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计算和会计利润思考

所得税计算和会计利润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条也规定“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企业财务会计与企业税务会计进行了分离.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时,必须对企业的会计利润进行必要的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的会计利润之间的调整,可用下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本期企业会计利润士税收调整项目纵观《条例》和“两则两制”。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与“两则两制”收入的确定基本一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扣除与“两则两制”的成本、费用的确认基本一致,因而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会计利润的内容基本一致。推导如下: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收入一计税扣除(1)会计利润二会计收入一会计成本费用(2)计税收人尧会计收入(3)计税扣除、会计成本、费用(4)由(1)至不4)式,可以得出:庆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5)但是,也有一些项目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其主要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2)贷款利息;(3)职工工资及工资附加费;(4)滞纳金、罚金、罚款等,(5)公益性捐赠,(6)可弥补的亏损。分述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人,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按“两则两制”的规定,企业购买国家债券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计入了企业的当期损益.   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收到的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从当期损益中调减出来。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企业会计利润一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6)   2.贷款利息。《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而按“两则两制”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利息支出,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向非金融机构贷款部份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简称超额利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是:超额利息=向非金融机构计算或支付的利息一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同期、同、,贷款月数.   资获釜毓X,演讯裤莉萦‘“己嚣拼(7)应纳税所得额一当其企业会计利润+超额利息(8)   3.职工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同时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本文以下合称工资附加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百分之十四、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扣除。”“两则两制”则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按其实际发生的工资及以此为基数按上述比例计提的工资附加费,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有关科目。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并已列入损益的部分及由此而形成的工资附加费超标部分调增,相反则调减。应当说明的是,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并非全部列入损益,应按企业会计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进行调整,由此才能计算出计税扣除与列入损益的成本、费用孰多孰少及其数额。其具体计算,可运用有关会计知识求得,本文从略。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企业会计利润+已列入损益的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一计税标准工资及工资附加费.(9)   4.滞纳金、罚金、罚款。《条例》第七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下列项目不得扣除.”“(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在“两则两制中,上述罚款、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洲现金洲产成品”等有关科目,计入了企业的损益。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相应的调整。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一当期企业会计利润+上述滞纳金、罚金、罚款及被没收财务的损失(1。)   5.公益性捐赠。《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的部分,准予扣除.气细则》又规定了公益性组织的范围,同时规定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蹭不允许扣除。   按“两则两制”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现金”“产成品”等有关科目,计入了企业的损益。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予调整.应当指明两点,其一,这个调整必须在上述l一4项调整项目调整完毕以后才可进行本项调整。其二,其是凭据限领扣除,没有发生或合法的捐蹭额(非直接性捐赠、捐蹭团体有效)低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则按实扣除。公式如下:捐赠扣除限额=l一4项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X3%(11)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企业会计利润+已列入损益的支出捐赠一扣除限额(合法捐赠额>扣除限额)合法捐赠额(合法捐赠额簇扣除限额)(12)6.可弥补亏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连续弥补期最长不超过五年。”“两则两制”下企业不再设置“应弥补亏报”科目,企业亏损也不再转入“应弥补亏损”科目,就体现在“本年利润”的借方余额上,具有“自动补亏”功能。因此,企业的当期利润并不就是当期“本年利润”科目在分配前的贷方科目余额,这一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注意.公式如下:企业当期利润~期末“本年利润”科目分配前的贷方余额一上期期末“本年利润”科目分配前的贷方余额(15)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企业会计利润一允许弥补的亏损(14)为了便于阅读和理解,笔者根据上述税收调整项目。设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下。#p#分页标题#e#   一、判断、评价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有效与否,需要有一个衡量的尺度,以鉴别谁控制得好,谁控制得差;   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本身也需要有一个依据.   但是,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与审计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审计标准是每个审计人员(eachauditor)查帐时遵守的技术标准,是针对每个项目(eachauditen-gagement)的完成来制定的.而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则是每个会计师事务所(eaehaeeountingfirm)遵守的管理标准,是针对整个审计实务(audiopraetseeasawhole)的控制而制定的。其性质的不同决定其作用和内容的不同。   2.作用不同   审计标准是要求每次审计都照办的.是为了指导审计查帐的具体工作,衡量查帐工作本身质量的好坏。而质量控制标准则是要求每个事务所都注意的;是为了指导质量控制工作,衡量审计质量管理控制的有效程度。   3.内容不同   审计标准由职业协会颁布,强制执行;它规定了与查帐工作相关的审计人员质量和审计过程及报告质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