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法制教育问题与对策

论高校法制教育问题与对策

一、目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法制教育课程并未独立

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处在不断发展变革的过程中,这对大学生这一重要的社会群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但要具有高水平的文化素质,同时还应具有相应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而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需要一个持久性、一贯性的过程,高校法制教育机制,更辅之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大环境来实现。高校法制教育并未从德育中脱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其应然地位和实然地位相差甚远,使得其肩负的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任并未完全实现。

(二)教育方式保守严重影响实效

从目前来看,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式并未突破原有传统教育模式仍然保守,严重影响其教育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将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育,而排除在素质教育之外。长久以来,高校在法制教育的实践中,并未将法制教育提高到素质教育的层次,只是单一进行法律知识的填鸭式灌输,教师讲课往往是一系列知识点罗列之后,缺乏与社会现象进行联系分析,使学生对法制课程的印象是枯燥乏味,难以产生兴趣,更谈不上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法制课程教授效果的好坏也缺乏系统的评价体系,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积极性受阻。这种传统的教育模式也反映出高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法律素质的培养需要长期持久的法制环境的影响和法制教育的训练,并非一朝一夕形成。因此,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亟待改进,须将法制教育提升到素质教育的水平,使法制教育能够深入人心,大学生法律素质才能有所提高。其次,注重义务观念教育,弱化权利意识培养。高校法制教育的深层次目标就是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治观念,能够自觉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由”、“公平”、“正义”是现代法治观念的三要素。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高校法制教育在实践中,忽视了对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培养,而更多的是强调法律的惩戒功能和法律的义务性,这使得学生“并未意识到自己是法律的主人,而是被法律牵着鼻子走。”这种被动的教育模式极大的影响了高校法制教育对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这一目标的实现。再次,学校大环境与法制教育相悖。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其校园环境和人文精神对大学生的思维和生活习惯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然而,现阶段高校的法治环境却令人堪忧。例如,食堂饭菜价格虚高卫生质量差,学生投诉后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学校法制环境差,打架斗殴事件、盗窃现象时有发生等。书本上的正面法制教育与学校法治环境现状的严重不符,会使得大学生丧失对法的信心,不能树立法律信仰。这不仅会对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更有甚者可能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大学生自身不良因素的影响

大学生的年龄大多处于17-24岁之间,虽然多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仍处于心里和生理的发育期,尚未定型缺乏稳定性。大学阶段是大学生脱离父母的监护逐渐独立步入社会的一个过渡期。他们由于身心尚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如缺乏引导,易做出偏激的行为。新时期下,独生子女成为高校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展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80后90后这一批独生子女个性鲜明,自我意识强、独立性差,有一定优越感。其次,伴随高校逐年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大学教育已不再是精英教育。这要求大学生必须摆脱自我优越感,实现自身独立。再次,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也使得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风潮的影响,更有大批青少年走入迷途。“官二代”“富二代”层出不穷,公开炫富,引起民愤。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期,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压力下,脱离了父母的监护,缺乏正确的引导,极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例如焦虑、压抑、恐惧等。如果得不到较好解决,有可能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由此可见,高校法制教育对大学生心理引导的重要性。

(四)家庭、社会环境对高校法制教育的负面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身心成长的摇篮,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现实社会中许多家庭对于青少年的教育方式却让人担忧。有的对孩子过分溺爱,有的则过分专断,还有的对孩子放任不管。孩子是一张白纸,孩子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父母的言传身教。因此,在家庭中,父母不但要管理好孩子的衣食住行,更重要的是从思想上进行关心,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除此之外,青少年应该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孩子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从小就会乐观、自信、宽容、有责任感,有利于形成健康的人格。如果孩子从小就面对父母之间的争吵、冷漠甚至是离异,那么就会对孩子的性格的塑造产生一定影响。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并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不良司法现象时有发生,这也对高校法制教育产生负面影响。

二、改善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现状的对策

(一)提高重视,对法制教育进行重新定位

受传统观念和体制的束缚,高校法制教育缺乏其应有的重视程度和科学合理的学科定位,法制教育仍然处于德育的从属地位。首先,法制教育和德育虽然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联系,但从课程内容来看有显著区别。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大学生能够自觉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而德育包含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由此看来德育内容并不包含法制教育。其次,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看,二者虽有重合,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界限也日益明确。市场经济伴随而来的是利益分化和价值冲突的加剧,利益表达和价值衡平并非仅靠道德可以调整,必须由法律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因此,法制教育必须从德育中脱离出来,明确其独立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

(二)探索高校法制教育新模式

高校法制教育的深层次目标就是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治观念,能够自觉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非单纯的法律知识的灌输。长久以来,受传统教育模式的束缚,高校法制教育并未受到其应有的效果。因此,今后高校在法制教育的实践中,应逐步摆脱传统教育模式,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法制教育新模式。首先,教师应采取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大学生心理特征,采取各种教学方式,例如典型案例分析、案情讨论等。在教学过程中,增加和学生的互动环节,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新模式。可以组织法律专业学生在校园内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给优胜者予以予以物质奖励。其次,课堂之外,尽可能与社会相衔接,使大学社所学法律知识能够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相互印证,融会贯通。高校可以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律人士来校讲座。高校还可以鼓励大学生“走出去”,组织学生去当地法院旁听各种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鼓励大学生到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再次,推行依法治校,为高校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高校在具体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应充分体现其民主性。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让大学生参与其中,进行讨论和参与表决。特别是与大学生利益直接相关的制度制定,应召开学生听证会。具体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执行,坚决杜绝各种无视校规、校纪的现象发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以身作则,坚决反对权力至上、关系之上。通过创建完善学生维权机制,及时解决学生的投诉问题,也有助于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高校、社会和家庭三方合力,构建完善法制教育体系

高校在坚持法制教育的同时,应同时注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高校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并不十分理想,原因在于社会、家庭、自身等多方面因素,这也是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隐性原因。高校在开设法制课程的同时,应增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开通校园心理咨询热线,为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防患于未然。家庭环境对大学生性格的塑造有重要因素,所以高校在幵展法制教育过程中,也应该充分重视学生家庭的教育方式。父母在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过分溺爱、专断或放任不管都会对大学生身心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父母应将孩子视为独立的主体,尊重孩子的意见,不仅生活上关心孩子,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关心。高校周边大环境也对高校法制教育带来一定影响。首先,应加强学校安保措施,减少或防止校园打架斗殴事件和盗窃现象的发生。其次,加强对社会大环境的综合治理。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并不完善,今后的国家法制建设应注重塑造公平合理、和谐法治的社会法治环境。

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须凝聚高校、社会和家庭三方力量,只有高校、家庭、社会三方力量结合,才能更好地完善高校法制教育,最大限度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之真正成为国家未来之栋梁。

本文作者:左媛、姚磊 单位: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服务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