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内部审计发展规模与难点

企业的内部审计发展规模与难点

一、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集团规模的壮大,大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建立一个通过发挥单位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控制职能的监管机制来为企业的决策服务,已经成为企业集团管理的内在需要,但由于建立的内部审计的模式与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特点不适应,总是不能很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导致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发展缓慢。

(一)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从国家审计署规定的内部审计的范围上看,内部审计应包括对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计。西方国家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合理,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部门无权干涉,独立性较强。而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内审机构表面上也是对董事会负责,实质上受经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制约和影响,独立性太差,且内部审计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这就使内部审计也仅属于财务性质,甚至有的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不少企业都是需要应付检查时分为两个部门,平时合二为一,事实上这就使内部审计部门演变成为财务部的一个下属部门,使内部审计变为财务审计的自审过程,其公正性受到影响。

(二)内部审计机构地位不明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不明确不统一,表现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集团的地位,又表现在隶属关系不统一;既有对财务总监负责的,也有对总经理负责的,还有受监事会和董事会领导的。而且,由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从企业内部产生的,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其与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差异极大。在我国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特别是在董事会与经理层人员的高度重合,董事会的决策职能又不很清楚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由董事会领导,就会形成决策、执行及监督职能于一身,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和自己监督的不合理现象;如果内部审计机构由经理层领导,同样会形成执行、监督职能为一体,自己监督、自己执行情况的现象。

(三)企业集团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和支持不够。目前,许多企业都对内部审计所提供的各种管理、服务缺乏理解,把内部审计当成给自己挑毛病找麻烦的机构,心理上存在排斥内部审计的观念。我国许多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是迫于政府压力,并非是自觉的认识,因此,积极性不够,抵触情绪较大,表现在机构人员东拼西凑或随意撤并、精简、这就使许多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极不稳定,力量单薄,难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四)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偏差。现阶段的内部审计,大多数是事后的查错补漏,但这样做是大错特错了,只是在事后才发现工作中的差错,为时已晚。公司内部审计形同虚设,更没有做到内部审计的事前预测、计划,事中检查、控制,事后分析、评判。而内部审计的真正任务,则是通过事前的预测把关、阶段监督检查和事后审计查处,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决策信息,促进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五)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标准说明》规定,内部审计师应具备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统计、计算机、概率、线性规划、审计、工程、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以保证工作质量。而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有的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识,更有甚者对审计业务一窍不通,难以深层次地发现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数是财会人员,而法律、业务等经营管理人才奇缺;第二,知识结构不合理,技能不全面;第三,审计技术需要提高。

二、对加强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为了实现内部审计目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企业必须为建立和实现内部审计创造和提供以下条件:

(一)转变内部审计目标定位。由于我国内部审计的设立是有特殊背景的,因此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心一直局限于财务收支的审计。内部审计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或提升企业的价值,这是不全面的。内部审计应包括帮助企业确定正确的发展战略,预测和控制企业风险,保证企业有效利用现有经济资源,确保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等等。所以,我国的内部审计应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并创造价值,即内部审计应将目标定位转向管理审计,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核心,将监督融于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和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供价值服务。

(二)建立完善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应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它是独立于财务部、人事部的一个独立部门。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任免经理等人事权利,而且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在董事会之下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其独立性,即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组织机构的人事部门及被审经营活动。否则,审计人员发表的审计意见,结论和建议的公正性将受到影响。与此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内部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独立性。

(三)明确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责任公报》对客观性作了下面的定义:客观性是发挥审计功能所必要的。因此,内部审计师不应该开发和设计程序、编制文件记录,或从事其常规审查和评价可能涉及到的以及完全有理由认为会损害其独立性的任何活动。

(四)加强内部考核力度。为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就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由内审部门结合财务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来具体执行内部检查工作,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估计可能产生或已经造成什么后果。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迁挂钩。只有做到压力和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五)提高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素质。面对现代审计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重知识的更新和知识面的扩展。一方面必须熟悉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必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的知识,要求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有关法律和经济活动的原则,实施经济监督、鉴证和评价,从实质上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现代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内部审计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内部人才培训和后续教育,同时加强对内审人员的考核,增强其竞争意识,促进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使他们适应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需要。此外,还应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的培养,保持和发扬坚持原则、勤勉敬业和锐意进取的工作精神。#p#分页标题#e#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审计和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只有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才能使企业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工作得以顺利推广,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