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信息公开年末报告

市粮食局信息公开年末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市粮食局按照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增强了粮食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人民群众,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展开。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粮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了以副局长同志为组长,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副组长,蔺云怡同志为小组成员的专门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属各科室分别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愈加健全。把政府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局党委工作综合考核目标,制定了《全市粮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对局属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同时有针对性的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使政府公开工作制度更加全面、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一主题,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加大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精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粮食部门职能,充分考虑部门、企业和群众对各项粮食信息的需求,市粮食局精心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年以来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各项政策法规进行认真的甄别、梳理、分类汇总,共编入信息59条,分为六大类十三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和其他在内的基本涵盖所有粮食业务和相关内容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范围规范全面。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对局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重要统计数据及本机关重要活动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积极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以及各种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使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截止年10月19日,共主动公开信息5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推进粮食信息公开工作,市粮食局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提高粮食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巩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将机关工作和服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公示制度。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粮食局内外网站、印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和公示。严把公开信息的质量关,按照要求随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将废止、更新、新的政策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传达给信息使用者。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安装了全市统一的信息网络软件,对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管理和维护。设置了用户名和密码,并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管护力度,每天专人维护和信息,做到了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明确申请公开任务。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粮食信息网站上公布了受理咨询电话,局机关安排专人受理申请,并限期答复。设立了投诉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二)拓宽申请渠道。除了电话申请,另在审批大厅设立了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接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粮食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市粮食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按照“谁拟稿、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粮食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加大对全市粮食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足,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的信息量较少,各项信息的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二是更新的内容不够及时;三是信息目录还需要逐步完善。

下一步,市粮食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数量,特别是对最新粮食政策和业务工作,做到及时、及时更新。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二)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和粮食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突出对重点粮食法规政策的解读以及对重要粮食工作的宣传,把政府各项利民、惠民的粮食政策和采取的相关措施以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网络,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粮食法规政策。

(三)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和完善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廉政勤政制度,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咨询及行政复议等,及时做好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