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生法律信仰创建必要性论述

成教生法律信仰创建必要性论述

作者:王婷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在调查问卷中,从不同侧面涉及到主动性的题目有五道,答案反映出的问题是消极回答占到76%,这些回答主要为没有理想、抱负、顺其自然等答案。反映出学生对自己前途的问题太过于依赖外界而不是靠自身的努力。价值观不明确。价值观体现了一个人看待事物和处理事情的原则和方式,一个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好比人生航行中的指南针,没有了这些重要的标杆,就会让学生失去动力,出现茫然的现象。在调查问卷中,涉及到主流价值观对自身价值观的冲突时,许多同学会出现左右不定,甚至是被外界的价值体系所左右,这充分说明了学生自身的价值体系没有形成,或者不够坚定。此外,由于道德建设的方式或力度不够,在学生中还会存在公德缺失、人际障碍、学风懒散等影响校园和谐的现象。因此,道德信仰教育在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大学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成教大学生法律信仰建设的必要性

大学生作为社会中文化层次较高的代表群,应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起先锋作用。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成人高校中缺乏基本法律意识、权利义务观的“不规范”现象却时有发生。如某成教学生在酒吧喝酒,酒后对同学出言不逊,两名男生发生争执、打斗,一个被刺伤,另一个构成故意伤害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种种校园暴力事件,已经是屡见不鲜。这些事件之所以发生,一方面直接源自于学生自身的抑郁、逆反等心理,缺乏自我调节,行为自控能力较差;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成教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意识淡化,在极端情绪产生时不会用法律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进而发生悲剧。可见,法律信仰在成教大学生中还远远没有形成。因此,改革现有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把法知识教育转化为法素质教育,并使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这是推进成教大学生信仰教育的必要途径,也是推动民族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

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在成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关系

(一)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的互补效应成教大学生虽然有自我意识强、学习目的性强、社会适应能力强的特点,但同时存在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和自我克制能力差等不足,所以遇事往往不够冷静,易起争端。针对这样的情况,需要加强法制教育,从法律基础文化课程到举办各类普法活动,让学生意识到法律就在身边,要时刻保持清醒的状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也要认识到自己必须承担违法事件的后果,这样就用法律为和谐校园建设搭建了一个安全的屏障。但是,法律约束的是最低的伦理界限,它重在约束和强制,而学校教育的重点在于,对学生需要进行深层次地引导和培养,培养出具备高素质的人才,绝不能仅仅以如何不触犯法律为限,而是要在道德领域中体现出高素质和高标准。大学生的道德信仰更多地表现为主体的意志自律和行为的自我约束,相对于法律形式,学生的道德自律更强、更稳定,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更具主动性、自觉性和自我超越。因此,法律建设保障了学生学习的安全性环境,但这并不是目的,我们的目标是追求学生思想的、心灵的提升,也即道德信仰。成人高校里的道德信仰主要依靠同学之间的诚信、个人的信念和学校的制度来约束,它对于侵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只能是谴责而不能制裁;而法律信仰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有严格的惩罚机制,对于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但是对有失德行的行为却也徒劳。因此,以道德信仰为坐标,法律信仰为保障,二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是互补的。

(二)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相互促进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是约束学生行为规范的不同尺度和手段。道德是“软性约束”,主要依靠人们自觉遵守道德准则,并及时调节自身行为来实现;法律是“硬性约束”主要依靠国家的强制力发挥作用来实现。二者虽然处于教育中的不同阶段,但他们并不孤立,而是有着巨大的关联和促进作用。

1.良好的秩序使道德素质的提高成为一种必然。社会的进步来源于人们对生活的不满足,人的不满足不仅表现在物质方面,在精神方面也是如此。在一个安定和谐的校园里,学生会自觉用一种高层次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让自己破坏这份和谐,这种动力来源于安定团结氛围的熏陶。这好比在发达国家,当国家安定、物质水平较高的时候,人们更多考虑的是精神方面的需求,如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和谐,这时人们的素质就会得到普遍提高。因此,在大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后,道德素质的提高就会成为成教学生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的必然趋势,这种提高是自然的而非强迫性的。

2.良好的道德素养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学生的道德素养一开始是源自于管理者的引导和培养,之后才会成为学生为人处事的原则,久而久之成为一种习惯,即是在潜意识中改变了学生的素质和状态。这也是大学教育的目标,当具备这种涵养的同学越多,越是能体现一个校园的文化和教育的质量。在一种良好教育氛围的熏陶和影响下,学生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言行举止都能体现出校园文化,这也是成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

综上所述,在成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法律信仰维护了校园的稳定、维护了学生的权益以及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但仅仅依靠法律却无法真正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必须要与道德共同来调节学生的行为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因此,我们需要寻求道德和法律融合的途径,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让它们在发挥各自作用的同时与另一方形成最和谐、最默契的配合。成人高校应该加强道德教育,用道德信仰来约束多数人的行为,同时用法律信仰来约束少数人的行为,为学生遵纪守法起到保障作用。以道德信仰代替法律信仰或者以法律信仰代替道德信仰都是不可取的,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