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

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

 

一、引言   湿地(wetland)通常是指陆地与水域之间的过渡地带,《国际湿地公约》将湿地定义为“包括沼泽、滩涂、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浅海区、河流、湖泊、水库、稻田等”。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它被称为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促淤造陆、降解环境污染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伴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湿地在逐渐退化,具体表现为面积缩小、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   洞庭湖湿地作为全球200个重要生态区之一(中国仅7个),具有国际性地位。它不仅在维系洞庭湖区域生态平衡中有重大作用,对长江中下游其它地区的生态平衡也产生重要影响。洞庭湖湿地生物资源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水资源充足,调蓄能力巨大,湖洲滩地面积辽阔,加之其独特的自然、人文地理环境,使得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资源景观具备了自己的特征,开发利用前景十分广阔[1]。但近百年来,洞庭湖湖泊面积逐渐萎缩,已退居为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泊。目前,人们虽然早已经认识到了洞庭湖湿地的重要性,但仍然以最先进技术、最大强度向洞庭湖索取着使用价值,使得洞庭湖湿地开发朝着破碎化、陆地化的趋势发展。注重湖区的资源价值,忽视湿地的生态价值,注重当前的利益,忽视长久的发展,洞庭湖的资源日益枯竭,突发性灾害时有发生,加强湿地保护迫在眉睫[2]。   二、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与意义   有“中华母亲湖”之称的洞庭湖是“世界大湿地”,是地球的“氧吧”和“粮仓”,是中国最著名的大湖之一。洞庭湖自然环境优美,是国内为数不多的集人文历史、自然生态、地质地理于一体的知识宝库。开发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对该省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   一是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丰富。以水域风光、生物景观为特色的自然景观优美;以名人、名楼为代表的湖湘文化景观独具特色[3];二是区域内经济状况良好,岳阳市、益阳市和常德市在湖南省经济总体排名中靠前,洞庭湖区域面积广阔,人口稠密,工、农业发达,是湖南重要的工业基地和著名的粮油基地,自古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区域内服务、贸易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其中岳阳是“湘、渝、豫、鄂四省的物质交流中心”,是“武汉经济协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4]。目前,洞庭湖区域规划逐步趋向合理,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接待能力明显增强,经济的发展为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三是区域内城市交通便利。水、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完备,常德、岳阳、益阳自古以来就是交通与战略要冲。湖区水运优势明显,铁路贯穿南北,京广、石长、枝柳三线呈H形围绕在洞庭湖四周,桃花机场联通国内各大城市。此外,区域内各县交通也十分便利,互通性较好,洞庭湖区的立体交通使游客往来方便,可进入性强。四是客源市场潜力巨大。洞庭湖湿地比邻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群,国内客源市场前景良好;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及国际贸易不断增长,将有越来越多的美、日、俄、法、韩、新等国外客商来洞庭湖区观光游览。   (二)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的意义   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常德、益阳、岳阳三市的旅游资源集聚效应和互补效应,它所拥有的丰富人文旅游资源和湿地旅游资源将成为湖南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增长极,带动整个洞庭湖区域经济的发展。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应积极整合名湖、名楼、名人、民俗等优势资源,形成集自然生态、人文生态于一体的旅游产品[5]。环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区的建设有利于区域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的形成,是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最佳选择。此外,还有利于优化湖南省旅游空间结构,增强湖南旅游经济实力。从华中大旅游区的视角来看,洞庭湖湿地旅游区北接长江三峡、神农架风景区,南接长株潭旅游区、南岳衡山风景区和湘中旅游区,西邻大湘西旅游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总之,开发、建设洞庭湖湿地旅游有利于湖南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整合旅游资源,有利于推进洞庭湖环湖地区经济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构建洞庭湖环湖生态经济圈的健康发展[6]。   三、目前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实践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   (一)行政分割,缺乏统一规划   洞庭湖湿地行政区划被分割成东、西、南洞庭湖三块水面,分属岳阳、常德、益阳三市管辖[4],缺乏统一规划。因此,在对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忽略市场需求、盲目发展、三市重复开发问题,最终造成资源破坏和资金浪费现象。此外,洞庭湖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也没有建立具有政治影响力的协调机制和决策机制,导致在管理利用等方面出现了较多漏洞,很难形成区域发展合力。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加大了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治理的难度。资源开发和市场营销各自为政,缺乏区域协作,会导致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整体优势丧失,市场占有率降低。[5]   (二)旅游产品单一,地域文化特色不浓   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起步较晚,已开发的旅游产品也很单一,主要以传统的湖区风光观光为主,度假、休闲等其他类型的旅游产品十分匮乏,对游客参与体验的旅游产品以及个性化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湖湘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则更加稀少。以中部纯湖区旅游产品为例,受血吸虫病传播的影响,纯湖区景观非常单调,豪无层次感和立体感,唯一有特色的湿地生态旅游项目———洞庭湖观鸟也明显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制约。 #p#分页标题#e#

  (三)资源开发利用过度,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   环洞庭湖区湿地旅游投入非常少,有限的资金大都投入到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区的建设,致使丰富的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水面逐步减少,滩涂大面积增加。大量种植的芦苇和杨树替代了自然湿地景观,降低了湿地景观的多样性,洞庭湖水底植物基本消失,湿地植物也开始向单一优势物种方向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洞庭湖区湿地已有近40种珍稀植物灭绝,植被优势种群日趋单一,沉水植物大面积消失。围湖造田垦荒破坏了湖区原有的生态系统,致使大量鱼类产卵、繁殖场所消失,包括中华鲟、胭脂鱼等珍稀鱼类品种几近绝迹。大量种植芦苇和杨树、过度放牧等使候鸟栖息地大面积减少,但洪水的威胁依然存在,水体污染逐步加剧,环境逐渐变差,湿地景观简化,生产力和生态服务功能降低。湖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矛盾日益尖锐。   (四)管理水平较低,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不够   洞庭湖是长江流域的生命湖,是湖南、湖北的名牌湖。“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洞庭湖湿地生态景观、珍稀濒危动植物具有较高的旅游观赏价值。湖区旅游资源相对丰富,但很多资源未得到应有的开发。已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也都存在管理水平低、设施设备落后、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低、服务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此外,洞庭湖旅游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滞后,旅游宣传投入少,宣传技巧不高,对洞庭湖区特有的湖湘文化旅游资源缺乏挖掘深度,特色不明显,使得洞庭湖旅游品牌没有达到应有的影响效果。   四、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策略   湿地生态旅游是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的方向。对洞庭湖湿地的旅游开发要实施资源开发与保护策略,采取退耕还湖措施,恢复湖区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促使湖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逐步实现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7]。   (一)选择适合洞庭湖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   根据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现状,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开发应采取复合型的生态旅游模式,即将洞庭湖湿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结合,加上人工湿地的旅游开发,形成整体开发优势。近些年来,国家在洞庭湖区多次进行了重大考古活动,开发出了旧石器遗址、澧县八十垱稻作遗存、城头山古城、西汉长沙王室墓、马王堆汉墓、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长沙铜官窑窑址等古遗迹,洞庭湖湿地旅游开发应充分挖掘这些资源。洞庭湖区还是湖湘文化的摇篮,应在突出洞庭湖区山水秀色的基础上,重视对洞庭湖文化的深入挖掘,塑造地域特色。把文化旅游因素引入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模式中。   (二)从战略高度做好洞庭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   2007年底,国家正式批准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为湖南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尤其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领域率先实现突破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在这一背景下,从战略高度做好发展规划。旅游业既是动力产业、引爆产业,也是弱势产业;既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又需要社会的支撑。基于湿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坚持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与相关规划的互动与协调,可以借鉴国内外一些重要湿地的开发经验,做好具有国际视野的湿地旅游开发规划[6]。要坚持开发、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把洞庭湖湿地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开发区,在不同的地域开展不同的旅游活动,核心区内应尽量减少人类活动的影响。   (三)加强湖区环境的治理与保护   保护自然湿地生态系统,确保生态效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开发洞庭湖区湿地生态旅游的前提。一是建立统一的洞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应加大经费投入,增大湿地保护区的范围,严格管理措施,消除对洞庭湖生态系统发展不利的因素,尽快恢复已退化的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使其健康地发展[8];二是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研究。建立健全湿地生态研究网络,加强对洞庭湖区湿地的监测,不断完善保护区系统,全面发挥湿地的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对湖区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核心是保护南湖、柳叶湖、洞庭湖水体资源不受污染,同时要根治血吸虫病害,抓紧血防灭螺工作,重点保护东洞庭湖湿地候鸟、花岩溪白鹭等生态资源。   (四)构建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生态旅游开发机制   首先是建立统一管理机构或者是联合管理机制,改变洞庭湖区以行政界限划分东、西、南三个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洞庭湖湿地保护区,成立一个省直辖的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行四区合一、化零为整。同时适当调整有关管理权限,改变同一个湖管理却政出多门的现象,集中力量保护洞庭湖湿地。进行系统的生态环境监测,在湖区范围内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发挥政府调控作用,促进不同地区间、不同主体间的经济发展权平衡,缓解湖区湿地保护资金匮乏等问题。对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开发商、旅游者和社区居民进行湿地生态旅游教育。在遵循生态旅游开发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旅游开发和旅游观光。加强社区管理,建立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社区参与分享机制、信息管理体系和网络服务体系,更多地关注社区居民的利益,吸引社区居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的生态旅游环境,促进湿地生态旅游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9]。   (五)设计富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品,明确生态旅游形象   洞庭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应选择构建湿地生态公园、构建国际科普文教基地的路径,借助洞庭湖旅游区上升为部级自然保护区的优势,将洞庭湖湿地建成部级生态旅游精品,打造成国内外生态旅游品牌。洞庭湖是文化的大湖,也是精神的大湖,应不断整合洞庭湖所有文化资源,系统探讨研究、认识其地域特色,开展湿地形象标识设计。在确定洞庭湖地域特色的基础上设计洞庭湖区湿地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体验参与旅游等系列产品,进一步明确洞庭湖湿地旅游形象。做大湿地旅游产业,做强经济发展“绿色引擎”,使潜在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要充分发挥洞庭湖湿地的文化优势,以国际观鸟节为平台,加快东洞庭湖湿地公园建设,打造洞庭湖“中国观鸟之都”的生态品牌、文化品牌和旅游品牌,让洞庭湖走出湖南、走向世界。#p#分页标题#e#   五、小结   环洞庭湖区的历史文化悠久,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目前开发水平低,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较差。环洞庭湖区湿地旅游开发应突出湿地生态旅游产品特征,坚持合作共进的理念,增强区域文化认同感,实行广阔而有效的行业联合和区域合作[10]。洞庭湖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定位为保护性生态旅游开发,应保持一定面积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策略上应加强湖区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建立自然保护区;建立统一管理机构,构建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机制;实施湿地生态旅游的品牌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