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法制教育开展思索

校内法制教育开展思索

切实调整教育培养理念

目前我国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某此领域中还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学校局限于自身的教育层面,在切实关注人的全面发展,有效组织社会、家庭的教育行为方面尚处于摸索阶段,社会及家庭同样存在着教育理念、角色职责、操作方法上的认识误区和由此产生的行为偏差。学校教育是三教的核心,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学校有着绝对集中的教育各项资源。只要做好互动,延伸学校教育功能到家庭和社会,使学校教育起到“教育好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会”的作用。其次,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互动体系,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者有机结合。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横向网络,实现三者的动态统一,方向一致,形成互补共建的教育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社会的教育资源优势,促进法制教育的全方位推进。

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

21世纪是我国教育法制逐步完善的时代。教师必须能够适应时展的这一要求,树立教育法制观念,养成教育法律意识,成为知法、懂法、能够依法行教的新型教师。教师具有法律素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依法行教,必将使学生受到法治的熏陶。而要更好的对广大青少年实施法制教育,教师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观念、法律素质的培养,较好地承担起“教书育人”之重任。才能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

教师教书育人,不能仅仅从某一专业课堂教学来实现教育目的。成功的教育不光是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更要培育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取得成功,是需要大量的综合素质的人才去实现的。培养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是时展的要求,只有才能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因此,作为教育者——教师要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围绕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展开教学工作。尤其是法律素质,是综合素质的重点。因此,教师们在观念上,要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依法治教和依法育人的观念。

教师在对青少年实施法制教育,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努力地充实自己,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执教。那么就要求教师们通过自我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用法律视角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教师成为知法、守法的先锋,给学生们一个良好的法律示范环境,才能更好的育人,促进对学生进行的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教师要树立这一观念,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教师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不以权威自居,尊重学生的人格,不管学生个人的素质如何,都能持宽容态度,不歧视、不厌弃,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并注意发现这些学生思想行为上的闪光点而加以保护。由于时代变化,教师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发生了变化:由简单的知识灌输者,成为知识传递的“火炬手”和促进学生人格发展的影响力量。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他们学习的引导者和合作者,虽然分工不同,但人格上是平等的,应该互相尊重。依法尊重学生,就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就是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相互促进的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教师与学生应该是一种互融的、友好的、和谐的关系。新时期的法制教育要求教师转变观念,转换角色,即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向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转变。而要真正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一个关键性前提就是创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建立,教师的作用非常重要。老师给学生以法律知识的启迪,使他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学生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师的付出,尊重老师的劳动。同学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同学,老师为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向上,关爱的环境,同时也使学生对学校,对老师有种归属感和依恋感,在学生和学校之间建立一种坚固的纽带,从而达到减少他们违法犯罪的机会。

改善学校法制教育中的课堂教育环节

校园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学校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完成的。因此,我们要对学校的课堂教育环节进行改革与完善,以保障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成效。要使青少年学生都能接受系统性的法制教育,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这一点,《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在青少年学生的各个阶段,开展不同的法制内容教育。在小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在初中阶段,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着力进行宪法知识的教育,理解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平等性,着重了解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而普通高中学生即将要步入社会,根据其现实的需要,着力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了解法律反映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懂得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略,了解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主要法律,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明确了青少年学生各阶段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还要继续完善法制教育教材的建设,这是做好课堂教学工作的前提。现行的各种关于法制教育的教材,大多是泛泛罗列和堆积一些概念、命题和原理类的法律知识,没有针对青少年学生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编撰。因此,要根据他们的年龄、认知和能力特点,编写适合的法制教育教材,有侧重点地进行法制教育。在教育教学手段日趋先进的今天,还可以在编制纸质教材的基础上,辅之以网络课程教材、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案例视频教材等,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材与现代教学手段的完美结合。

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是完全独立于其他教育内容之外的,它必然与其他教育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教师把法制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及科学知识教育结合起来进行,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法律与伦理、人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将伦理和人情融进有关的法律题材当中,做到情、理、法俱到。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来评判社会生活中的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从道德观念上进行舆论谴责,不仅可以起贬恶扬善、扶正压邪、催人向上的作用,而且可以帮助青少年学生理解有关社会生活的法律制度,以至对自己的思想、感情、道德、伦理等方面都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法制教育的渠道有很多,有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的学习,有法制活动的培育,有学校物质的、精神的、人际的法制教育环境的熏陶,还有沟通家庭、社区的法制力量而形成的整合型法制教育。虽然实施渠道有许多,但课堂教学是实施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毋庸置疑的。教师在课堂如何充分挖掘教育因素,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的兴趣,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勇于实践,从而真正在课堂教学中唱法制教育的旋律,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p#分页标题#e#

变抽象为形象,采用案例教学法,由案知法。通过案例来传播法律知识,是法制教育者采用的常用方法。由案知法,符合人们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规律,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单纯的理论讲授往往枯燥无比,学生难以接受。而案例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学生知情,而且比较关注。这种案例有着较强的吸引力,一个案子往往有前因后果,有突出的矛盾,有生动的情节,更易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课堂教学当中,选取一些能引起青少年学生兴趣的案例,设置一些具体的问题引导他们的思考,使他们对抽象的法律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讨论式教学法是指通过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启发学生就特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这类教学法通过设计问题到提供资料,并启发学生思路,最终得出结论。它跟课堂灌输教学有很大不同,而且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知识,如果只是单纯地灌输,法制教育也最终只会流于表面。学生们的热情不够,法律知识也很难较好掌握,从而导致法制教育的课堂效果失去本来的意义。而讨论式教学法,其在教师主导下,以学生的讨论、师生讨论为主要教学推进教学进度。能充分调动青少年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开展这类讨论教学,打破了传统的一个只管教,一个只管听的教学模式,学生亲身参与其中,情绪高,兴趣大,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就凸现了,同时对激发学生思维和加深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也有很好的帮助。

制教育脱离了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让青少年对法律知识有更多的了解。只有通过参加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形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因此,在进行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积极开拓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让青少年近距离地接触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如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对案例进行多样化安排,让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辩论等多种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或到人民法院旁听案件的审理,更直观有效地感受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也可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少管所等机构,让他们对违法犯罪所应受到的处罚有更深刻的了解。

注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

青少年拥有良好健康的心理状况对于提高其法律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剧变时期,在生理上出现了急剧的变化,这必然给心理活动带来巨大的影响,伴随着自我意识的迅速发展,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需要也日益增长,使青春期的心理活动往往处于矛盾状态。这个时期的青少年们,在思想上往往思维独立、批判,看问题却片面、主观、偏激;他们好奇、敏感、争强好胜却又感情脆弱、缺乏意志力;他们憧憬未来、富于理想,但又知识贫乏、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因此,如何引导青少年,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兴奋、愉快等情绪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的效率和生活的质量。当前很多青少年自我意识过强,尊重他人意识欠缺,关注自己过多,关心他人过少,很多人还缺乏有效沟通和与他人和谐相处的能力,易出现忧愁、焦虑、胆怯、逆反等心理障碍。对此,要教育青少年善于控制和调整自己的心态,对不良的情绪和生活中的烦恼要及时合理地宣泄或转移,积极进行自我心理调适,使自已处于舒坦、快乐的心境之中,培养他们的亲情情感、感恩情感和理性情感。

人生观是一个人对人生的总的看法。价值观是一个人判断是非、利弊、正义与邪恶的最高观念。当人们把一定的法律规范与崇高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联系起来时,人们就会对法律观念理解得更深刻,法制信念也就更为坚定。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使青少年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从而为自己的人生提供导向,为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奠定基础。因此,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助于青少年认清人生的意义,树立远大的理想,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对待生活,始终对祖国和人民具有高度责任感,满怀希望和激情,热爱生活,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从而提高心理素质,保持心理健康。一个真正有崇高理想、崇高人生观和正确价值观的人是很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教育者应抓住这一环节,健全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挫折教育,就是教育者通过一定的教育手段和方法,使受教育者可以正确认识挫折,在挫折面前适时进行调整,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有意识地防范挫折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固化良好的心理素质,为愿望和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定的基础。挫折教育迫在眉睫,但又是一个长期潜移默化的过程。学校也要将抗挫折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规划,组织相应的活动。比如,邀请成功人士来讲自己的奋斗经历,安排挫折训练营,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青少年也要正视自己的弱点,主动找苦吃,磨练自己的意志,培养自己的抗挫折能力。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同学们更要学会如何面对社会,面对困难。这样,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之路才会走得更加轻松、自如。

心理咨询是由具有丰富的心理学、教育学专业知识人员,对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以及人际关系方面出现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给予帮助或指导,提高学习效率,完成学习任务,提高人际交往水平,使他们能顺利地消除心理困惑,健康地成长。现在青少年都或多或少有些心理问题,他们形成一些不该属于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观,因此需要一盏明灯来指引他们,让他们重新走回本属于他们的正确轨道上来。这盏明灯就是心理咨询。青少年通过与心理辅导老师交谈或书信往来的方式,从而改变他们的人或是方法,减轻压力,自身获得有利的调整。总之,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整体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青少年法制教育需要长期坚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通过采取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法律素质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及培养法律能力等多种措施,以切实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从而使青少年素质得以全面提升,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本文作者:王希 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