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环境建设方案

金融环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支撑和服务作用,实现经济金融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全面转型、跨越崛起、富民强市”进程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为基本原则,以增强我市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为着力点,以深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抓手,进一步加快信贷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经济金融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对资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全省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建设,全力整顿民间资本市场,力争通过2到3年的努力,全市政银企合作进一步密切,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主体行为不断规范,金融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对外部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将打造成为全省投融资环境最佳城市,力争成为全国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典范。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年10月—12月)。   主要任务:   1、组织召开创建活动工作启动仪式,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2、大力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信用示范效应。   3、出台鼓励和扶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   4、在政府网站、金融网、《今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专栏,开展创建工作目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   5、强化全民金融投资风险意识。开展金融投资者风险教育活动,出台《市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计划》,增强金融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实施阶段(年1月—年8月)。   主要任务:   1、加强“信用”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工商户和居民的信用意识。继续推动信用评价工作,广泛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定和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加快建立“政府公信高效、企业守信经营、公民诚信自律、社会有效监督”的诚信体系,提高社会信用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发展环境。   2、建立社会信用维护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金融网络平台,对逃废债企业和个人实施公开曝光和内部通报制度,采取“不开户、不贷款、不结算、不提现”的联合制裁,强化失信惩罚机制;加大金融案件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   3、深化政银企合作。充分利用“金融网”等载体,宣传货币信贷政策,介绍信贷产品、金融服务方式与种类,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信贷需求信息,为银企对话开辟信息窗口。通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银企推介会、座谈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向银行推荐重点项目和企业,促进信贷资金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有效对接,构建平等、互利、互信、双赢的银企合作关系。   4、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建立重点事项研究机制,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调研、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建立紧急磋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金融问题和紧急问题,提前制定处置预案,一旦事件发生,立即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全市金融稳定;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从源头上监测异常或可疑资金活动,及时发现并截断资金链条,防止其扩大和蔓延,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5、全面清理整顿民间资本市场。深入推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疏导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民间准金融机构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加强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积极引进、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服务的规模化、集约化。培育依法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要严格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退出和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中介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7、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继续深入开展全省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大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8月—年12月)。   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理完善并形成制度,巩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   2、组织申报省级金融生态环境达标县市。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政府办、人行、银监办、金融办、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计局、财政局、经信委、农委、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人行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p#分页标题#e#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广泛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按照“大力宣传、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舆论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好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活动,搞好调研、协调与服务,做好年度创建工作安排与考核。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