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市交通事故防控会发言

书记在市交通事故防控会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同志分别就如何做好下步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讲得非常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各有关方面要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两家市属经济开发区签订了《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大家一定要对照各项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兑现承诺,为我市的发展做出贡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黄河三角洲开发的大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了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23.9%、1%、21.4%和27.9%,被省政府授予“年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市”称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一线同志们不懈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关心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道路交通管理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量仍然比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5.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工作中要求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有的甚至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二是道路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中心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铁路道口等交通不畅,个别路段路面损坏;部分县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中间物理隔离等设施缺失,与省上的要求差距较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科技含量不高,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一些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整治还不到位,新修、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还不配套、不够完善。三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呈多发态势。不少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冲闯红灯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常发生;早、晚时段车辆争道抢行、随意调头等现象突出;部分向城区内拉料的货车超速超载、带病上路;有的司机疲劳驾驶,个别驾驶员驾驶技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差;对这些行为执法还不严,处罚偏轻,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后患无穷。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3月25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就做好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和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主战场,随着全市道路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日趋膨胀,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大家务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年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和谐。

二、全面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各项预防工作

今年,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下降,力争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确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在具体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各县区政府和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逻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调整和完善勤务安排,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惩工作态势,坚持不懈地抓好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要严肃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争道抢行、冲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开展创建行车秩序示范路活动,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路面非现场执法力度,向科技要警力,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天候整治。按照省政府要求,年底前全市80%的高速公路完成全程监控系统建设,国省道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建设完成80%以上。对此,市公安局要组织进行科学论证,完善建设方案,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市、县区两级要安排专项资金,高速公路管理养护部门要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抓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及市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为交通运输企业搞好服务的基础上,督促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完善运输企业及其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教育引导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二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监管力度。各级交通、安监、公安、旅游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联合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规范抓好内部安全生产;要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强化对客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强化对客运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充分运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等技术装备,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等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另外,要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各县区要关注校车的车况、通行道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超员等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尤其是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更要高度关注。

(三)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地形复杂、视线不良、事故多发、防护设施缺失、管理相对薄弱的路段,各县区政府和市安监、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排查,实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治计划、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落实整治资金,加快整治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市公路、城管及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单位,要做好道路养护特别是冰雪、强雨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养护工作,及时除雪除冰、排水防滑,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公安、交通、公路、城管、规划等部门,要以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以及事故易发路口路段为重点,按照“完善国省干线,加强险要路段,突出重点区域”的原则,集中开展一次标志标线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切实解决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完备和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因施工安全管理不善或道路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市公路、城管、规划等部门要针对路口事故多发的实际,规范道路开口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路口,及时予以封闭,并突出抓好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等路通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把路口车速压下来,为事故降下来奠定基础。今后,在城区道路开口,必须经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把关审批,有效杜绝居民小区门口随意开口的问题;新建居民小区的出入口不能直接汇入城市主干道,要在小区开发时同步规划建设辅路。#p#分页标题#e#

(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及市公路、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排投资、同时批准立项、同时搞好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杜绝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以减少违法、保证安全。市、县区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城市道路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要组织规划、建设、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不利影响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提出改进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建设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要加强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建设,总的要求是,路基宽度超过15米的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在3年内全面设置完善中间物理隔离设施。年底前,要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35%以上。对此,各县区政府和市公路、城管等部门要按照道路权属,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要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文明交通计划”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声势,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把文明交通宣传责任落实到每个乡镇、部门和单位,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要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公安、交通、安监等几个部门的责任,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联动,走综合治理的路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一)要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经常过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指导制定交通安全规划,切实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事故处理一线和事故多发区域,分析事故原因,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岗位目标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与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超前谋划、超前安排,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区、乡镇政府都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坚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

(二)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道路交通安全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立足本职,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以赴维护道路的安全与畅通,同时要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积极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方和单位,实行挂牌警告,进行重点管理,限期解决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力度,凡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要按照责任追究进行问责,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不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同志要站在对事业、对人民、对工作职责及对自身高度负责的高度,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同志们,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努力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