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制教育机制创建思考

大学生法制教育机制创建思考

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知法是法制教育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高校现行的法制教育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教学和“知法”这一层面上,忽视了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护法习惯以及自觉树立法律权威的培养,导致大学生知法犯法屡有发生。为此,把传统的高校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教育已是高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网络时代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基本思路

我国政府对信息网络立法较为重视,自1987年国家制定了第一部关于计算机案件法规《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后,一系列法规、规章先后颁布实施。然而,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或其他原因,许多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因此除了国家要加强信息和网络技术立法以外,更重要的是高校本身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将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

我们在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同时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网德网风”教育,积极倡导“爱国”、“守法”、“友善”、“无害”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自律能力。

要将网络法制建设与网络伦理建设结合起来,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人文精神的培养、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伦理道德成为网络时代最深层的支持和依托。如果法制教育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仅难以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学生由于了解法律规定而钻法律的空子,心怀侥幸,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

同时高校要培养一批懂网络技术的网络法制宣传人员,使得每个宣传人员既懂网络法制规范教育,又了解网络特征和熟练网络技术,最好是能自行设计网络法制宣传软件,以满足网络法制教育的高标准要求。这支队伍,既有专家教授及时传播学科前沿信息,又有校院领导实时进行正确舆论引导;既有职能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解释,又有骨干教师的答疑解惑等。法制教育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不仅需要知识的渗透性教育,还需要有意识地实践性体验教育。网络为大学生创设了一个可以自由探索的环境,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参与性和探索精神,成为法制实践教育的一片新天地。

加强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并不意味着抛弃传统教育方式,而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为传统法制教育注入新的内涵。只有使法制教育网络化与学校其他多渠道教育形成相互借助、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结构,才能共同构成一个虚拟与现实、无形与有形、公开与隐蔽相互交融的立体法制教育体系,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消除法制教育中成人化标准、理论化形式、课堂化模式的弊端;另一方面,要快捷、准确地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利用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及时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网上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结合网络德育建设,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从思想、环境、队伍等方面入手,以多种形式推进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本文作者:刘刚 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