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科技示范区建设方案

区委办科技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加快新农村信息化进程,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三农”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申报新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利用现代网络和信息技术,突出服务下延和现有信息资源整合共用,构建服务结点延伸到村(居)组及生产大户的农村科技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农户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活力。   二、主要目标   年建立10个村(居)级信息服务站,并对信息站所在村(居)的农民进行互联网应用技术培训,促使农民具备利用网络获取各类信息和对外宣传特色产品、特色资源的能力;引导一批经营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网上营销;示范开展电子政务延伸到村(居),努力实现农村政务信息化;力争全区新农村信息化工作处于全省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㈠建立10个村(居)级综合信息服务站。以农家书屋或文化活动室为载体,配备1—2台电脑、1台星火科技触摸屏自助终端、1个室外信息显示屏及其它设备,并接入互联网。具体为:镇芳村、村、社区,桥镇新洪村,镇水东村,乡三合村,镇庄里村,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㈡引导一批种养大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网上营销。对一批科技意识强、影响力大且具备上网条件的种养大户、合作社成员和农民经纪人进行分类指导,引导带动其积极开展网上营销。   ㈢建立农村信息中心和网络平台。以省农网平台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整合现有互联网络资源,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乡(镇)、村(居)互联互通。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医保、养老保险、涉农补贴补助等惠农政策、全程服务、农村电子政务、劳动就业、农产品网上买卖、医疗卫生、文化共享、农业种养信息查询等服务。以手机短信、星火科技12396呼叫服务、有线电视等手段为补充,逐步建立及时高效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   ㈣建立健全“三农”资源数据库。将与“三农”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涉及农民生产经营、医疗、保险、教育、劳动就业和文化娱乐等方面数据进行整合并开发成应用数据库,便于农民查询和政府指导、管理。   ㈤组建区、乡(镇)、村(居)三级信息员队伍。区、乡(镇)、村(居)三级信息员队伍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和平台维护工作。村(居)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员以村(居)干部兼职为主,结合组织部门下派干部、大学生村官实际,因地制宜确定。   ㈥建立在线咨询专家库。遴选、聘请区内外技术专家,建立在线咨询专家库,采用文字和语音视频交互、热线交流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㈦开展网络技术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互帮互学、定点帮学等形式,开展农民上网培训,使青壮年农民学会使用网络搜索、查询和信息。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政府办、经信委、农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气象局、农机局和相关乡镇政府及电信运营商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新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区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刘先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有关乡镇政府要相应成立具体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㈡落实保障经费。区财政安排新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并将科技三项经费向新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区建设倾斜;有关乡镇、村(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当地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区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信息化建设。   ㈢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村(居)级新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管理制度,强化对村(居)信息服务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农民用得上、村里管得好。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将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对相关乡镇的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信息化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区政府将予以通报。