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分别仅占3.87%、3.15%和4.01%,长株潭地区远高于其他地区。14个市州中,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的仅长沙(占比为8.8%)、株洲(占比为7.03%)、郴州(占比为5.43%)3个市。从规上文化企业数量观察,分市州看,长沙、株洲、岳阳、郴州分列前4位,占全省比重为69.7%;张家界、湘西、永州、怀化位列后4位,占比仅为7.3%。分地区看,长株潭地区、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分别为1333家、241家和352家,占比分别为56.2%、10.2%和14.9%。从规上文化企业规模观察,地区差距仍然较大,营业收入位列全省前10的企业,有6家分布在长沙,其余为衡阳两家,岳阳、常德各一家。永州仅有一家营业收入位列前100名的企业,而且排在81位。可见,在湖南省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县域文化较为集中的大湘西、洞庭湖和大湘南地区总体水平却远低于长株潭地区,县域文化对湖南省经济增长的贡献较薄弱。

三、湖南县域文化产业的创新点和增长极探讨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和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在创造巨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在县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进一步扩大县域文化优势,增加当地经济发展活力,增强县域文化创新力并使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推进湖南省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打造园区平台,建设县域文化开发创建试点。

以湖南湘绣城和长沙黄花印刷科技产业园等产业园区为依托,加强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文化企业聚集发展,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培育特色产业,按照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的要求,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业、数字内容与动漫业、文化旅游业、现代印刷与出版业、文化会展业5大门类,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其支柱产业。以长株潭地区县域为例,“电视湘军”产业十分成熟,可以重点发展现代传媒、出版发行、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制造装备业等产业。同时应注重利用长株潭三角洲区位优势,借助湘江以及洞庭湖的地理位置实现跨地区跨区域发展。可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与湖北、江西等省份共同打造长江经济带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区。

(二)实现文化旅游业“链条化”,将点状分散的县域文化和旅游景点进行线条化串联

湖南县域之间分散着许多零散的景点和旅游产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科学的整合,将零散的景点进行产业化和链条化,增加景点和旅游产品的资源利用率和大型旅游景区的建设。以张家界附近县域旅游业为例,张家界的武陵源区有著名的武陵源景区、天门山景区等,桑植县作为的故乡具有浓厚的红色革命文化,慈利县作为杜兴武的故乡具有一定的文化背景,通过科学的整合和规划,将三地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进行产业化和链条化,形成张家界文化旅游带,不仅能带动冷门旅游景点的经济增长和效益创造,还能促进旅游资源的优化。湖南县域间的文化模式类型繁多,内涵丰富,将相距较近的多个景点和文化产品进行整合能使文化旅游更加规范。

(三)推进互联网与湖南省文化系统融合发展,利用网络打造湖南文化发展片区

利用互联网助推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升级,打造新型“互联网+文化”智慧体系,在省内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互联网企业的相对集聚区或互联网文化产业示范区,带动全省其他地方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县域的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及文化产品可以借助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和推广,借助新媒体的发展,县域内较为封闭的文化内容可以快速通过互联网到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实现跨区域的交流。湖南省各县区域的文化、资源优势明显,积极对其进行整合,合理进行开发,就能有效促进县域文化的经济效益提高。在资源环境方面,湖南许多县区域临城市而建,诸如宁乡、望城、长沙县等离城市市区较近,在便利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同时,自身在土地开发弹性、产业链条建设上都有充足的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在人文历史方面,湖南省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例如以红色文化为载体的韶山故里,丰富的人文历史和风俗习惯都能成为湖南县域文化产业的依托,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四、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创新点和增长极的落实措施

(一)明确文化产业定位,打造知名文化品牌

县域文化产业不仅包含文化旅游、文化休闲,更是一种集民间工艺、新兴文化、创意信息等多种不同门类文化形式的集合体,因此,选择合适的文化产业定位是促进文化产业在县域范围稳定发展的基础。一是调整规划设计,把“互联网+”的元素引进来,在全省文化领域形成主动对接互联网、学习使用互联网、做强互联网产业的氛围。二是调整政策导向,贯彻执行好国家关于互联网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系列政策,制定湖南省文化产业融合互联网发展的政策等,引导文化产业企业主动对接“互联网+”。三是调整资金支持,调整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文化艺术创作基金、文化事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将“互联网+”元素的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带动全行业主动步入“互联网+”的发展轨道。四是调整人才体系,在职称评定上,赋予“互联网+”企业领军人物和专家职称评定的资格,使其享受相关待遇;在人才培训上,重点开展互联网知识培训和互联网创业培训,造就一批互联网领域的高级人才。县域文化产业必须依托特殊的资源优势,如凤凰古城、张家界、岳阳楼等依托历史人文景观和独特山水资源可以发展文化旅游;依托独特传统工艺可以发展文化工艺产业,如浏阳菊花石、益阳竹编等则可以借其独特的传统工艺发展文化工艺产业模式;依托传统曲艺和民歌资源可以发展演艺产业,如湘西德夯苗艺表演等产业化模式就是依托传统曲艺和民歌在湘西的完整保存,积极转化为产业化的资源。一般来说,大多数县域都具有一些自己独特的人文自然资源,怎样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是当前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合理规划的重要方向。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政策优势以及战略帮扶,实现湖南县域文化产业在新媒体和互联网上的宣传,立足于提高知名度、扩大稀有性、增加可塑性、保证经济性,对县域文化产业进行品牌文化的打造,通过品牌效应充实文化产业的内涵,将品牌进行多方面全角度的推广和宣传,打造全国、全球知名的文化品牌。借助各自的优秀品牌实现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科学规划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县域文化发展片区

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依赖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状态以及文化消费能力是保证县域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因此,县域文化产业从开发、规划、建设到形成的一系列过程中,政府层面需要高度重视,积极通过完善政府职能来推动区域规划的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对县域文化产业的科学规划必须对区域环境和人文状态做出合理的评估,了解当地人民需求,估算消费能力以及消费接受能力,确定文化项目在该区域是否具有市场和相应的回报。湖南省的文化产业不仅可以依托于红色文化,作为品牌效应较好、关注度较高的电视产业也能逐步推广至县域经济建设中。但互联网行业以及专业的文化园区建设要求的经济能力和专业素质较高,因此在因地制宜的规划过程中,县域产业可以定位至新媒体文化产业的开发和建设,通过承接城市企业的文化产品制作获得经济收益,也可以通过开展自身特色文化活动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形成休闲旅游产业。要科学规划区域内多样化的文化资源,实现零散的文化资源向集中化、有突出点的文化产业链发展。

(三)促进文化创新繁荣,增强文化消费内需

湖南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足够的市场作为支撑,而市场的产生则以需求为前提,“所谓文化消费,就是居民投入在文化娱乐和提高文化修养方面的开支。”[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文化消费上的指标表现为居民文化教育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比重的16%以上,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各类教育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倾向明显提高。与此同时,人们更加注重健身、休闲娱乐、旅行等消费,“乐享生活”逐渐成为居民生活的一种“新风潮”。2015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808元,比上年增加1309元,增长52.4%,增幅居第二位,占全部消费支出的14.2%,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可见文化产业在湖南省具有较高的大众需求作为支撑。[5]在省内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互联网企业的相对集聚区或互联网文化产业示范区,带动全省其他地方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互联网和产业园区的紧密结合,共同发展。湖南文化插上科技的翅膀,在强大互联网技术推动下,将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实现产业不断升级发展。湖南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是通过文化事业的发展对居民生活进行价值引导,即在提高居民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能够从价值观上引导居民文明素质的形成,增强人们对优秀文化的价值追求。例如在凤凰古城大力保存民族文化,让当地的少数民族能够充分利用其自身的文化底蕴,参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由居民开展特色文化活动,促进优秀地域文化的认同和发扬,通过旅游业转化成为经济效益,既保证传统民族文化得以传承,也能够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动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对文化消费平台的形成以及文化消费的渠道开通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随着文化产业的链条化和集群化,区域内文化元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整合,转化为强大的经济效益,它带来的不仅是个人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更重要的是区域内居民整体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完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产业化和规范化。这一状态下的文化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够创造更加多元的文化消费点和文化消费渠道,吸引更多的文化产业资金投入和消费产出。

总之,县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前期的调查规划、中期的落实开发以及后期的总结反馈不断实践的过程,必须在不断尝试的过程中实现文化产业化、规范化,进一步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湖南省的县域文化产业有丰富的发展空间和开发条件,因此在保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不同县域的文化做出各具特色的定位至关重要。

作者:周怡岑 戴? 时小侬 周娇 赵立平 单位: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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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魏蒙.湖南:湖湘特色长沙担纲,文化产业实力非凡[DB/OL].(2016-05-25)[2016-09-13].

第六篇: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版权保护研究

摘要:

版权制度既保护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创新因素,促进权利人创新,又将传统元素保留在公共领域,保存了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土壤,契合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因此,陕西应当充分利用版权制度,推广版权登记,降低版权维权成本,让版权制度更为广泛地被当事主体运用,从而保护创新,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发展。

关键词:

传统文化产业;版权制度;陕西省

关于传统文化产业,至今尚未见到统一的权威定义。根据一般理解,传统文化产业就是将传统文化以现代商业化的方式进行开发的产业。陕西的文化资源条件比起国内其他省市可称得上“得天独厚”,是我国名列榜首的文化大省[1](P89)。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当然需要借助丰富的文化资源土壤,但作为一项产业,则更需要创意和创新为其注入活力。从全国范围来看,陕西在传统文化产业创新能力上还有待提高。据徐萍的研究,陕西在文化产业创新因子上的得分排名居全国第26位[2](P80)。时隔六年,到了2012年,据《陕西文化发展报告(2012)》,陕西的民俗产业仍然面临着缺乏创新的问题[3](P194)。民俗产业虽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文化产业,但两者也有很大的重合之处。因此,陕西发展传统文化产业,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提高其创新能力。而版权正是激励创意、保护创新的重要制度①。

一、版权制度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

(一)版权制度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理论上,版权(即著作权)制度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促进创新。首先,保护版权人的智力劳动成果,保证版权人回收创作成本,激励版权人进一步创作。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往往融入了创作者的创新因素,这部分因素是创作者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体现,通常表现为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创作一项作品的成本通常很高,而复制该作品的成本通常很低[4](P323),因此,如果没有版权保护,则图书或者其他表达性作品的市场价格都将最终竞价下跌,直至复制的边际成本。如果是这样,则该作品可能就不会被生产出来,因为作者和出版商可能无法收回其在该作品上的创作成本[5](P50)。因此,作者通过版权,可以对作品实现一定程度的垄断,通过影响定价权等方式尽可能地收回创作成本,保护创新,从而在总体上促进全社会创新,增加社会总福利①。尽管传统文化是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土壤,但要使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现代化产业,创新必不可少。在传统基础上所进行的创新,往往是作者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若无版权对这部分成果进行保护,那么作者对传统文化创新所产生的成本将难以收回,传统文化产业将缺乏创新的动力,而只剩“传统”,难以得到长足发展。其次,版权制度在保护表达的同时,将思想留在公共领域内,即采用所谓“思想表达二分法”,以确保传统文化产业能够源源不断地从传统文化基因中汲取营养。版权法之所以不保护思想,其原因十分复杂,简言之,就作者与后续作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思想表达二分法将思想置于公共领域,给了后续不同的作者重新表达的机会,充分体现了现代私法要求的机会平等精神。就作者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而言,思想表达二分法侧重的是表达的私有与公众接触信息之间的不同向度,构成了版权法与信息自由之间紧张关系的安全阀[6]。传统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息息相关,往往需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因此创作出的作品也往往含有传统文化元素,而这部分元素是经过历史流传下来的,属于全民族的共同财富,处于公共领域,不应被置于个人版权的控制之下,否则,将阻碍全社会的创作。综上所述,版权制度既保护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激励作者个人创新,同时又将保护范围限定在表达上,并将传统元素留给社会公众,保护社会公众的创新。在此理论基础上,如何在版权的实际运用中充分发挥版权对创新的促进作用,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德化传统陶瓷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德化陶瓷产业发展中的版权保护经验

德化陶瓷产业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充分发挥版权对创新的保护作用,促进了这一传统产业的快速发展。2006年德化县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7](P44),至今,德化陶瓷产业已形成了重视版权和创新的良好局面。德化在推行版权制度促进创新的过程中,较为成功的经验就是让版权“触手可及”,将复杂的版权制度有机地融入到社会经济中。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德化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方面降低了权利归属的证明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维权成本。首先,降低了版权的权利归属的证明成本。这主要表现为推广版权登记。2001年德化县政府拨出专款,指定专人免费为陶瓷企业办理版权登记,登记结果先由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再定期送到省版权局审核办证。德化还成立了版权登记服务中心,并对版权登记实行奖励机制[7](P46)。在上述一系列措施推广下,德化的陶瓷版权登记数量大幅增长,从2001年的220件,一直稳步上升到2013年的9123件[7](P48)。其次,降低版权维权成本。主要表现为降低一般知识产权一审管辖法院的审级,充分运用调解,采取灵活的行政执法。在司法方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26日在德化县设立了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可以直接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此后,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德化县人民法院也有权审理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②。在2011年4月26日之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与德化陶瓷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仅6件[7](P59)。2015年,德化县人民法院共受理版权纠纷案件已达71件[8](P5)。在数字增长的背后,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可以认为,德化县人民法院拥有了版权纠纷一审管辖权后,方便了纠纷的就近解决,这是一项重要原因。此外,调解在诉讼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运用,2015年,德化县人民法院调解撤诉的知识产权纠纷有75件,占比达91.46%[8](P5)。在行政方面,德化县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从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采用灵活的手段进行执法,比如结合实际需要,创造性运用“事后许可、补偿出货”(指在处理侵权案件时,允许侵权人销售侵权产品,但必须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额相当于版权许可费。这种处理方式被视为侵权发生后版权人在一定范围内许可侵权人使用其版权。)等灵活多样的案件处理方式,力图将双方的损失和资源的损耗降到最低[7](P58)。德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了当事主体利用版权制度维护自身利益的成本,使得版权制度能够在社会经济中充分运用,从而达到促进创新的目的。陕西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提高创新能力的任务,而版权制度是其重要手段。

二、运用版权制度促进陕西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路径

版权制度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对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起促进作用。一方面是通过对创新部分赋予版权进行保护,用于促进权利人创新;另一方面是将传统元素保留在公共领域内,让社会公众都可以利用传统文化的土壤进行创新,这是对社会公众创新的保护。陕西传统文化资源丰富,比如剪纸、腰鼓、皮影戏等。传统文化产业与民俗文化产业多有重合,因此,《陕西文化发展报告(2012)》中关于民俗产业发展的观点也适用于传统文化产业,该报告指出:“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适应性改造,保留其民族性与特色性元素,并赋予其创意元素,真正实现民俗资源的转化。目前,我省的民俗产业开发还很不足,大多只是对民俗产品进行简单地投资开发和利用,缺乏创新和精品,而产品的创意研发则是关系企业是否获得高额价值利润的关键环节。”[3](P194)可见,一方面,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创新元素,而创新元素的保护需要依靠版权制度。版权法通过对创新元素进行产权化的保护,从而促进传统文化产业创新元素的不断产生,进而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需要保留民族性与特色性元素。版权法通过将思想部分保留在公共领域内的形式,使得传统文化中的民族性与特色性元素保留在公共领域而不被私人占有,从而让传统文化产业能够源源不断地从传统文化土壤中汲取营养,保留创新的来源。以“曹宏霞、李繁与神木县四妹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①为例,一方面,案中所涉剪纸作品融入了曹宏霞等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具有创新元素,比如涉案剪纸的“姑娘喂羊”的构图设计,就是曹宏霞等人的创新成果,应当得到保护,这样才有利于作者回收其创作成本,否则,该作品将很容易被他人以低成本复制,导致恶性降价,作者无法收回其创作成本,从而打击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该剪纸以传统的西北生活题材为元素,采用传统的剪纸造型,加入作者独特的构思创作而成,所以,版权法的保护限于作者对各元素的“搭配、构造”以及“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但对传统剪纸造型和生活题材却不予以版权保护,否则将导致传统文化元素被个人占有,阻碍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综上所述,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以传统文化资源为土壤,加入作者的创新。而版权制度正是保护了作者的创新元素,激励了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同时又将传统文化资源保留在公共领域内。陕西在发展传统文化产业时,也应遵循该理论路径,积极运用版权制度,发展传统文化产业。

三、陕西推行版权制度的具体措施

在以上理论路径的基础上,陕西应当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当事人实施版权制度的成本,让版权制度真正走到当事主体身边,充分发挥版权制度的作用。

(一)推广版权登记

虽然版权是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但版权登记是一条证明版权归属的有效途径。我国1995年生效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这体现了版权登记的作用。因为版权登记提供了权属证明的初步证据,这就为权利人主张权利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版权登记由国家机关作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因此权利人往往凭借该初步证据就可以取得一定的维权效果;而且登记证书还可以间接证明作品创作完成时间,成为司法审判中的一项重要证据。所以,版权登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版权保护,从而保护和激励创新。而陕西在版权登记方面尚有提高的空间。通过对2010—2014年5年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版权登记数、平均年末常住人口数以及该5年间每万人平均版权登记数的统计①,陕西在该5年间平均每万人版权登记数为0.12件,在全国排名第18位,可见,陕西在版权普及程度上还在全国居于中间偏后的位置,这与陕西作为文化大省的地位还有差距,因此,在通过版权登记促进全社会重视版权和创新,发展传统文化产业方面,陕西还大有可为。《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版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版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陕西版权局位于西安市,而陕西其他地区若要发展当地的传统文化产业,也将产生大量的版权登记需求,为此,陕西可以借鉴德化的经验,在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措施方便当地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比如设立版权登记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对版权登记实行经济上的奖励。推广版权登记,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的版权意识,也有利于当事人维权,提高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陕西建成了线上版权登记平台[9]。这也是陕西在推广版权登记道路上迈出的一大步,代表了互联网时代版权登记的一个发展方向。

(二)改革审判权限

史向军、冯炬认为,陕西知识产权管辖法院审级过高,司法保护速度较慢,而且权利人维权成本较大,司法保护力度不够[10]。传统文化产业中许多权利人都是中小企业,财力本就不强,而版权维权成本较高,就会导致很多当事主体甚至因此而放弃了维权,不利于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可借鉴德化在降低维权成本方面的经验。德化县人民法院具有一般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管辖权,极大地便利了当地当事主体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版权纠纷。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复的形式同意指定西安市雁塔区法院、碑林区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反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11]。这一举措方便了当地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需求。但陕西作为文化大省,除了西安,其他地区在发展传统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较多的版权纠纷解决诉求,所以,在其他版权纠纷解决需求大的地区,如果条件允许(比如审判队伍人才充足),也可以积极进行审判权限的改革,增加具有一般知识产权一审管辖权限的基层法院,方便解决当地版权纠纷,降低当事主体维权成本。

(三)充分运用调解

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降低纠纷解决所花费的成本,调动当事主体维权的积极性,这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和司法两方面。在行政执法方面,可以从当事主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采取灵活的执法方式,尽力化解矛盾,降低冲突所产生的成本,比如借鉴德化所采用的“事后许可、补偿出货”的纠纷解决方式,既可以维护权利人的利益,也不至于让侵权人产生过大的损失,从而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在司法方面,充分运用调解,有效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现代调解制度最重要的价值是自由和效率[12]。一方面“自由”意味着调解赋予当事人较大的自由选择权,包括对调解过程、调解协议等,都可以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意愿,让当事人选择对自己而言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另一方面是“效率”,由于传统文化产业市场产品变化快,金额往往也不大,因此,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解决侵权纠纷,调解可以有效满足该需求。陕西历史文化悠久,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采用上述纠纷解决方式,可以有效缓解纠纷中的矛盾对立,契合我国传统文化“和为贵”的思想,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从而在保护了版权的同时,也促进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陕西省拥有发展传统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应利用版权制度,保护产业中的创意元素,促进权利人创新;同时将传统元素保留在公共领域内,促进全社会创新。

作者:林秀芹 黄钱欣 单位: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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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高职院校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摘要]

高校作为知识和人才集散地,正在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建设的一支新生力量。近年来,高校围绕文化产业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通过人才培养实现文化传承及通过成果转化服务社会等方面,引领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本文以演艺产业为切入点,以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为例,就人才培养与文化产业发展两者间的互动进行分析,以期对高职院校服务于文化产业获得有益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

高职院校;演艺产业;人才培养;对策

文化产业作为经济文化和文化经济化的产物,不仅成为一些国家举足轻重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而且也越来越深刻地介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文化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表现为文化对经济的渗透。现代经济的迅速增长,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都纷纷把提升文化竞争力作为增强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文化领域打上了商品的烙印,开始走向市场,文化的经济价值、产业价值逐渐显现。在党的“十六大”后,中国各个省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云南是最早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省份,也是最早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省份之一。云南作为民族文化资源的富矿省份,提出了繁荣文艺创作的要求。云南省的文化产品(服务)具有深厚的文化产业资源积淀,鲜明的民族性、独特性和差异性成为云南文化产业成长壮大的优势和长处。高校作为文化生产力的中坚力量,具备了经营文化产业的知识和技能。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个类型,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大量具有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专门人才的使命。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作为云南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在当前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大背景下,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地方特色,走“产学研创”一体化的发展之路,以促进自身文化建设和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产学研创融合,多元文化创新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提出依托各州市资源,重点发展歌舞演艺业。演艺业即舞台表演艺术业,是历史悠久的艺术行业,在当代,演艺业已发展成为全球基础性文化产业,也是最具多重开发和产品衍生潜力的原创型文化产业。云南文化资源配置的这种特点为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发展文化产业带来了良好契机。学院可依托昆明在云南对外开放“一带一路”战略中单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的区位与人才优势,集中发展具有云南省民族文化资源特色与优势的文化产业,坚持小而精、特色化的方向,以教育艺术人才培养支撑文化产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适应岗位职业能力需要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应用技能为主线,形成在教学过程中生产文化服务产品。

(二)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途径,搭建产学研结合服务平台

以“产学相长、共同发展”为原则,积极发挥学院“云南民族文化发展中心”科研机构的作用,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建设有影响的“艺术创作培训基地”,做到既有规模化项目生产的能力,又能吸引优秀社会企业资源服务于教学,加强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通,推进艺术成果转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兴建集文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发展园区。

(三)立足于“文化传承、产学研创”领域的特色建设

依托云南丰厚的民族文化积淀,集中发展具有云南省民族文化资源特色与优势的文化产业。坚持“根植沃土,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办学传统,努力打造云南民族文化品牌,以促进云南各民族文化事业、产业的繁荣与可持续发展。发挥“产学研用”的独特优势,着力打造特色品牌重要前沿阵地,搭建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产学研创平台,构建“文化创意孵化基地”,发挥文化产业领跑者的作用。同时,以打造文艺精品为契机,形成剧目日常商业演出、国内外客运行业演出及交流双关的新局面。文艺精品剧目既丰富了演出市场的新作品活跃度,满足了各阶层观众的审美需求,也将为师生提供更多演出锻炼的平台和实现更高的演出收益。

(四)创建大学生艺术团

云南文化产业的政策效能进一步释放,消费市场空间的上升给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正是这种大势所趋,可组建由师生组成的“艺术团”,这既是探索一条面向市场,解决学生创业、就业、谋求自身发展,又是促进本地文化市场繁荣兴旺的自我发展之路。通过民族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嫁接与创新,形成既具有云南本土民族特点,又能够为各级文化消费市场所接受的文化艺术服务产品;形成集文化创意和文化服务产品于一体的舞台表演艺术。结合云南各地的文化消费实际,对文化服务产品的实际需求进行不断的完善,面向市场,站稳市场。此外,力图开拓国际艺术表演与艺术教育的交流渠道,其目的就是将自身融入到各类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中,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培养高端创意人才,激发文产活力保护资源

学院应着手加强自身建设,创造各种条件来改善、发展学院的各项软、硬件,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规格,以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学院应充分利用灵活、有效、务实的机制,积极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专业研究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学科建设、项目研究加快培养平面设计、网络设计、游戏、动漫设计、演艺策划、工艺设计研发等高端应用型人才,结合双方的长项,共同体现机构合作的力量;通过评选、奖励等办法,鼓励学院各部门具有创意设计潜力的人才参与文化创意、民族文化产品的设计,提升学院整体的创意设计能力;鼓励学院及合作方中有条件的个人、企业、地方政府和传统民族工艺生产基地积极联合,设立有针对性的传统民族工艺文化产品研发中心。通过具体的创意、设计、研发、市场营销过程,培养一批具有创意设计和生产制作的高端人才。

三、准确定位文艺服务产品,在差异化的市场发展中形成优势

(一)准确定位学院在文化产业链之中的身份

遵循文化产业生产的基本规律,抛弃一些不符合自身优势的幻想,将自身定位于文化产业生产链过程中的“初级生产者”,即尽全力打造符合文化市场中各经营主体(各级、各类,不同权属的文化传播、传媒公司、院、团)需要的文化服务产品,以他们的要求和需要为自身的要求和需要。因为在创业起步阶段的资本与资源占用是不足以独立开辟和拓展市场的,所以学院最基本也是最可行的营销手段,就是将自身融入到各类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中,以单个、某个主题或系列的文化产品来满足他们的需要,从而获得生存,在基本生存获得一定保障之后,再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来开辟自身的演出市场。

(二)准确定位学院文化服务产品

学院的演出市场不能只盯着舞台、盯着剧场,如何走向社区、走向大众、适应群众需求是扩大市场的重要途径,应将触角伸向广阔的民间消费市场,并根据客户的要求,随时调整演出方案。既有正规军的打法,也有游击队的打法,有分有合,灵活机动。但有一条不变:保证文化服务产品的质量,保住自身的品牌。不论专场还是组台,不论综艺晚会还是礼仪演出,不论剧场还是广场,每次演出、每个节目都需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以赴、倾情尽力。如此方能得到客户与观众的实际支持与帮衬,方能在演出中宣传自己,提高认知度与影响力,完成自身的效益积累。

(三)营销中坚持“三贴近”原则

一是“贴近”各类、各级竞争伙伴,积极争取尽可能多的演出机会,作为基本的生存保证。二是“贴近”时代需要,创新节目内容和风格。推出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精品节目。三是“贴近”新农村建设市场,为自身开拓市场与演出打下坚实的资源基础。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加凸显艺术教育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艺术类高校从过去单一地为文化事业提供服务调整为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两个方面。作为地方高职艺术院校应立足地域优势,突出产学研创一体化的特色发展,创立品牌,培养出更多适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地方性文化艺术人才,使人才培养更加切合文化产业发展的节奏,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地输送人才资源,以壮大高校文化产业。

作者:谢敏 单位: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施惟达,李炎.态与势:云南文化产业研究[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

[2]胡慧林,施惟达,田立立.文化产业概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

[3]范道桂.云南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J].民族艺术研究,2002(5).

[4]范建华.论云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J].学术探索,2004(4).

[5]刘佳云,张世庆.云南文化产业现状及发展研究[J].民族艺术研究,2007(3)

第八篇:革命基地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摘要

一直以来对前南峪的研究大多从生态农业、旅游观光、森林建设、雨水存储等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从更高的角度给区域经济发展指出方向,本文从文化产业角度进行研究,找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而寻找适合前南峪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初步提出前南峪文化产业的三大模块的发展模式,在现有生态农业为主的产业模式中提高文化产业的比例,建设文化产业基地,促进人文资源的不断开发,文化的不断繁荣,为前南峪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对策。

【关键词】

邢台前南峪;文化产业

近些年,文化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首次提出“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从此以后“文化产业”一词走入公众的视野,在以后一些重要的政府工作会议中“文化产业”一词更是频频出现。紧跟中央指示,各地区开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从此中国的文化产业的发展拉开了帷幕。一段时间以来,文化产业在产学研各个层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翻开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文化产业”已经被中央政府视为我国具有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又重申:“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是中国全面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各个地域的民族风情,人文地理环境等方面各有不同。因此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也应根据本地特有的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发展自己独特的,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在一些沿海强省中,文化产业已成为具有新鲜活力、竞争实力的新兴主导产业,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河北是一片古老神奇的土地,孕育着丰富多彩的河北文化。革命文化是近现代河北文化的主流和亮点。近代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革命圣地西柏坡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柏坡文化和西柏坡精神。与其遥相呼应的另一个革命教育基地---邢台前南峪抗大遗址也早已形成集生态农业、旅游观光、森林建设等于一身的综合产业园。邢台前南峪是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遗址所在地。1940年末,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从革命圣地延安辗转迁移到这里,是老一辈革命英雄人物、邓小平、等生活、学习、战斗的地方。也是在这里党中央培养了很多新的革命力量。至今在抗大纪念馆内还保留着大量图片和实物,我们可以从抗大纪念馆很好的梳理该校14年的建校史,同时它也见证了我党艰苦卓绝的战斗史。2001年前南峪就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前南峪的研究大多从生态农业、旅游观光、森林建设、雨水存储等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经济的发展、国家大政方针指导都要求我们从更高的角度为区域经济发展寻找新的出路。从文化产业角度对前南峪的经济发展进行研究和探讨是时代的要求和召唤。从前南峪经济总收入中,2002年以来,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的比例缓慢下降,近年来第一产业下降了4.71%,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快速增长,至2015年已经在经济中占据了61.3%之多。

目前,第一产业以林业收入为主,第二产业以干、鲜果品加工业为主;第三产业主要是旅游业。前南峪的发展模式已经逐渐形成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在以后的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中加入文化产业的因素将使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更有后劲。前南峪为提高红色旅游提高文化品位近年增加了很多人文自然景观。一方面先后建成抗大陈列馆,修整了抗大首长故居,新建成前南峪景区观赏台,革命圣地泽后亭,革命圣地全国第一家少儿书法碑廊等等。另一方面利用万邦珍果园、玫瑰园、柿子沟、红果梁、栗树山庄、领导题字等这些独特的资源,组建了一组组独具特色的观赏小区。每一处景区都自成体系,相映成趣,就好比一个个小公园点缀在景区之中。除了这些前南峪还引进了一些绿化工程,建设了化山瀑布、绿色长廊、登山道路,种植了金丝柳、花石榴、四季玫瑰、日本北海道黄杨等观赏性花木。为了方便游客上山还新建的化山索道,犹如飘在山前的彩链,为景区平添了一道亮丽风景。根据对前南峪地形地貌、旅游要素、市场及旅游资源的调查,我们跳出项目、行业和市场的局限,打造集生态农业、休闲度假、旅游地产的模式,是适应当今经济形式的发展思路。在此思路指导下,项目组挖掘提炼前南峪的文化脉络,打破传统的开发模式,以资源为基础、生态为底色、文化为灵魂,按文化主题策划,形成独特的前南峪发展特色。对前南峪的经济发展研究,初步提出前南峪文化产业的三大模块的发展模式,在现有生态农业,森林建设为主的产业模式中提高文化产业的比例,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在原先的旅游的基础上带动经济的发展,促进人文资源的不断开发,文化的不断繁荣。从理论上来说,经常把文化产业的发展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把文化创意直接应用到生产中从而变成产业;二是在传统的产品中赋予新的文化创意,以此来提升产品的内涵,实现产品的再升值。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三大模块的发展态势:一、生态农业旅游+山水实景演出,从区域的文化中提炼出广为人知的民间神话传说,经过改编重新搬上舞台,舞台也由原来的传统舞台被新型的山水实景舞台代替,用这样的演出吸引更多的观众,从而达到从传统的旅游业的单一模式中跳离出来,向组合的多元模式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经济的快速增长。二、动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依托革命基地组建动漫产业园,动漫不仅对青少年有着通俗易懂的教育作用,同时对很多成年人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青少年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的纽带和桥梁。用漫画引导文化产业还可以蔓延到很多领域,一部动漫电影还可以带动玩具市场,服装市场,游乐园市场等等。一旦动漫产业启动它就能带动整个市场的产业链,从各个层面的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形成文化产业的合力。三、旅游+房地产模式。前南峪文化开发经营需要进行开发商和景区的双向运作,运营过程中要设立对旅游农业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开发管理。一方面,前南峪景区通过一系列旅游项目的开发增加品牌知名度,增加旅游收益,而反过来旅游收益的增加可以有效的提高景区管理、环境保护措施的资金到位,提高景区的旅游品质,使景区进入形成良性循环运转。另一方面,前南峪农产品生产加工公司也借助品牌效应大力发展品牌农业,通过科技合作研发引进适合本地种植的农产品,形成具有前南峪特色的品牌农产品,同时鼓励带动农户栽种新技术品种,由公司统一规划管理收购本地区的农产品进行,进行深度包装,增加品牌知名度,形成具有前南峪特色的品牌效应。

在此基础上引进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前南峪的特有农业、旅游业浑然一体的房地产业也可以借势而上。房价持续高涨,政府频频出台政策打压,大多数房企都在寻求转型之路。纵观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旅游业正在成为各区域大力提倡发展的的产业类型。此时陷于困境的房企正好可以以此借势,配合旅游的发展大胆提出旅游地产的发展思路,以旅游业的发展来带动区域的房地产业的发展,从而为房地产经济转型提供一个新的出路。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不仅仅创造条件形成景区化的发展模式,实际上将对城市消费人群的生活方式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形成依托农村的原始环境,以生态回归为目的的社区化参与模式,为这种社区化休闲度假提供了可能,以此为依托的旅游房地产业将成为都市休闲与乡村度假的核心板块。三大模块可以同时推进投入发展也可以逐步推进各个独立进行。对前南峪的研究重点和难点在于寻求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通过制定文化产业规划,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惠政策,同时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和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鼓励企业以本区域的文化资源为依托,投资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大力创建自主品牌。在本区域积极引进大型文化产业公司,国外知名企业,并为其提供文化产业园的建设,从而把这些知名企业引进到到邢台,建成集创作、制作、研发、加工、市场推广等于一体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前南峪文化产业基地。

作者:田红虹 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田耕.实现大连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对策研究[J].消费导刊,2008(09).

[2]胡晓鹏.基于资本属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6(11).

[3]厉无畏.创意产业:城市发展的新引擎[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03).

[4]将三庚,王晓红,文化创意产业研究[M].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6(04).

[5]王缉慈.创意产业集群的价值思考[J].社会科学,2002(03).

[6]李楷.对动漫产业链的在思考[J].中国电视,2007(12).

[7]李一峰.新兴动漫企业如何突破产业链缺失的困境[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03).

第九篇:文化产业内涵特点与发展研究

【内容摘要】

在“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的时代,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时代主题,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成为企业和个人新的发展机遇。本文从文化产业的内涵与特点入手,分析探讨了“互联网+”、“文化+”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文化产业发展趋势。

【关键词】

文化产业;文化贸易;产业经济;发展趋势

【基金项目】

本文为丽江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丽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

当今社会发展进入“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的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成为国家发展战略,也成为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文化产业的政策文件,不仅从理论上厘清文化产业的内涵与特点,更重要的是指导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分析研究文化产业的内涵、特点与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化产业的内涵

文化概念的宽泛性和复杂性,导致文化产业概念很难确定下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出现在人们的视角中,各个专业的专家基于不同角度对文化产业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阐述了文化产业的本质。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针对文化产业的内涵定义为:从工业生产中延伸而来的文化产品或服务总称为文化产业活动。这也是从工业角度和消费者的角度来论述的文化产业内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指“生产和销售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的产业。”2003年,我国文化部特别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文化产业界对文化的定义为:一切和文化产业相关的服务、消费活动总称为文化经营产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两个对应的观点,而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统计局在2004年出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其中明确提出了:“产业活动为社会大众提供了一系列文化服务活动被称为文化产业。而文化服务活动中又包含了一系列娱乐服务活动,同时还包含了其它与服务活动相关的服务活动集合。”在此基础上,2012年,国家相关部门又进一步将文化产业的内涵加以明确,对相关概念根据需要加以修订,将文化产业的内涵进一步明晰指出:“文化产业主要指的是为社会公众带来了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的产业。”明确规定了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人才、资本、市场、管理、科技、文化资源、政策等要素。同时明确了广播影视、演艺、新闻出版、休闲娱乐、动漫游戏、广告会展、创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等文化产业门类。

二、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

文化产业是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的统一,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既不能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也不能走向只重视社会效益的极端,认为实现社会精神层面的审美价值就需要摆脱市场,文化产业只有实现社会属性与经济属性有机统一,才能走上健康的文化产业战略方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意识形态和经济体制相融合形成了文化产业,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谋求文化产业的发展,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尊重市场,敬畏市场,与市场深度融合,才能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表现出新的发展特点: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文化产业未来将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产业,与此同时,文化产业将会和其它社会产业进行有机融合。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出现了行业融合的大趋势。丽江等旅游城市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结合发展就是个案例。今天的文化产业已经不是一个闭关自守的产业,在不同的产业领域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已经越来越深入,二者的融合,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文化资源的配置进入大调整、大整合的时期,任何产业都需要资源,文化产业也不例外,无论是出版业、影视业、会展业、演艺业、网络业、动漫产业、广告业、设计业,还是文化旅游业,如果对文化资源不够重视,都会影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进步。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已经充分实施,对外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逐渐弥补文化国际贸易的短板。根据2015年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贸易额进行统计分析,文化产业在国际贸易总额中占有极大的份额。近几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化产品出口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其中重点扶持我国的传统文化艺术产品。相关部门和企业也在大力拓展海外文化产业结构,在文化技术上进行创新。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文化产业结构逐渐优化,文化出口贸易活动日渐频繁。

三、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

“十三五”期间,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将进入黄金时代,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文化产业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互联网+”将给文化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文化产业将进入大数据时代,新兴产业门类和新业态将对文化产业进行大解构、大变革、大融合、大转型、大升级。通过“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农业”、“文化+金融”、“文化+地产”、“文化+体育”等元素嫁接模式与技术嵌入手段,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衍生出新文化产业链,实现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产业政策体系将会更加完善,形成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特色发展就是要依赖于我国独特的传统文化资源,对现有的文化创意进行转化升级,提高科技发展水平,加快市场运作效率,才能构建完成带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其中融合发展主要指的是实现经济和科技的有效融合,其中以文化创作为主要手段,在科技创新领域运用文化创作方式,才能实现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发展。而文化产业的资本融合是国家的政策导向,文化产业的资本融合有利于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有利于催生大型文化企业和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协调发展不仅体现在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还表现在国有文化企业与民营文化企业协调发展,大型文化企业与小微文化企业协调发展,东中西部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受到内外环境的影响,我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经济新常态时期的重要增长点。近几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下滑。而文化产业增长的速度明显增长,以创意创新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将会引导市场消费方向。文化产业能够提高消费的文化含量,转换市场消费方式,为市场消费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拉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进我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优化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文化产业作为再生性产业,只需要依赖知识技术的革新,就能够获取新的创意,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文化产业和其它产业的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协调发展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文化产业时代。十三五期间,中国将面临发展国际文化产业市场的新时代。只有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趋势,洞悉文化产业竞争格局,才能规避文化企业的经营与投资风险,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和肖毅 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孙安民.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5,4

版权贸易论文范文7

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已经遍布我们的生活。这一篇论文从中国的网络文化发展的状况、以及网络文化产业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并对相关的对策进行了介绍。

关键词:

网络文化;产业经济;问题;对策

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不但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还对经济的发展等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美国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网络技术是推动他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中国,网络的出现给中国带来了更多的进行商业活动的机会,网络的出现推动了更多新型产业的发展。因此,网络文化产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发展,能够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一、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经济的发展现状

网络的发展始于90年代,但现在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技术的普及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首先,网络技术遍布我们的生活,更多的人运用网络,能够带动更多的新的就业岗位的出现。2007年,全国的网民的数量达到了2.1亿人,上网人数远远超过了美国。上网人数的不断增长,带动了相关网络产业的不断发展。2007年年底,中国用网络购物的数量近4640万,相关的一些网络广告近76.8亿元。网络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也扩宽了就业的渠道,大量的网络职业也迅速的发展起来。

二、网络文化产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文化产品一直处于贸易逆差

根据相关的一些资料显示,各国间的贸易往来大都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而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在一些文化产品的贸易出口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不足。比如韩国,它的民族的文化范围十分的浓郁,韩国的一些文化产品2004年向日本、中国、泰国等国家的出口额达14.2亿美元,占其他产品出口的7%。中国的文化产品出现的贸易逆差情况,十分突出的表现在相关的一些网络文化产品上。怎样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是国家和政府一直相关的一些学者们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在国家的《文化建设“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指出要“不断地发展新兴的文化产业,要对网络文化产业等技术产业进行不断地发展,也要对相应的一些动漫产业进行发展,使中国的动漫产业的数量得到不断地提高。对相关的网络文化产业进行大力的发展,支持国家的自创产业、扩宽文化产业的范围”如果不做到这些,就会向美国的《纽约时报》中说的,“以前百战百胜的中国,在将来的网络文化中将会惨败”。如果网络文化产品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的状况,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将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2.电子传媒业的市场占有率极低不高

如今,美国人利用好莱坞的大片,在网络技术水平的推动下,投入大量的资金,运用科学技术,把网络技术与传统的电视、杂志各个作用进行融合,成为了文化大国。在《财富》杂志中对全球最受欢迎的6家娱乐公司的相关名单进行说明,大部分的公司都是美国的,美国在当年的总的销售额达867.25亿美元。仅3亿人的美国,在电影的票房上每年能够达到百亿美元,每年所生产的影片的数量位居榜首。从2000—2004年这四年的时间,中国能够用于进口的影片仅只4332部,可出口的影片数量更是稀少。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不断发展、人口众多的一个背景下,中国的网络技术不能够适应时展的步伐,不但不能够得到一个发展的机会,还让自己的销售市场被别人占领。

3.网络游戏国产化的程度较低

目前全球都进入了一个网络时代,网络世界的丰富多彩,网络游戏也受到了全球很多的青少年的喜爱,游戏产业也占有了一定的地位。但是中国的网络游戏的发展十分的迟缓。在2001年,在韩国的网络游戏《传奇》从上海盛大被引进之后,上网的数量达到了50万人,随后各大传媒公司都积极地加入到了网络游戏行业中来,网络游戏的市场一下就成长了起来,网络文化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是,由于中国原创的网络游戏不成熟,而使得网络游戏不成熟的因素就是没有好的科技劳动力,这就使得中国的网络文化的程度十分的低。

三、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

1.增加网络文化产品出口量

到了21世纪,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出现了不断增长的趋势。根据中国新闻出版总局的相关资料数据显示,中国的版权的贸易逆差有所减小,进口和出口比例从2003年1:15下降到2004年的1:8.6。中国的网络文化在不断地探索和变革中,在相关的一些政策的支持下也逐渐的成长起来,也在慢慢的为中国的经济发作出努力。但是,中国的原创电影依然不在西方的主流市场之内。因此,应该迅速快加大文化产品的出口竞争。

2.重视网络文化的产业经济理论的研究

文化部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把“文化产业”当作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提出来:“文化产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所形成的。”把网络文化经济当作文化产业新的一种经济形式的相关的一些理论的研究就更加迟缓了。但是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早已高于了网络的技术层面,在发展网络文化的时候,要重视对相关网络文化的产业经济理论的研究,不能只把重点放在怎样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上。

3.将网络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西方的一些国家十分重视网络文化的发展,而且把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相应的战略目标联系起来。比如美国重视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国家利益之间的联系,把网络文化提升到当前国家国际竞争力的程度上来。因此,中国以及相关的国家政府应该在进行网络文化的建设时,大力支持相关的企业和一些民间的风险对网络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给网络文化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条件,不要把一些网络文化建设的资金、发展的环境等相关的问题都让市场来进行处理。另外,要加大网络文化的建设力度,使网络文的化发展运行得到规范,创造出一些优质的网络文化的产品,而且要向一些具有优秀的技术水平的国家学习经验,借鉴优秀的科学技术水平,把网络文化产业与现实的情况的相互联系来不断地研究。只有把网络技术水平和网络文化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盈利和网络社会相关责任进行统筹规划,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才可以不断地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李志民.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及思考[J].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14,(9):81-85.

版权贸易论文范文8

1“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

《意见》所指的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并不像有人宣称的仅指办出几十、几百本进入“SCI的Q1、Q2区5%”的英文学术期刊,也不是专指科技学术期刊。科技期刊主要包括学术类、技术类和科普类期刊;我国科技期刊结构好比一座金字塔,按学术技术水平划分,自然存在高、中、低层次的塔尖、塔体、塔基期刊[2],它们在各自的定位功能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国家科技发展、现代化建设等作出各自的贡献。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学术期刊、技术期刊、科普科幻期刊一类也不可或缺;只重视发展科技期刊金字塔塔尖期刊,忽视塔体、塔基期刊的整体发展,就不可能建成科技期刊强国。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是一项长期的、伟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一工程的建设中,所有科技期刊办刊人都是参与者,不是局外人。

2做强中文科技期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国外某数据库的中国人说,为了跻身国际一流科技期刊行列,相比于日本、韩国,中国创办1500个英文期刊也不算多。他完全忽略了中文科技期刊的重要性,并将中文科技期刊排除在一流期刊之外,这是一种误导!长期以来,有关部门过分强调、大力支持创办英文科技期刊,相关人士一谈办刊成绩几乎都拿被SCI收录的英文期刊说事,这也让人产生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就是指英文期刊的误解。不可否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英文仍是世界唯一通用文字,鉴于此,我们应当重视英文科技期刊的发展。然而,国际上这种英文期刊独大的状况不会永久存在。我们应该坚定文化自信,把做精做强中文科技期刊提上议事日程:1)现在我国越来越接近世界政治中心、科技中心,且终将有汉语成为世界通用语言之一的那一天,现在重视做强中文科技期刊,扩大其国际影响力,正是为迎接世界科技中心向我国转移的未雨绸缪;作为过渡,还可以创办一批基础和传统优势学科及前沿技术领域的中英文双语科技期刊,这也是不久前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协主席万钢在科学出版社专题调研时所倡导的:“尝试开发中英文双语期刊,为科技成果国际交流提供渠道,同时也可以扩大传播面,让更多的读者看到作者的思想和智慧。”[3]2)我国大多数科研技术人员的英语水平不太高,习惯于阅读中文文献,发表在英文期刊上的科技文章不便于他们学习运用,限制了这些文章在推动学科建设、培养科技人才,以及应用在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中作用的充分发挥。3)屠呦呦的论文[4]发表在《科学通报》上,她的研究成果照样获得诺贝尔医学奖;陈景润的“1+2”研究[5]发表在《科学通报》上,照样得到国际数学界公认,被称为“陈氏定理”;等等:都证明了对用中文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高水平、有价值的论文,不愁其不被西方人重视,在互联网发达的信息化社会,更不必担心其没有国际影响。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绝不是SCI指标评出来的,也不是靠洋人封的。我国培育的世界一流科技期刊肯定是中文期刊、英文期刊并举的,在培育过程中,中文科技期刊的办刊人同样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3增强文化自信把优秀在祖国的期刊上

从1990年代初开始的相当长时间内,在“唯SCI”论的误导,唯洋是从、崇洋媚外思潮主导的学术评价指挥棒的导引,以及功利目的的驱动下,我国大量优秀论文投向了国外被SCI收录的期刊。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量优秀论文流向外刊,导致我国的科技期刊优质稿源匮乏、生存困难,大大削弱了其国际影响力,也不利于科技成果直接应用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中。为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遏制优秀论文严重外流刻不容缓:一方面要摆脱唯指标、唯SCI的西式评价方式,在有关部门主导下构建中国特色的科研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应该将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6]的号召落到实处,变成每一位心系家国情怀的科技工作者的实际行动;还有,我们办刊人应主动出击,努力寻找“好米”,走进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向专家组约优秀论文。只要科学家与办刊人为实现共同目标而通力合作,有了优质“好米”,就不愁办不出一流学术期刊。

4自主建设大型科技期刊出版集团,扭转“借船出海”困局

在一段时期内,为使我国的科技期刊更快、更好地走出去,参与国际学术交流,采取“借船出海”方式走向世界,既有其合理性,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国内绝大多数英文期刊选择了与外国出版商合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借船出海”的弊端愈来愈显现:我国不仅要向其交纳数量不菲的文章版权费、发表费以及加工润色费等,完全在其设计的传播架构内听其摆布,为其提供数据和原料,造成资源流失,有人称此为“沦为学术殖民地”[7];再者,将我国的优质学术信息和关键科技数据以及科学家信息存贮在国外公司的数据库中,还会涉及国家信息战略安全。游苏宁等同人指出:“‘借船出海’虽不该一概否定,但决非长远之计,过度依赖他人,满足于绑定在西方出版商的大船上寄生,我国的科技期刊永远强大不起来。”[8]在中美贸易战打得十分激烈的今天,我们应该清醒了,从西方到处阻击华为5G的发展可见,科技战也不可避免;因此,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变科技期刊“借船出海”为“造船出海”。“造船出海”就是要利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倾举国之力,借鉴西方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办刊理念,在期刊集群化、专业化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地组建若干能够与西方商业垄断出版公司竞争的大型出版集团———我国期刊“航空母舰”,装载着一流中文、英文科技期刊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影响力,抢占国际科技话语权。

5深化改革是建设中国特色科技期刊强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