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生自律教学研究

职高生自律教学研究

本文作者:乔芬 单位: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看作社会历史的主体,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主义把社会理解为现实的、活生生的、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本质的人的集合体,把历史理解为人本身的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存在。社会发展过程是客观规律与人的自觉活动的辩证统一。人的自觉活动过程中个体的自律起决定性的作用。自律是人的社会性本质,也是个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国民的个体自律意识增强、自律能力提高,将会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为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和进步,应切实加强对高职学生的自律教育。

一、自律与自律教育

“自律”作为一般的范畴,表明人、社会的一种特殊状态即自控状态,“自律”(Autonomie)一词源自希腊语,由Autos(自己)和Nomcos(规律)二词合成,其原始涵义为“法则由自己制定”。所谓人的自律,是人的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不放纵自己的欲望和行为,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自觉行为。简而言之,是自我调控自己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在道德中,自律是指人们依靠理性、信念、规则和道德,自觉自愿地发挥主体的意识、智慧、潜能的能动活动过程。道德的自律和他律是德国哲学家康德首创和使用的概念。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自律性,认为道德是历史的产物,道德价值的根据存在于社会历史中,道德不仅有他律性,而且也有自律性,是他律与自律的统一。自律“不是在幻想中摆脱一切外部限制,而是以对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规律性的认识为基础,自主地、自觉地、自动地自己限制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它就个人的意志来说是自我制约、自我择决、自我调控、自我激励。个体接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并以这种积极的他律作基础,道德的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自律,即接受道德规范的制约并使自己的心灵与之相融洽,而转变为自我的生命形式,形成德性,最终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在某种程度上说,个体自觉接受他律,就是具有某种自律的表现。个体有着复杂的、各式各样的自律。按个人生命活动领域区分,有生理的、智力的、心理的自律;按主体构成区分,有个体的、集体的、阶级的、民族的自律;按经济特征区分,有生产的自律、非生产的自律;按规模区分,有整体的自律和局部的自律;按时间区分,有当前的自律和长远的自律;按可实现性区分,有现实的自律、理想的自律、幻想的自律;按迫切性区分,有必须的自律、平常的自律和可有可无的自律……可以说,个体的自律可以按不同区分标准,区分出许多种不同的自律。自律教育则是指培养个体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择决、自我调整、自我激励行为的教育活动。它的根本目的是以倡导社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为基准,使个体的行为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从而去做必须做或应该做的事情,实现人的内在认识和外显行为的控制。在一定意义上说,自律教育是其他教育的基础和保证,离开自律教育所进行的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及人生观教育仍然是一种停留在知识层面上的教育,它只能使个体了解、掌握诸如理想、道德、人生观等知识,不能使这些教育落实在个体的行动上。如果能在教育中实施自律教育,人生理想等概念对个体来说,就不再是一种单纯的知识,而成为一种行动取向;个体也不再是仅知道理想的人,而是成为有理想的人。

二、高职学生自律教育的必要性

高职学生的自律,是指高职学生围绕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学校教育的特定模式,根据社会进步对个人素质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合理地调配自我资源,有效地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等管理手段,所开展的一系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实践活动。加强高职学生自律教育是高职学生自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一,实施自律教育是高职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高职学生自律教育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人类个体的发展总要经历由必然到自由的过程。在必然性阶段,人的行为受外在因素的支配,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并不是自己意志的产物,而是他人意志或社会意志作用的结果。这在高职学生身上表现得更加明显。由于他们并不能完全认识自己与他人及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为满足自身需要的行为往往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随着高职学生的不断成长,他们需要有内在的信念和是非标准,需要有能力实现对行为的自我控制、自我调整,使自我需要及满足需要的行为与社会的要求相适应。第二,加强高职学生自律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要求,是加强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要求。教育的对象是高职学生,其目的是发掘高职学生身上的创造潜力,帮助他们形成对社会文明进步有维护和促进作用的价值体系,使高职学生的行为逐步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在学习上成为学而有法、学必能用、学有所成;在生活上成为明理守法、德高学博、身正志坚的一代高职学生。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加强对高职学生的自律教育。第三,重视高职学生自律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国民素质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包括国民的智力状况,掌握知识的程度以及政治态度、道德水平、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和遵守程度等诸方面。国民的自律意识淡薄、自律性差,将会影响经济的发展,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公民在自律性方面存在的差距。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我国社会发展与进步,应加强对高职学生的自律教育。加强高职学生自律教育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高职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个体素质将影响着社会的发展,高职学生自律意识强、自律能力高会极大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为了更好地配合这一过程,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对高职学生进行系统的自律教育。

三、高职学生自律教育的方法

(一)增强高职学生良好的自律意识

第一,提高高职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道德认知是指对道德规范系统的认识,对道德范畴、原则、规范的价值和需要的理解。道德认知是道德内化和道德行为的先导,起着理性指导作用,它是促进道德信念形成的认识基础,是自律的导向性机制。一个道德认知水平低的人不可能自发地产生自律行为。在自律教育实践中,在教给高职学生道德理论与行为规范的同时,不能从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特别是脱离高职学生的道德生活实际的高远的、单一的理论、理想出发,将自律教育变为空洞的说教和粗暴的灌输,而是要充分考虑高职学生的理解和接受程度,面向社会生活本身,使理论与规范深入他们真实的生活世界,深入他们的心灵,触动他们的思想,从而真正成为指导他们行为的指南。只有这样,正确的道德理论与行为规范才能给人以理性启迪,才能内化为主体的自律行为。第二,激发高职学生的道德情感。情感是自律的机制。他律向自律转化,需要道德内化过程。道德内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方面需要靠理性启迪,提高认知水平;另一方面需要加入情感因素,起促进作用。“情感是生命最为内核的东西,它是最率真、最个性的品性,是极不易伪装的东西,只有用率真的情感才能标志人的行为表现是否是真诚的、自愿的。”道德的本质精神是自由、自律,道德行为是发于情,出于自愿的行为,没有或缺乏真情实感的言语和行为,并不是真正的美德。但当前的自律教育却没有对情感的品质、状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激发,忽略了它的自律内化的能力,往往以教多少知识、培养多少行为、参加多少活动为标准。因此,在自律教育中,教育者不但要加强自身情感、信念的投入,更要重视培养高职学生优美的、良好的情感和情操。必须努力使高职学生的话语、行为习惯等变为内心的感受、动机的一部分,通过具体的实践引发他(她)们的情感体验,在健康的情感体验中使知、情融合而形成信念。第三,培养高职学生的自育意识。自我教育实质上是一种自律的过程。它是指“教育客体在其主体意识的基础上,把自身作为教育对象,根据教育主体的规范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以主体的自主性,通过自我选择、自我内化、自我控制等过程,有意识地改造和提高个体的主体性,使自己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一种高度内省自律的教育活动(也可称教育的过程、途径、方法等)”。培养高职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是主体性德育的内在要求,是使主体能够自律的重要保证。在德育实践中,教育者一方面要重视高职学生独立分析与判断能力的培养,要联系社会实际,帮助其对社会道德现象做出分析,引出正确判断,主动接触各种思想,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使他们能在生活中识别真、善、美与假、丑、恶;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另一方面,要培养高职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完善的能力。提高高职学生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能力,有利于激发主体的内在动因,使主体能有效地进行自我调节;有利于道德内化过程的实现,对增强主体的自律,促进其道德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作用。教育者要引导高职学生从我与人、我与事、我与己的关系中认识自我,正确地评价自我。一个人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能够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而无不道德行为,才是真正能够自律的人。#p#分页标题#e#

(二)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自律习惯

自律习惯是指稳定、经常的、在一定条件下自然而然地出现的自律行为方式。自律习惯的形成对于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形成了自律习惯能使行为偶然性变成必然性,由不经常的行为变成经常的一贯的行为。而且,形成了自律习惯能使行为巩固而发生迁移作用。例如,高职学生在学校养成了良好的遵守纪律的自律习惯,这种自律习惯能迁移到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遵守国家法律。培养青少年自律习惯应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在实践活动中培养高职学生的自律习惯。教育者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训练高职学生,特别要重视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训练。但自律习惯训练不能孤立进行,应该与提高道德认识结合起来,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进行行为训练,增强自觉性,克服盲动性和被动性。在训练过程中,还要注意培养高职学生自我反省的习惯。“吾日三省吾身”,这是古人进行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它对培养高职学生的良好的自律习惯是有借鉴意义的。第二,锻炼高职学生的自律意志。自律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义务或责任中克服内心障碍和外部困难的能力和毅力,表现为实际行动中果断、坚决、勇敢、自制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中,有的高职学生常常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触犯纪律。其主要原因之一是自制力不强,缺乏自律意志。训练高职学生的自律意志,首先要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行为动机和行动目的,动机的确立是要经过思想斗争的,动机斗争的过程就是一种自律意志锻炼的过程,只有当正确的动机战胜不正确的动机之后,正确的行为目的才得以确立。其次,要提高高职学生的正确认识,培养坚定的信念及崇高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以增强自律意志力。再次,要求学生在履行义务中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克服各种障碍和困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是自律意志的集中表现,也是自律习惯形成的关键点。第三,培养高职学生自律习惯。首先应因人而宜、因时而定。高职学生的个性不同,自律水平和行为方式均有差异,教育者要针对不同性采取有效措施指导行为训练,切忌一刀切或一锅煮。有些高职学生沉着、坚韧、持久,但经常缺乏主动性和果断性,对这类高职学生要着重启发他们的自觉性和提高坚定性。有些高职学生积极、活跃、朝气蓬勃,但有时会产生轻率或鲁莽的行为,对这类高职学生要着重培养他们沉着和提高自控能力。有些高职学生热情、主动、果断,但常常不能坚韧、持久,对这一类高职学生要着重锻炼他们坚强的毅力。还有些高职学生个性懦弱、胆小怕事、易受暗示,对这类高职学生,要着重锻炼他们勇敢、果断的精神和原则性。高职学生的自律教育,一方面需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集体教育,只有把因材施教与集体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才会提高教育效果。

(三)提高高职学生的自律能力

第一,在实践中加强自我道德修养。自律不能离开道德修养,加强道德修养是使高职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情操达到高尚境界的重要途径。加强道德修养,使高职学生通过学习和实践进行自我道德的铸造,道德品质不断向着高尚境界升华。道德修养与道德实践是分不开的。亚里士多德说:“对于我们,没有一种伦理德性是自然生成的”,“我们所探讨的必然是实践,是应该怎样去行动。……对于生成什么样的品质来说,这是个主要问题”。提高高职学生的自我道德修养水平,增强高职学生的自律,需要不断地进行积极的道德实践。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教育者不能无视人的价值内涵和精神品性,把德育变为琐屑的行为训练和消极防范,而是必须关注高职学生的道德生活,让高职学生在积极参与道德生活的过程中去体验、去感悟,形成某种思想态度,在对社会生活的主动适应与超越中获得个人思想境界的升华。第二,提倡“慎独”。“慎独”就是在个人独处且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信守道德,自觉地按照道德原则办事。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说:“一个无私的人,即使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任何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提高高职学生自律能力需要在高职学生中广泛提倡“慎独”,让高职学生们能用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自觉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明辨是非,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进一步提高高职学生自律能力。第三,提高高职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和自育能力。伊•斯•马里延科曾说过:“培养学生评价自己的愿望和能力,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又是实施自我教育的必要措施。”可见,培养高职学生的自育能力十分重要。这里的自育能力是指高职学生按照道德要求,并在外界教育的影响下,对自己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自我培养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其主要是由自我认识、自我要求、自我促进、自我评价、自我完善等五个因素组成。在实际工作中,应着重培养青年学生独立分析与判断的能力、自我评价的能力、自我完善的能力、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的能力,使高职学生逐步确立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健康心理,学会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科学的评价,并不断调整自己的思想及行为,以达到提高自律能力的目的。

四、高职学生自律教育的原则

在对高职学生进行自律教育的过程中,会受到主观的和客观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现实的和非现实的、本质的和非本质的、理性的非理性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这就要求教育者必须遵循科学的教育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一,心理特性原则。高职学生个体心理发展正处于从幼稚的少年期向成熟的青年期过渡的时期,处于与儿童的外界获得时期相对应的内部获得时期。这一时期,高职学生的生理发展迅速走向成熟,而心理的发展却相对落后于生理的发展,在自律方面并没有达到成熟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他律”向“自律”的发展具有动荡性、自主性、前瞻性、进取性、社会性;随着知识、认识的提高,自主地进行自律增强;处于“他律”向”自律”不断转化增多的过程,只有了解高职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性、特殊性,才会更好地对其进行自律教育。

第二,自律教育特性原则。自律教育过程具有一系列特殊矛盾,它是通过有目的影响促进高职学生道德品质(即政治、道德信念、情感、意志品质的总和)形成、完善的过程。它是培养青少年由无知或少知到知、情、意、信、行提高过程中的关键点,是由知到行的关键点。自律教育的目的是提高自律能力,自律能力的提高有助于知识的内化、有助于由知到行。且这一过程较长,反复性、曲折性较大。自律教育过程是一个多层次的发展过程,反映为连续性、阶段性,是一个促进高职学生知、情、意、信、行等方面相互促进、整体地发展的过程。#p#分页标题#e#

第三,主体性原则。自律是人的一种内省活动,更多地依赖于人的自觉性。而人又是有理性的动物,自律在个体自身发展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并且品德的发展也存在一个自我构建的问题,进行高职学生自律教育时务必遵循学生主体性原则。高职学生作为拥有一定文化知识和道德涵养的人具有主体独立、主体自觉、主体能动和主体创造的内在特性。如果德育工作不触动他们的灵魂进而促成他们的自育,单靠外在的“他律”去塑造他们较高的令人满意的品德是根本做不到的。因为道德观念只会为道德主体所认同并被其吸收,才会发挥其应有作用。正如苏霍姆林斯基说,“道德准则,只有当他们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亲身体验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所以,自律教育应启发作为活动主体的高职学生自愿主动地去参与校内外各种有益活动,以此来培养高职学生的自律意识、自律能力和自律习惯,引导高职学生做学习的主人、生活的主人、集体的主人、实践的主人、自我评价的主人。

第四,尊重性原则。尊重高职学生是实施自律教育的基础。没有对高职学生的尊重,便没有自律教育。当代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尊重是人的一种高层次需要。尊重的需要是在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和爱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的一种需要。尊重的需要得到满足,一个高职学生就会自尊、自信、自励,反之就会沮丧和自卑。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要尊重高职学生的人格,创造和谐的教育环境,消除师生对立,尊重高职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及他们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创造性。

第五,发展性原则。高职学生处于从不成熟迅速趋向成熟的发展过程。从心理发展社会化过程看,是由社会化水平低向社会方向多样性发展;从心理个人化发展过程看,由尚存对成年人的依赖感向自我意识增强、自我确定阶段发展;从心理平衡化发展过程看,由情绪稳定性差、易盲目狂热向自我控制能力提高、处事较思考后果发展。在开展自律教育时,应时刻坚持发展性原则,用发展的眼光分析高职学生在自律能力形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和问题。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律教育。

第六、动力性原则。高职学生自律动机会影响到自律意识、自律能力的提高。有了明确的自律动机就会主动地进行学习运用自律,进而会积极地推动由”知”到”行”过程的发展。因此,必须自始至终地强化对高职学生兴趣、情感、动机的分析、研究和调控。教育者对高职学生的期望有力地影响着高职学生的行为。自律教育强调教育者要对高职学生抱有充分的期望,激励高职学生向所期望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