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系统信息公开年末报告

市物价系统信息公开年末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市物价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物价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本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来抓。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了有关科室的工作责任,安排2名业务骨干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其他科室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约束行为、按制度规范办事的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了制度落实,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三)积极主动公开,提升服务水平。本局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价格政务信息为切入点,抓住百姓关心的重点、热点价格问题予以公布,还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按规定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及公开责任科室和人员等,对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另一方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注重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本局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取得了实效。在市政府网站开通了市物价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注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印制价费审批、收费许可证办理、收费年审等主要业务工作规程及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材料,放置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物价窗口”,方便服务对象查阅,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全天候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积极举办行风热线,认真受理、及时查办价格举报68件,妥善解决听众反映的价格问题15个,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了局域网,编发《价格信息》65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了宣传政策、服务决策、推广经验、指导工作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6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主要业务工作规程和办理时限、重要价格法规法规和政策、重大价格工作情况、价格监测和调查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本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接到价格政策方面的电话或现场咨询120余次,全部及时解答。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本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本局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价格政策措施、重大价格工作情况的信息公开,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有效的价格政务公开服务;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工作,正确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统计范围包括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开的各种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