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供水工程管理困境分析

乡村供水工程管理困境分析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费用主要靠水费收入,水费收取标准由管理单位自定。由于水费标准低,收入少,收取的水费仅能维持运行管理的电费、人工费等日常管理费用,大修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向用水户另行收取,运行管理经费保证能力较差[2]。

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存在问题的主要措施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工程管理实际,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方式、经费来源、水费核定等运行管理的法规、政策;省和地方政府根据本省、本地的特点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和制度,补充和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法规体系建设。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目标等运行管理控制性规章制度,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3]。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职能机构(股、办),编制2~3人,纳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负责国家有关农村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修改和完善县级有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推广节水先进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检查、指导乡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监督供水单位水费收缴、大修理基金使用及财务运行情况等。结合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要求,将农村供水工作纳入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工作职能,设专职岗位,按工程数量及供水人口核定编制人数。

管理队伍以县为单位,组建农村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县各级财政投资为主建设的国有农村供水工程的经营与管理,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纳入准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来源为供水水费和财政补助。农村自来水公司在乡镇和供水规模较大的单项工程设立分公司,可以接受委托经营管理非国有农村供水工程。以社会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为主、国家补助资金为辅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应根据各方投资比例确定股权,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机构。非国有农村供水工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维护用水户权益的前提下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运行管理。

农村供水工程属保障民生工程,具有公益性特征,是农民群众都可以参与共享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产品,符合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村屯布局分散,人口密度低,使得农村供水工程比城市自来水的受益范围小,利用效率相对较低,运行成本高于城市;农村的经济收入低于城市,主要供水为居民生活用水,企业用水较少,工程经营收益甚微,靠供水收益难以保证长久运行。所以,农村供水工程应参照城市供水补助方式,纳入政府公共财政补助项目,建立完善的各级财政补助基金机制,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大修理、更新改造等费用进行补助,保证农村供水工程长久运行。

水费是保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的主要经济来源。水行政管理部门要协助工程管理单位依据水费核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合理的供水水价。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其水价由物价部门按有关政策核定。由社会投资者兴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其水价则应在物价部门指导和规范下,由投资者、村民委员会或受益户自主商定。用水户应安装水表,计量水费。水费由供水管理单位收取。

结语

农村供水工程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在解决好工程运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的同时,还要做好水污染防治、卫生、检测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农村供水工程长期有效运行,实现农村安全饮水的民生水利目标。(本文作者:仲淑梅 张华嵩 武秀英 单位:密山市水改队 密山市富密灌区水利水保总站太平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